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系统廉政政承诺书

承诺:

粮食系统廉政政承诺书

1、认真贯彻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对粮食收购和经营符合要求的业户,经营许可证要及时按《条例》的规定给予办理,在办理过程中,为粮食经营者和商户提供“一站式”优质服务。

2、加强我市粮油市场的监管和统计,为上级粮食部门和市政府的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与工商、质检、物价等有关部门密切合作,严厉查处粮油市场的假冒伪劣产品,确保全市人民的身体健康。

3、加强食盐市场的监督管理,确保全市市场无假盐、劣质盐,让全市人民吃上合格的硒碘盐。

4、认真贯彻军粮供应政策,“先前方后后方,先部队后地方的原则”,满足部队官兵用粮,保证粮食质量符合军粮供应标准,全心全意为人民解放军官兵服务。

5、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在硒碘盐、工业用盐及粮食收购、加工、销售执法中,一定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切实履行职责,做到依法办事,文明执法,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经营者和商户,及时办理相关经营资格许可证。

6、模范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坚持原则,不滥用权力、违反程序、乱收乱罚、“吃拿卡要等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和亲属,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湖北省粮食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公开承诺书

为了促进湖北省粮食系统政风行风的'进一步好转,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特向社会公开承诺:

1、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加强监督指导,认真执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坚持依质论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为粮农提供优质服务。当市场粮食价格低于最低收购价时,按最低收购价敞开收购;当市场粮食价格高于最低收购价时,按市场价随行就市收购。

2、认真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不含中直企业)做到不压级压价,不短斤少两,不违规扣杂扣水,不拖欠粮款,不代扣任何税费。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自觉维护粮农和消费者利益。

3、认真执行军粮供应政策,完善军粮供应服务体系,确保满足部队平时和战时粮油需求。

4、坚持依法行政,正确运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抓好粮食流通环节的质量监管,依法打击违纪违法行为,规范粮食流通市场。

5、落实地方粮食储备计划,协调省内市场供应粮源,加强市场供求和价格监测监控,做好预警预报和应急预案,确保粮食安全和市场稳定。

6、改进和规范粮食行政审批,严格程序,简化手续,提高服务质量。对符合条件的粮食经营业户,《粮食收购许可证》、《陈化粮购买资格认定书》自受理起10个工作日审核办结并发证。

粮食局廉政承诺

冀州市粮食局廉政承诺书 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本局郑重承诺如下:

一、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决策部署,执行上级和本局制定的各项廉政措施、制度和规定。

二、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排查并治理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

三、做好本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和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批评教育,及时处理违反廉政准则的问题。

四、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完善相关制度,围绕涉民、涉金重点部位,公开权力运行过程,做到权力公开透明。

五、坚持依法行政,在行政审批、监督检查等事项中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坚持“工作靠制度、办事靠民主、项目靠程序”的原则。

五、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规范办事程序,提速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真正做到为民、便民、利民、务实、高效、文明的职能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