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地协议书集锦15篇

现如今,协议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协议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写协议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用地协议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用地协议书集锦15篇

用地协议书1

复垦监理单位:经济开发区北城办事处(以下简称甲方)

复垦单位:中铁二十一局邯济铁路扩能改造工程施工指挥部第四项目部(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修建邯济铁路需占用甲方所辖的王楼村的耕地作为施工过程中的临时用地,占地补偿费用已在办事处政府相关部门的主持下各方达成协议并补偿到位。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土地复垦规定≥(20xx年11月8日第十九号令)中第四条之规定:土地复垦,实行“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由乙方负责上述临时用地的复垦。为确保该用地得到及时复垦,由甲方对土地复垦行使监管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临时用地需复垦的位置及数量。

该临时用地位于开发区北城办事处王楼村铁路南侧,需复垦的土地总面积为:5.267亩。

二、临时用地复垦标准及监管方式:

1、乙方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后,应及时清除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建筑垃圾,并恢复土地的耕种条件。若对已复垦土地的耕种标准有分歧,耕种标准应由第三方土地权威机构评估确定,双方应共同遵照执行。

2、为确保乙方的临时用地复垦达成土地耕种条件,由甲方先采取收取乙方复垦保证金的方式行使对乙方的监管。

3、复垦保证金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关于做好铁路建设工程征地拆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临时用地期限内复耕保证金总额为:28135元(大写:贰万捌仟壹佰叁拾伍)。

三、临时用地复垦保证金支付方式及双方法律责任。

1、乙方应在协议签订后一周内,将复垦保证金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专用账户中。(开户行名称:XXXXXX;账号:XXXXXXXX)。

2、甲方所收取乙方的土地复垦保证金应为专项资金;甲方不得擅自挪用。否则,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全部由甲方承担。

3、在乙方复垦达成土地耕种条件并经双方确认后,甲方应在15天内无条件全额返回乙方的复垦保证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或拒绝退还乙方的土地复垦保证金。

四、其他未经事宜,由双方协商决定,若协商未果,可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三份。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XX

甲方代表:XX

乙方:XX

乙方代表:XX

签订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用地协议书2

甲方:

乙方:

签定地点:

签约时间: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证、互利共赢的原则,就武定县文笔山大岩洞铁矿厂林场矿区开采经营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项目:

1、武定县文笔山大岩洞铁矿、开采、经营销售,由乙方自行管理;

2、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的范围内开采,乙方不得越界采矿;

二、合作期限:

1、以甲乙双方圈定范围内的矿储量采完为止;

2、自甲乙双方签定协议之日起,在圈定范围内和周边地段,甲方不得布置采矿及和任何人联合布井开采;

三、合作方式:

1、甲方将矿山资源使用作为投资,并以此投资方式获取回报;

2、乙方投资所有开采、经营、管理、销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作为投资方式获取回报,矿石以过磅的数量由双方确定让可后进行利益分配;

3、如甲方矿山采矿证及相关证照到期,须办理相关证照延续,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利益分配:

1、乙方负责文笔山大岩洞铁矿的开采、经营等的所有投资,销售收入归双方共同所有,每采一吨矿甲方提取43元人民币,其余归乙方所有,若矿价上涨,除每吨支付甲方43元的基础上超出部份根据矿价上涨幅度,按比例增算给甲方。每吨矿价品位按:42°%130元/吨,45°%160元/吨,50°%180元/吨为基础价,百分之35°~42°以内的矿石由甲方的收购,运到 地点,每吨元;

2、乙方销售矿石时,必须通知甲方,矿石单价经甲方认可数量以过磅单据为准;

3、国家税以及各级部门的管理费,从乙方采出矿石年总产量的每吨抽出1元人民币补助甲方,税收和管理费由甲方支付;

4、甲乙双方达成共识签定合同后,任何一方不得反悔。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发矿、销售、过磅、单价、数量,甲方必须派人参加监管,甲方应得利益收取,在结算时必须做到日清月结;

2、在采矿区内,乙方必须杜绝同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采矿采石、取沙、土等其它作业行为,如发生有类此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的合作权利,并不负责乙方投资的一切损失;

