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人物评选策划书模板

1最美西林人评选活动策划

最美人物评选策划书模板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人人知、人人学、人人帮的社会氛围,树立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良好道德风尚,为打造美丽西林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次评选活动顺利开展,成立西林县“最美西林人”人物评选活动组委会:

“最美西林人”人物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文明办,办公室主任由王祖敏同志兼任,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

三、评选范围

(一)20XX年度被评为区、市各类先进人物的可直接当选为“最美西林人”;

(二)全县各个领域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均可参加评选;

(三)各乡(镇)、各部门结合单位推荐、群众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在好中选优的基础上确定推荐人选。

推荐人选要经过各乡(镇)、各部门进行审核,再报送到县文明办。凡被推选的对象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公德意识、社会责任感和个人道德修养,积极参与我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热心公益事业,个人品德高尚、群众评价高,事迹突出。

四、各类评选标准

1. 西林孝子(女)。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体现中华传统美德、家庭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的好儿子(女婿)、好女儿(儿媳)。

2. 敬业标兵。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在从事的职业岗位上尽职尽责、默默奉献,一心干事、勇于担当,赢得群众广泛好评;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清正廉洁,服务优质,不计得失的典型人物。

3. 诚信人物。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享有很高信誉的典型人物。

4. 爱心市民。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群众高度赞誉。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的典型人物。

5. 创业模范。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敬业精神,在当地经济发展中发挥骨干作用,群众公认;带领当地群众发展,带动农民致富,发展适合本地特色产业,有显著成果。

具备上述任意一项均可推选,每位候选人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各部门要特别推荐在近年来有突出表现的先进典型人物。

五、实施步骤

20XX年度“最美西林人”人物评选活动,分宣传发动、社会征集、报送材料、评选、表彰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5月)

县委、县人民政府成立20XX年度“最美西林人”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活动组委会”)及其办公室,各乡(镇)、各部门要成立相应机构,启动评选表彰工作。各乡(镇)、各部门根据方案要求,通过各级各类媒体媒介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率、关注度,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候选人推荐。

(二)社会征集阶段(6月—8月)

各乡(镇)、各部门对推荐人选进行认真考察审核, 征求计生、公安等有关部门意见,党员和公职人员还要征求主管部门、纪检监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部门意见,从事经营活动的被推荐人选需征求工商、税务、审计、环保、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并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报送材料阶段(9月—10月)

推荐候选人按类别分别填写《“最美西林人”评选推荐表》(见附件)和一寸免冠彩照 1张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XX年 9月 31 日前报县文明办,推荐表及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联系人:王淑娟,联系电话:0776—8688755,逾期不报者,取消参评资格。

(四)评选阶段(11月—12月)

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根据各乡(镇)、各部门推选情况,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提出西林县20XX年度 “最美西林人”评选人物及提名奖获得者建议名单,报组委会审定。

(五)表彰阶段(20XX年1月)

县委、县人民政府对“最美西林人”获得者进行表彰,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宣传报道。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乡(镇)、各部门要把评选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和改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载体。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做到有谋划、有部署、有落实,力争使活动成为引领道德文明风尚的有效平台。

(二)面向基层,广泛发动。各单位在评选过程要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学得到的先进人物,让推出的“最美西林人”可敬、可亲、可信、可学,使评选活动成为群众发现典型、学习典型的过程,成为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系统各部门要将学习宣传“最美西林人”贯穿于评选活动始终,深入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品德,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评选和学习宣传最美西林人的浓厚氛围,形成学习、崇尚、关爱、争当最美西林人的社会风尚。

2最美人物系列评选活动策划书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通过开展“最美人物”系列评选活动,不断发掘宣传干部职工在工作、生活真善美的一面,旨在以先进事迹影响人,以魅力人格感召人,以奉献精神鼓舞人,使“最美人物”成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载体,从而进一步树立中心良好形象。

二、参评对象

在中心工作、学习、生活,能模范遵守个人品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道德规范的职工。

三、评选类型

组织评选“最美人物”,如“最美疾控工作者”、“最美志愿者”、“最美家庭”等。

四、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大力弘扬社会正气,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和公民道德实践。

2、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做出积极贡献,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能够真正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3、近3年内没有受过组织处分或行政处分。

四、评选方式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

在全体干部职工中进行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张贴通知、发送手机信息等,让每一位职工都知晓此项评选活动,明确活动目的、对象、条件、程序和要求,引导大家积极参与评选活动。

第二阶段:评选推荐

结合科室自身实际,开展“最美疾控工作者”、“最美志愿者”、“最美家庭”评选活动,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真正把责任心强、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勤学苦干、科室公认的典型人物与事迹推选出来。各科室评选出的人选要认真填写推荐表(附件2),撰写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

第三阶段:确认公示

1月20日前各科室将评选推荐结果、事迹材料上报党委办公室,评审组委会(附件1)最终确定中心“最美人物”人选,并在全体干部职工中进行公示。

第四阶段:通报表彰

评选出的“最美人物”将在“五一”前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五、活动要求

评选活动作为中心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开展活动的意义,积极做好发动推荐工作,确保推荐出可信、可敬、可亲、可学、经得起时间检验的“最美人物”。

