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双辽市教育局文件精神,为维护我校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我向学校、社会及家长郑重承诺,在假期均不从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乱办班乱补课行为:
1、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2、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它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3、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4、以指导亲友子女学习或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5、在民办教育机构或其他非法办学场所任职任教。
6、动员、暗示、诱导、强迫学生参加社会举办的各种补课班。
7、以各种理由收受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8、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特长班。
我要恪守以上8条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中心校关于对“乱办班 乱补课”的相关处理办法。自愿接受以下处罚:
1、向学校写出书面检查。
2、取消本年度内评优树先资格,不予晋级,师德考核为不合格。
3、调离原单位。
4、对参加补课的学生,每生罚该班主任50元。
5、停止工作,停发工资,解除聘用合同一年,情节严重的,清除教师队伍。
向阳中心校(章) 承诺人:
2015年7月12日
教师不办班承诺书
为严格执行省、市关于禁止乱收费、乱补课的相关规定,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争做“人民满意的`教师”,在此,我向教育局、向学校、向家长郑重承诺:
1、不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不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与有偿辅导。
2、不以亲属或他人名义,从事各类有偿家教活动。
3、不为他人推介提供家教生源,不在家庭或校外租用场地进行集体有偿家教。
4、不接受社会各类文化补习教学聘请、参与有偿文化补习活动,也不为其提供便利。
5、未经学校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擅自受聘于民办教育机构兼职代课。
6、不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和其它学习用品。
7、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接受上级领导依据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理。
承诺人:
2012年9月1日
禁止教师有偿办班有偿补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临沂市教育局、兰山区教体局“关于制止乱办班、乱补课整治活动方案”及相关《通知》的具体要求,为维护我校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按照“团结、务实、创新、廉洁”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特拟定本实施方案。
二、组织领导
1、依据教体局会议精神,立即召开全体教师会议,传达落实会议精神。
2、成立临沂白沙埠中学禁止教师乱办班乱补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教体局公布的班子成员组成。李献敬校长任组长,副校长陈瑞河、毛会渠、魏效军任副组长,班子其他人员为成员。
3、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李献敬
副组长:陈瑞河毛会渠魏效军
成员:吕振泗张维仕刘继东何立亮孙宝龙
周自江郑洪伟王孝强姜开祺王毓
4、领导小组分工:
九年级:陈瑞河 郑洪伟
八年级:魏效军 王孝强
七年级:吕振泗 孙宝龙
教辅人员:毛会渠 张维仕 刘继东 何立亮
5、举报电话:0539-8651041
三、与每一位教师签订禁止教师乱办班乱补课承诺书
临沂白沙埠中学禁止教师乱办班乱补课承诺书
承 诺 书
根据兰山区教体局“关于制止乱办班、乱补课整治活动方案”的具体要求,为维护我校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本人向学校、社会及家长郑重承诺,在假期或其它课余时间(含寒暑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均不从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乱办班乱补课行为:
一、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二、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它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三、放学后(包括中午和下午)以辅导学生为名在校内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四、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五、以指导亲友子女学习或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六、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
七、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并从中获利。
八、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
九、违反文件规定及学校要求在家中有偿托管本校学生。
十、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兴趣班。
本人恪守以上十条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区教体局关于对“乱办班乱补课”的相关处理办法。自愿接受以下处罚:向学校写出书面检查,取消本年度评优树先资格,本年度不进行职称晋升,师德考核为不合格,停发校内待遇,直至取消其教师资格。
二0一三年八月六日
承诺人签字:
教师拒绝有偿家教承诺书
为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规范自己的从教行为,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教育正常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特向家长和社会承诺:
一、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吴忠市教育局和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
二、不招收本班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或校内外租(借)用场地进行收费补课、辅导、办班或变相收费;
三、不利用职务之便强制、诱导或暗示本班学生参加有偿家教辅导;
四、不在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不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
五、不动员、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办学机构的各类补习班或为其提供生源;
六、不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占用其他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参与有偿家教或管理;
七、不以各种名目举办“奥数班”、“提高班”、“实验班”、“辅导班”等收取费用;
八、不以各种名义开办“托管班”、“寄读所”、“少儿之家”等收取费用或从中获利;
九、不在校外办学机构有偿兼课或在社会办学机构中兼课;
十、不在家中有偿托管本班学生并收取费用;
十一、不从事其他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
十二、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上好每一堂课,用“佳教”抵制“家教”;
十三、关爱每个学生,做好培优补差工作。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健康成长、和谐发展。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家长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按照《利通一小禁止有偿家教协议书》自愿接受组织处理。
承诺人:
在职教师拒绝有偿补习承诺书 2
为让广大教师切实做到心系教育、廉洁从教,进一步规范自己的从教行为,树立人民教师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教育正常秩序,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城关街道魏家庄小学全体教师特签署“拒绝有偿家教承诺书”,向家长和社会承诺如下:
一、在职教师决不组织本班或本校学生参加收费或变相收费补习,决不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所教的学生参加有偿补习。
二、任何学科教师决不故意留下授课内容放到课外进行有偿补习。
三、在职教师决不利用国家法定节日、寒暑假、双休日在校内给学生补课,或以各种名目租赁校外房屋举办“提高班”、“特长班”、“辅导班”等收取费用的教学行为。
四、在职教师决不以家属名义从事有偿补习活动。
五、在职教师个人或在职教师之间决不组织、动员、诱导和介绍学生给退休教师、社会其他人员和校外办学机构为补习生源从中获利。
六、不同学科在职教师决不组织在一起进行有偿补习。
七、在职教师决不私自在校外办学机构兼课。
八、决不发生任何其他形式的有偿补习行为。
本承诺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凡违背以上承诺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当年师德考核、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一切评先树优及职称晋级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予以降聘或解聘。请广大学生家长及全社会共同监督。
监督电话:3168244 电子信箱:#url#
承诺人:
201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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