3、在矿山的基础建设过程中,如修路、架电、引水、搭建工棚、修建炸药库和布置井口的一切生产用地、砍树甲方应无偿供给乙方使用;

4、在合作期间,甲方不得将该矿山及周边的任何一处再次和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合作开采(如有此情况须和乙方商议后进行)。如甲方将该矿产权转让、出售给别家经营,须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完乙方的一切投资后方可进行;

5、因甲方的采矿证及相关证照即将到期,急需办理延期手续,如无法办成延期手续,导致矿山停止生产,给乙方带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6、甲方负责协调周边村民和相关部门的一切工作,乙方只负责生产工作。

7、火攻品、炸药等物品由乙方出资甲方购买,单价以民爆公司出具单据加运费计算。

8、因不可抗拒的事故发生,甲乙双方均无任何连带责任,双方需共同协商解决。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矿山开采,经营管理等一切工作,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生产建设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另行转让给任何人经营,如发生违反上述情况,视乙方为违约,如须转让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2、乙方负责矿山开采区的生产,安全管理工作,在工作中出现各级政府部门的政策变动和干扰,由甲乙双方配合共同解决。

3、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无任何连带责任,但甲方必须全力配合乙方解决问题。

4、乙方按国家相关的法定、法规进行管理,做到文明施工,不安全不生产的基本原则。

5、乙方进场后,甲乙双方共同负责政府协调工作,以确保矿山顺利开采,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七、违约责任

如任何一方违约,并无条件接受法律规定的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

八、签订协议

1、乙方进场后的第6个月内支付甲方16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作为办理矿山业务的费用。

2、其中80万元在公司注册后,乙方进场前的2天支付,剩余80万元在乙方进场后的第6个月内一次性付清给甲方。

3、上述乙方支付甲方的款项和矿山投入基础建设资金,该款从乙方在前期矿石销售时扣除并回收成本后,甲乙双方才能按合同规定的条款进行利益分配。

九、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反悔,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以补充协议为凭,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样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即刻生效,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希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用地协议书3

甲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本着相互支持、相互帮助、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将属于自己的位于 出让给甲方用于安葬墓地使用(即:墓地后后坎抵达 承包地,前坎抵达承包地,长大约 ,左右宽 ),并且保证今后甲方对该地的永久使用权,且保障甲方安葬时用地及人员进出墓地通行,今后甲方任何时间前往墓地(包括修造墓地,扫墓活动),乙方无权干涉。

二、甲方取得使用权后,可以为其营造坟墓,乙方或他人不得干涉和阻挠。

三、墓地出让金:大写 元整(小写:元)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定(交付土地出让金)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者,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另一方墓地出让金的三倍即 元。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中证人各执一份。 特此协议。

  甲方签字: 甲方子女:

  签字时间: 年 月日 乙方签字: 乙方子女:

  签字时间: 年 月日 中证方:

  签字日期: 年 月日

用地协议书4

(甲方):安化县国土资源局

(乙方):湖南安化湘安钨业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九条和《湖南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的规定,为确保临时用地在期满后得到复垦,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因尾砂矿项目建设,需使用安化县高明乡新风村罗家山的土地作为临时用地,用地总面积76683m2(其中望天田5648m2、旱土498m2、田坎4197m2、有林地12637m2、灌木林地35470m2、疏林地17899m2、农村宅基地334m2),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到期乙方若需继续使用,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重新申请,经核准后,重新签订土地复垦协议。

三、乙方一次性向甲方土地复垦专项帐户缴纳土地复垦押金XX万元,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缴清。

四、乙方不得修建队挡渣坝外的其他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

五、在临时用地期满后,乙方按国家复垦技术标准和已审查确定的复垦方案组织复垦,确保复垦后土地的水利、耕作层和交通设施完善。

六、乙方必须在临时用地期满后壹年内复垦完毕,并及时向甲方提出复垦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甲方在验收合格日起5日内将土地复垦押金退还乙方;若工程经验收不符合复垦标准,且经一个月整改后,仍达不到土地复垦标准,甲方根据土地复垦程度,按比例扣收土地复垦押金,扣收比例不低于所押金额的50%。