附件1 开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最美人物”系列评选活动评审组委会

附件2 开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最美人物”推荐表

20XX年1月7日

3最美系列人物评选活动策划书

一、评选条件

(一)“我最喜爱的教师”,包括“最受学生欢迎的教授”、“最受学生欢迎的青年教师”

1.模范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履行教师岗位基本职责,较好完成岗位规定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工作量,认真开展学生的学习指导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积极参与学校及学院的公共事务。

2.自觉遵循教育规律,树立先进教育思想和理念,积极推进教育改革与创新,教学效果好。原则上近三年在课程教学质量评估中获得过一次优秀,其余为良好。

3.“最受学生欢迎的教授”候选人要求2012年8月31日前来学校工作,具有正高、副高级职称的教学一线在编教师;“最受学生欢迎的青年教师”候选人要求2012年8月31日前来学校工作,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学一线在编教师。

4.学院通过学生投票、教职工自荐、教工党支部推荐等评选出机械学院“我最喜爱的教师”10名,其中教授、副教授8名,青年教师2名。最终推荐至学校“最受学生欢迎的教授”、“最受学生欢迎的青年教师”候选人各1名。

(二)“最美导师”

1.模范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严谨治学、为人师表、乐于奉献;

2.担任导师期间能切实关爱学生,乐于与学生相处,善于与学生进行思想交流与情感沟通,帮助学生成长成才并取得显著的育人成效,深受学生喜爱;

3.担任导师满一年。

4.学院根据学生班级投票、教职工自荐、教工党支部推荐情况,最终推荐至学校“最美导师”候选人1名。

(三)“最美服务之星”

1.被推荐人(团队)为各单位、部门的行政工作人员,附属医院、校医院全体工作人员,后勤管理服务处全体员工,安全保卫工作人员。

2.被推荐人(团队)只要在某一方面有突出先进事迹即可推荐,不求“十全十美”,但至少应该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3.事迹生动、有感染力、有代表性,获得广大师生的高度认可。

4.学院根据教职工自荐、教工党支部推荐情况,最终推荐至学校“最美服务之星”(团队)1名(个)。

(四)“最美道德之星”

在校教职工,身体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敬老爱亲,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助人为乐,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见义勇为,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等,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

学院根据教职工自荐、教工党支部推荐情况,最终推荐至学校“最美道德之星”(团队)1名(个)。

(五)“最美宁大学子”

1.理想信念坚定,热爱祖国,心系社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使命感。

2.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和行为习惯,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关爱同学,尽己所能付出爱心,得到广泛赞誉。

3.热爱科学,追求真理,刻苦钻研,品学兼优,善于创造,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在学习或科技创新上取得显著成绩,在同学中能够起到很好的模范带动作用,为学校赢得荣誉或产生积极社会影响。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具有较强的改革精神和创新能力,有其独特的人格魅力或精神品质,在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5.热爱生活,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击或挫折,不甘消沉,不自暴自弃,能够以巨大的勇气接受挑战,自强自立,用执着和坚持在逆境中成长,表现感人。

6.根据学生自荐、师生推荐、组织推荐情况,最终推荐至学校“最美宁大学子(团队)”候选人1名(个)。

二、推荐程序

(一)4月2日-4月3日:前期准备

学院院办负责提供符合条件的教授、青年教师名单;教务办负责提供符合条件的导师名单、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评估情况。4月3日之前将符合条件的相关名单报送学院党委。

(二)4月7日-4月14日:院内评选

1.“我最喜爱的教师”(含教授和青年教师)、“最美导师”:学院团委负责学生投票推选(团委详细方案附后);教工党支部负责组织推荐。

2.“最美服务之星”、“最美道德之星”:教工党支部负责推荐。

3.“最美宁大学子”:自荐、他荐,学工办负责推选。

推选结果于4月14日之前上报。

(三)4月15日-4月20日:学院审核

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推荐人选。

(四)4月21日-4月23日:材料准备

“最美系列人物”拟推荐候选人撰写相关材料(详见附件)。

“最美宁大人”事迹材料要求真实、具体,字数不超过2000字,另附简版150字以内(含个人荣誉);个人荣誉限填5项;横拍生活照电子照片1张(横竖比例为2:1),大小在500K—1M内,并注明评奖名称、学院、姓名;获奖证明等相关材料;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4月23日前一并报送。

(五)4月24日-4月26日:学院公示,上报学校

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党委宣传部或党委学工部(不能同时兼报)。

(六)4月27日至5月8日,由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初评,评选出若干名候选人进入复评阶段。

(七)5月11日至5月22日,党委宣传部通过校报、海报、网站、官方微信等公布候选人事迹,组织师生通过校报、官方微信投票推荐,各单位汇总、上交选票。

(八)5月25日至6月5日,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下属党委、党总支部书记进行终评,根据投票情况审议评选出宁波大学2015年“最美宁大人”若干名。

(九)6月8日至6月12日,在校内公示评出的宁波大学2015年“最受学生欢迎的教授”、“最受学生欢迎的青年教师”、“最美导师”、“最美服务之星”、“最美道德之星”、“最美宁大学子”。公示结束后,报党委会审批,公布宁波大学2015年“最美宁大人”名单。

(十)9月10日,在教师节表彰座谈会上进行表彰。党委宣传部对“最美宁大人”进行深度挖掘报道,在校报开设专版,刊登候选人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扩大影响,将活动推向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