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掘城市道路承诺书

因 需要,我单位需要挖掘 路作业,为确保城市道路挖掘文明施工和交通安全畅通,我单位郑重承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施工期间减少对市容市貌和交通带来的负面影响。我单位保证按照下列规定和要求执行:

挖掘城市道路承诺书

一、在施工前必须查清施工区域的地下管线情况,与有关管线单位联系,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地下管网。

二、在施工现场的显著位置,悬挂《城市道路挖掘许可证》。如因作业需要,需临时堆放物料的,同时申请临时占用许可手续,经许可后方可堆放,并一律禁止直接在道路上搅拌水泥。

三、严格按照批准的期限、面积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合理配置人力机具,避免在交通高峰时段进行施工。

四、按照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对施工范围采取围蔽作业,施工材料、机具等不得超出施工围蔽范围。

五、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交通导向标志、标线,夜间设置警示灯具。对车辆和行人影响较大的工程施工,做好交通疏导措施,并应专人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疏导交通,保证道路通行和行人安全。

六、大型机械施工作业应安排在晚上10时前完成,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噪音和施工产生的粉尘。

七、施工产生的淤泥、废料等要及时清运,施工产生的泥浆水,应经沉淀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不得向路面直接排放。

八、严格按照鹿城区城-管与执法局的道路修复标准,及时修复挖掘路面。挖掘砼路面的,需整块面积修复,挖掘其他材料的路面,按挖掘实际面积修复。实施道路质量保修制度,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内出现问题,第一时间予以整改,并将修复和整改情况作为下次许可申请的重要参考内容。

九、挖掘期间发生任何形式的纠纷和损害责任,由建设单位自行承担并协调解决。

如有违反上述内容的,除迅速改正外,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违反第一条和第八条的,视情况暂停建设单位今后挖掘申请。

建设单位(盖章): 负责人: 联系人:

年 月 日

(本承诺书在领取申请表时发放,在提交申请表时送交审批窗口)

城市道路挖掘文明施工管理承诺书

为确保城市环境面貌整洁优美,挖掘城市道路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根据城市管理有关法规要求承诺如下:

1、挖掘现场悬挂《挖掘道路许可证》;

2、开工前挖掘现场用高度不低于1.8米的蓝色硬质围栏全封闭。做到施工现场先支撑围栏后施工。围栏安装牢固,对围栏上的乱贴乱画等组织人员及时清除,保持围栏整洁、美观,并设置明显标记(如白天挂红旗,夜间雾天挂红灯),杜绝伤人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3、挖掘道路需中断交通施工的工程,应在起点两端设置不低于1.8米高的封闭围挡;道路口处要在显著位置设置标牌,指示车辆和行人行走方向;路面沥青加铺和维修等施工工期少于15天的工程,施工现场周边或沿线必须设置高度不低于1.1米的活动围挡。施工时,应尽量避开交通高峰期,并指派专人维护交通秩序。

4、施工期间保持现场周边环境整洁,不得随意向周边排放污水,及时清运余土余渣,所有建筑材料和施工工具必须放在挡板内。

5、需横破路面施工的,建设(施工)单位必须在路面上加盖足以保证车辆通行安全的钢板,且钢板到达施工现场后方可开挖路面,并委派安全员指挥。夜间必须在其横破路面的上、下行方向设置透光警示标志、确保交通和行人安全。

6、开挖长度超过100米,应分段开挖分段回填,及时通知城-管部门分段验收并跟踪修复路面。

7、进出施工现场的运输车辆应采取清洗等措施,保证车身、轮胎不带泥土上路;土方应随挖随运,一时难以外运的土方,按规定集中堆放,设置围挡或加盖防尘罩防止泥浆流淌和尘土飞扬。

8、安排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文明和安全施工管理工作,跟班作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在燃气设施、管道安全距离范围内施工作业的,应按监督监护措施实施,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9、工完场清,及时与城-管部门联系,及时恢复路面。

承诺单位(人):

(章)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文明施工承诺书73

因 建设,我单位需要临时占用、挖掘 ,实施 工程。为确保城市道路占用挖掘文明施工和交通安全畅通,我单位承诺将严格按照《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ga/t900-2015)、《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62号)、《广州市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许可管理试行办法》(穗府〔2012〕5号)等规定以及道路管理部门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的管理,减少对城市市容市貌和交通安全畅通带来的.负面影响。施工过程中保证按照国家、省和市的有关规定,并保证按照下列规定和要求执行:

一、按照文明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施工范围采用标准的围蔽设施进行围蔽作业。围蔽区内不设置办公场地、宿舍、停车场等非必要区域或设施,不出现围而不施工的现象。

二、在施工现场悬挂城市道路临时占用和挖掘许可证件,公示建设单位名称、工程名称、工程性质、占道时间、占道规模、负责人及投诉电话等信息,并按规定做好信息预告和宣传引导工作。

三、施工现场符合环保规定,按规定做好处置施工余泥及施工污水,防止扬尘和噪音污染。

四、不埋压、圈占、遮挡消防栓,不占用防火间距,不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实施,避免在交通高峰和繁忙期间进行施工。

五、严格执行交通疏解方案,交通影响大的,按规定配备充足的现场交通疏导人员。机动车、行人便道保持平整、畅通,符合交通安全防护措施设置要求,确保车辆、行人通行安全。

六、按照城市道路车行道占道施工视频监管工作要求,规范设置视频监控设施并加强维护,确保正常运作。

七、施工完毕后,按照广州市地方技术规范《城市道路掘路修复技术规范》(dbj440100/t 15-2015)的要求,做好挖掘基坑的回填工作。

八、因施工作业防护措施不当或管理责任不到位致使人身、财产遭受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九、以上承诺做到每天自检,并自觉接受交通管理部门、路政管理机构、城市道路管理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城-管综合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如有违反,除按照有关规定立即予以整改外,并承诺按照城市道路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接受处理。

城市道路管理部门:(盖章) 建设(施工)单位:(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