七、若乙方在临时用地期满3个月内,未按要求组织复垦或期满未提出复垦验收申请,甲方不予返还土地复垦押金,金额作为土地复垦违约金,由甲方另行组织土地复垦或易地开垦。

八、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拆迁临时用地时,乙方需在接到通知后的十五日内,无条件自行拆迁临时用地上的建(构成)筑物。

九、经批准使用的临时用地,只限于乙方按批准用途自行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转让、抵押、交换、买卖、租赁或在该临时用地内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合同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XX

代表(签字):XX

XXXX年XX月XX日

乙方(公章):XX

代表(签字):XX

XXXX年XX月XX日

用地协议书5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是依法成立的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江苏省人民政府、南京市人民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由开发区管委会授权,具体实施南京化学工业园区规划范围内的地块规划、管理并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对入园企业投资项目用地进行规划安排、提供相关服务。

乙方是__________________,在南京化学工业园园区内投资建设的_______企业,该项目拟定项目名称为_________、主产品_______、年产量______、总投资______、注册资金______、注册日期________、开工日期______、投产日期_______.

为满足该投资项目建设用地需要,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文件规定,就投资项目用地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1.1乙方在甲方规划管理范围内的投资项目用地(以下简称"宗地"),位于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内,地籍编号为_________,面积约________平方米(最终面积以土地管理部门实测为准),其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

1.2甲方确保本合同项下的宗地为国有土地。

第二条土地用途

2.1本合同项下的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目的为满足乙方该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

2.2在使用期限内,乙方使用宗地必须符合国家以及化工园区有关规划建设、环保、安全的要求,如需改变土地用途和规划要求,须按规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

2.3乙方保证按照项目可研批复和项目概述要求,落实该项目的投资,并按照经批准的投资计划和项目建设计划规定的时间实际投入、开工建设、竣工投产。

第三条宗地的交接

3.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收到乙方首批土地款15日内,向乙方出具正式的用地红线图,经有资质的单位验线,双方确认后并在用地红线图上签盖章即视为完成宗地的交接。

3.2乙方应当有效利用土地。办理宗地交接后,乙方享有按照投资计划进行项目建设的权利,同时负有按照投资计划进行项目建设的义务。该宗地交接完成后_________月内乙方必须开工建设,如未能按期开工,甲方有权收回该宗地。项目开工建设后,乙方在________月内对该宗地的土地利用率未达到2/3,甲方有权收回未使用部分的土地。即便是乙方已获得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不影响甲方上述权利的行使,收回土地价款不得高于本合同约定价款,同时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宗地闲置超过规定的期限被国家无偿收回时,责任由乙方自负。

3.3乙方在宗地内进行建设和生产时,应当服从甲方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管理和实施。有关投资项目用水、用电、用汽、污水处理、废弃物处理、厂区内规划等以及其他设施与园区主管线对接和引入引出工程应按园区规定办理。

第四条基础设施条件

4.1项目开工前,甲方必须提供宗地场地平整、临时道路、临时用电、临时用水等项目建设所需条件。

4.2项目投产时,甲方负责宗地具备道路通行、生产给水、生活给水、通讯、通电、通汽、雨排水、污水排放等项目投产所必须的基础设施条件。

4.3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有关管廊、铁路、码头等公用设施的使用条件、水和蒸汽的供应价格、污水的处理价格等,双方另行商定。

第五条土地价款

5.1本合同项下宗地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_元人民币,宗地总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价款总额为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5.2按5.1之规定,乙方应当支付甲方宗地价款人民币。该宗地价款包括:省规费、征地包干费、宗地场平、必要基础设施的提供所发生的所有成本费用。该宗地价款不包括乙方应交纳的耕地占用税、契税、测绘费及供地规费。除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本协议另有约定或国家土地政策调整外,乙方无义务向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如发生该等费用,由甲方予以支付。

第六条付款期限与方式

6.1自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宗地价款的30%,即____________元人民币,该笔款项作为该宗地定金。

6.2乙方将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_____期向甲方支付其余用地价款: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之前。

