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武乡县管理部:
1.本人系借款人 的 ,因购买 (市、县) 小区 号楼 单元 层 户住房,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万元,期限 年,并以 方式做担保。
2.本人承诺为借款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若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规定按期还款,本人愿承担还款义务,授权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武乡县管理部在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扣收逾期贷款本金、利息、罚息,以及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其他费用,若上述财产不足以偿还应付债务,本人愿以工资、奖金等其他合法收入及个人财产继续承担还款义务。 注:共同偿还人在确认和正确理解上述条款后请签名并按指印。
共同偿还人签字:
年 月 日
共同偿还承诺书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因借款人_______购买南昌市____县(区)____路(街、巷)___号____小区__幢__单元__室,建筑面积___﹐住房,在贵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大写)_____元整,期限(大写)_____年。
作为共同借款人或(共同偿还、担保)人,现作如下承诺:
在贷款期间,本人同意无条件地履行借款人与贷款人签定的公积金借款合同和公积金借款申请中各项条款所规定的'义务,直到该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息清偿为止。
特此承诺
共同还款(担保)承诺人
(签名和手印):
年 月 日
贷款偿还承诺函
xx-xxx-xx银行 支行:
兹有我单位 同志于 年 月 日,自愿向贵行为 同志担保贷款 万元,贷款期限 月,如借款人不按约定偿还贷款本息,我单位承诺:负责从其工资中扣款偿还,直至还清贷款本息为止。 特此证明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贷款偿还担保书
中国投资银行_____________分行:
我单位受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被保证方)的委托,同意作为被保证方向贵行申请人民币贷款______________万元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保证人。
我单位的担保责任、义务如下:
1.我单位保证被保证方不论在任何情况下都按被保证方与贵行所签订之贷款合同的规定,归还人民币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2.我单位保证,如果我单位收到贵行发出被保证方未按期偿还人民币贷款本金和利息的通知或在贵行委托银行收款通知书后,我单位将按照中国投资银行投资贷款试行办法的规定,在被担保方未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后10天内,代其向贵行汇交所欠的人民币贷款本金和利息和自逾期之日起至实际归还贷款本、息之日止的所有逾期应增加的利息。
3.被保证方同贵行的其他权利、义务遵照“贷款合同”执行。
担保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单位财务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担保单位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
电挂、电报及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并盖财务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保证还款承诺书
信用社:
因借款人的请求,我自愿为以下借款人使用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还款。现作如下承诺:
借款人:
贷款银行:**彝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玉米山信用社
项目名称: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
贷款金额及期限:人民币万元整,个月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还款资金来源:月工资收入、家庭收入及资产等
我保证上述借款人能够一次性按时偿还到期全部贷款。保证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并对因申报材料虚假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如借款人不论由于什么原因不能按时偿还到期贷款,我本人愿意替借款人偿还到期贷款,并同意县财政局、县农行、县农村信用社对我本人采取财政扣发工资的方式偿还到期全部贷款本息和罚息及其它相关费用。
特此承诺
承诺人:
关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