第七条《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

7.1本合同签署生效并且收到乙方的土地定金的前提下,甲方开始协助乙方办理项目用地的预审手续。

7.2甲方同意并保证在乙方缴清5.1规定的土地价款的60%的前提下,开始为乙方代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7.3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时,乙方必须及时缴纳耕地占用税及供地规费、提供或签署必需的法律文件和相关资料。《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乙方与出让人直接签订,甲方协助乙方办理

7.4在乙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及时缴纳测绘费、契税的前提下,甲方同意并保证在乙方缴清5.01规定的土地价款的95%及提供必要的文件后30日内,由甲方负责办妥乙方拥有宗地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乙方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后一周内付清土地价款尾款。最终土地面积以《国有土地使用证》确定的面积为准。

7.5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有效年限为50年,以南京市国土资源局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为准。

第八条土地的转让、出租、抵押

8.1乙方在宗地上从事的合法经营,受法律保护。乙方在领醛国有土地使用证》后,根据本合同项下宗地有效使用年限,在符合南京化学工业园区产业规划的前提下,依有关规定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8.2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的,转让、抵押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转让、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应当签订书面出租合同。该等合同应报甲方备案。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宗地价款。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宗地价款,自迟延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总额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宗地,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并可请求乙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9.2乙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宗地价款,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宗地。由于甲方未按时提供宗地而致使乙方对宗地使用延期的,每延期一日,甲方应当按乙方已经支付的宗地价款的3‰向乙方给付违约金。甲方延期交付宗地超过6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支付宗地价款的其他部分,乙方并可请求甲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9.3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开工建设的,甲方可以向乙方征收相当于土地价款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建设的,国土管理部门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建设必须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建设迟延的除外。

9.4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72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7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9.5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9.6乙方接收宗地后,因迟延用地或违法、违约用地,宗地被收回或由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罚的,不影响甲方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第十条法律管辖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项下宗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须经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后生效。

第十三条其他

13.1本合同及附件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土地管理部门贰份。

13.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订立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同意本合同未约定事项所引起的争议或已约定事项在与国家(包括地方政府)相关规定相悖(含发生变化)时的处理,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施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住所:法定住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用地协议书6

甲方: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区(县)____镇(乡)____村(社区)____组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地址:____区(县)____镇(乡)____村(社区)____组

联系电话:________

为规范我市设施农用地,维护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产业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____﹞155号)及我市设施农用地管理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公开、公正”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农业设施用地位于,现乙方需经营____项目,经甲方同意在经其依法确定的土地所有权范围内使用____公顷土地,其中:农业生产设施用地公顷,其中耕地公顷;农业生产附属设施用地公顷,其中耕地公顷。具体位置、面积以有资质的勘测定界单位出具的勘界报告、红线图为准。

二、农业设施用地使用年限:甲方同意乙方使用该宗土地____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农业设施用地用途:该宗土地主要用于修建规模化养殖畜禽舍、畜禽有机物处置、简易的生产看护房等农业生产设施,以及管理和生活用房、仓库等生产附属设施(按其提供的设施建设方案进行填写)。

四、乙方使用该宗土地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乙方应依法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承包户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五、农业设施用地占用耕地补充措施:乙方修建农业生产设施占用耕地的,生产结束后由乙方负责复耕;修建农业生产附属设施占用耕地的,乙方应向所在区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土地开发整理机构按规定标准缴纳耕地占补平衡费或委托造地费。

六、土地交还:乙方因经营不善未能按期支付双方约定的使用土地的相关费用,甲方有权提前收回乙方所使用的土地。协议约定使用年限到期后,如甲方有意愿继续出租该宗土地用于农业设施用地,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申请使用权。土地交还后,乙方修建的农业生产设施及附属设施归乙方处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处置完毕。

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拦甲方施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应赔偿对方违约金____元(大写:____元整)。未经有权机关批准,乙方擅自改变农业设施用地用途,一经查处,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修建农业生产设施占用耕地的,生产结束后乙方未进行复耕或未达到耕作条件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偿经济损失____元(大写:____元整)。

八、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由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村委会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所在地区县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所在县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和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村委会以及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农业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协商达成的补偿协议亦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用地协议书7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该地块位于开发区溪河社区前刘庄,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地块的具体位置详见附图,附图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四至: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2.甲乙双方确定转让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

3.签订本协议的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成交价款三千元,作为首期款兼履约保证金,其余款项乙方采用现金方式5日支付付清给甲方。

4.甲方保证该土块权属清楚,没有向他人抵押。协议签订后该宗地所有增值与收益归乙方。

5.甲方应做好原地面附属物清理,保证净地出让,建设期内给乙方提供电力供应等帮助。

6.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各自的职责,并承担违约责任。出现纠纷或违约行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

7.其他约定事项: 。

8.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画押)后生效。

9.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鉴证签名:(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用地协议书8

甲方:

乙方:

为保护镇村工业园用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用地管理和承包经营行为,按照生态优先,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现代生态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基本情况

为对镇村工业用地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的工业用地属于水唇村镇村工业园规划用地,允许乙方自主生产方式。

第二条:租赁面积、位臵

甲方租赁给乙方工业用地于水唇村镇村工业大道旁,总面积30亩,四至界限分别为____(以实际标注为准)。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共五年,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

第四条:租赁费用的缴额和缴纳方式

按每年上缴给甲方租金伍万元整,于每年9月10日前将下年租赁费以现金方式全部结清。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工业用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2、制止对方实施损害用地资源和其他资产的行为。

3、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费。

4、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租赁用地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有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用地进行建设设备,对租赁用地形成的电网、机械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臵权。

2、乙方对用地可依据市场需求,自主安排生产经营方式。

3、租赁期内不得对用地进行流转,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对原租赁的用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4、按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租赁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县镇工业园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不承担责任。租赁费用按实际使用时间为准,多还少补进行结算。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1、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用地协议书9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_____________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使用的土地位于用地面积约(以土地部门测绘为准),具体位置及尺寸详见基本建设用地附图。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乙方同意甲方长期使用乙方的土地,同时甲方按每亩付乙方土地补偿费。以上费用共计万元。

三、本协议约定的每亩土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费和其他费用。

四、本协议签定后7日内,甲方应于日内支付土地补偿费总额的,共计元,剩余款项共计元,于办理完手续后一次性支付,但支付期限不得超过个月。

五、关于规划用地手续由用地单位自行负责办理,被用地单位协助配合(仅只在各种手续或证明材料等上面盖章)。

六、乙方负责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品的拆除,(地上青苗、地上水井、地上房屋、地上租赁等)保证甲方正常施工用地,地上租赁由乙方于二十日内限期搬离,如产生费用由乙方负担与甲方无关。

七、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决,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协议的履行。甲方使用土地的过程中,可以自行决定使用用途,但不得违反国家法律的规定。

八、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各自发行合同所要求的义务,乙方将上述土地交给甲方使用后不得中途要求解除合同,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甲方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过程中如遇国家建设用该宗土地,土地补偿费、地上物补偿费归甲方所有。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协议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附:基本建设用地附图。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用地协议书10

转租房(甲方):

承租方(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自愿的原则,甲方将坐落在后坞村跃进畈茶地租赁权转让给柯_。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土地地址:

筏头乡后坞村计庙坞跃进畈茶地。

二、租赁期限:

刘__在________年向后坞村经济合作社租赁的跃进畈茶地,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租期________年。现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_年,该土地租赁权转让给_。

三、租金:

__与后坞村租赁协议,由刘__履行,其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的租金由甲方付给后坞村经济合作社,与乙方无涉。乙方柯_在本协议生效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刘__土地租赁租金伍万元。其茶地投入和收益均归乙方所有。

四、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协议期满后,由柯_与筏头乡后坞村协商签订续租协议,后坞村经济合作社与刘__租赁协议同时终止。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1份,本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签字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电话: 电话:

见证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用地协议书1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甲方自愿将榕江县古州镇高文村一组高丢的自留地一穴阴地(见附图,面积:165平方米)转让给乙方,用于乙方安葬老人,该地位于甲方牛棚上坎,转让后由乙方自行永久性随意使用,甲方不得干预,该地转让费______元整(¥:_______元),在签字时一次性付清给甲方,乙方用地后如遇到纠纷,由甲方自行与村组或当事人协商解决,所发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根据民间风俗,乙方用地前,需要将墓地上方原水沟用管子改迁引自牛棚旁下边排灌农田,原水沟截断,购买改迁引水管安装及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今后维护管理由甲方自行负责;牛棚今后不能改建或扩建。

在乙方购买的墓地范围内甲方杨梅树乙方随时可砍掉,不再另行赔偿。

以上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永不反悔。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用地协议书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因生活居住环境改变,甲方将位于昌江县石碌镇保梅村后环村北侧的居民宅基地转让给乙方(本村村民)。宅基地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亩)。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经甲方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宅基地(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转让给乙方,宅基地四至范围为:东至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将该宅基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转让费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一次性付清转让费________________元后,该宅基地永远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反悔。

三、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可以在该宅基地上开发建设,如该宅基地有纠纷,造成乙方无法使用该宅基地,甲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赔偿责任。

四、如遇国家征用,国家所有赔偿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享受。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用地协议书13

土地权属人:________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用地单位:________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便于农户农产品流通,甲方给乙方无偿提供临时用地建设番茄收购中转场地,甲方愿意提供临时用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临时用地坐落、面积、类型:临时用地位于东渠村顺昌砖厂东南侧,总面积为580平方米,属集体未利用地。

二、土地用途:主要用于收购番茄中转,包括装车台、地磅、临时停车场地。

三、使用期限:5年,自________年8月1日至________年7月31日止。

四、权利及义务

1、甲方按本协议向乙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利。

2、甲方对提供的土地应做好相关配合支持工作,保证乙方使用过程中不受当地人员以土地权利为理由的干扰,保证乙方正常使用。

3、在协议期内如遇政府征用或集体公益使用此临时用地,乙方应无条件拆除搭建的装车台、地磅,土地补偿属村集体所有。若遇自然灾害原因造成乙方搭建的设施受损,与甲方无关。

4、严格用途管制。乙方对批准使用的临时用地,不得改变临时用地的批准用途,不得在临时用地上修建建筑物,否则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收回。

5、乙方在生产建设中不能影响甲方的生产道路和水系畅通,若因此使农户生产受到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生产安全,若发生安全事故,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加强环境保护,防止环境污染,因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违约责任: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用地协议书14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土地管理法》、《河北省土地管理条理》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为乙方建设____________项目,划拨国有土地____公顷(____亩)。

二、划拨土地位于____________(详见附图)。

三、乙方向甲方支付划拨土地包干费用____元,缴纳征地管理费____元,两项费用合计为____元。

四、乙方向甲方缴付上述费用的方式为一次付清(或分次付清),付款期限为。

五、甲方在该宗地经依法审批____天内将前述土地的使用权交乙方。

六、乙方如不按协议规定缴纳有关费用,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七、本协议划拨的土地用途为,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批准不得改变用途。

八、本协议划拨的土地所有权为国家所有,甲方有权按法律法规规定对土地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检察;乙方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不得转让、出租、抵押。

九、本协议所列划拨土地费用中已(未)包括应由乙方缴纳的新

菜田开发建设基金、耕地占用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补充耕地开垦费。乙方在使用土地期间,应按国家规定交纳税、租、费,其具体标准及缴纳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十、除以上条款外,双方同意分别承担下列义务,享有下列权利:

十一、本协议按土地审批权限报经批准后即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用地协议书15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使用范围和用途

甲方将 所属土地约 平方米的土地无偿提供给给乙方使用(土地面积以实际丈量为准)

乙方使用土地的用途为 。

二、使用期限:

使用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甲方权利义务

1、使用期限内,甲方不得将该土地再次给第三方使用。

2、使用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协议的执行。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使用期间,拥有该地的使用权。

2、使用期限内,乙方方不得将该土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

3、该土地乙方用于存黄土,使用后乙方负责把土地恢复原貌。

五、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以任何理由影响该协议的执行。否则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双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盖章: 盖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