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供货协议书合集6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协议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签订了协议就有了法律依靠。那么协议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供货协议书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有关供货协议书合集6篇

供货协议书 篇1

甲方: 甲方:富民荣恒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乙方:富民宇泰商贸有限公司

甲方因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三期食堂及学生宿舍工程需要, 决定由乙方富民宇泰商贸有限公司供给建筑材料, 甲、 乙双方本着 平等、自愿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规 定,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数量及价款

甲方在建设工程中需用乙方供给的建筑材料,供货量初步商 定,钢材 650 吨,折款为 318 万元;水泥 5600 吨,折款为 212 万 元;砂/石 86000m,折款为 215 万元;免烧标砖 325 万块,折款为 585 万元。外墙砖 73900 ㎡,折款为 170 万元.如果由于其他原因 致使供货量不足量,按照实际的供应材料款额计算。 材料名称 钢材 水泥 砂/石 免烧砖 外墙砖 计量单位 吨 吨 方 块 平方米 数量 单价(元) 4800 380 25 1.8 23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货物质量

1、乙方供给甲方的建筑材料,材料质量需按建筑材料质量标 准执行, 以现场所进的材料进行检验, 并附有原产品检测报告及合 格证,抽验不合格的产品甲方有权拒绝使用。

2、乙方供应甲方使用的建材必须保证质量,承担对所供应建 材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赔偿甲方所有的损失。

三、交货方式

乙方对其供应的建材应由汽车运输至甲方指定的施工地点,

1、 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应当及时供货以保障甲方的正常施工, 如有交货延误,

2、 应承当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3、甲方验收货物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料单。

4、乙方根据甲方的需求可直接供应甲方下属的各项目部。

四、货款支付

1、货款支付方式为人民币 结算。

2、自甲方接到货物并验收合格后,

一个月内乙方根据当月实 际供料的数量, 凭甲方所出具的收料单开出发票, 甲方在六个月内 将货款一次性付清。

五、违约责任

乙方对于其提供货物的质量、 数量以及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等 必须符合甲方的施工要求, 否则由此带来的损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 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货物总价款的 1%的违约金。

六、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 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 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事项

八、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供货协议书 篇2

合同编号:ZD-2011007

供方: 北京质鼎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需方: 北京佰诚恒盛商贸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经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2725200万元。其产品名称、规格、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订单双方确认之日起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总货款35%作为定金(即人民币953820元),按照乙方的需求送货,货物经乙方验收合格后,收货现场当场结清货款,(全部货款应在货物供应结束时全部付清款项) 第三条.条验收方法; 由甲方现场验收,乙方应确保质量合格,如出现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24小时负责处理解决。

1.交货方式:甲方提供一定的材料验收场地,保证货运道路畅通。 2.交货地点:北京恒盛商贸

3.交货日期:所以货物必须于20xx年12月29号之前完毕。(交货前提前3天 电话通知)4.运 输 费:包含在货款内 第四条. 经济责任

(一)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 品种、数量. 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

(二)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 品种、规格、质量 ,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总值%的罚金。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按合同规定收货。

3. 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三的罚金。

4.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三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5.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五条.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 % 的补 偿金。 第六条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规格、质量、时,应提前__天与甲方协商。

第七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八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如一方对仲裁不服,可于接到仲裁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共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并报双方主管部门各一份。订立合同人:

甲方:北京质鼎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经办人: (盖章)地 址: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号: __年 __月 __日

乙方;北京佰诚恒盛商贸有限公司 经办人:(盖章) 地 址: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户:__年__ 月__ 日

供货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建立长期互惠供求关系,经友好协商,特就购销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 双方商定结帐方式为:实结。

1、甲、乙双方每月对帐一次。

2、甲方与乙方结款依据为乙方开具的发票和甲方的入库验收单。

二、乙方责任:

1、保证货品价格公道,不高于国家规定的北京市区统一货价。

2、保证货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杜绝“三无”产品。

3、保证货品质量并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如出现严重的危及到人身健康及安全的质量问题,甲方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没收乙方所供货未结全部货款,以视处罚。

4、乙方要保证手机或坐机24小时通畅,便于甲方及时要货与沟通。

5、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质、按量、按时送货,如出现送货不及时给甲方带来的所有经济损失,将由乙方全部承担相关责任。

6、协议期间如发生乙方法人变更等情况时,应提前通知并将更改后的有效证件传至甲方备案,如乙方停业、外出等临时情况出现送货有变动的,要及时安排好临时接替人员,提前通知甲方,并将转交代理人员联系方式告知甲方,以保持供货需要。

三、甲方责任:

1、按照每日需要货品,根据使用部门提前下的申购明细单,库房人员要提前八小时通知乙方要货,并提供准确、真实的货品名称、品牌、规格及要求,便于双方工作顺利开展。

2、如遇紧急情况要货时,甲方应至少提前30分钟通知乙方,与乙方及时沟通,以准保作用部门需求。

四、本协议有效期限从签定之日起开始生效,如乙方因单方问题想解除协议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如未提前书面通知,甲方所有损失均有乙方负责。

五、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若发生纠纷,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协议的,可向甲方管辖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六、本合同执行中遇到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签字盖章后才可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供货协议书 篇4

协议编号:

供应商编号:

供应商类别:

需方名称: 常州xychd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

附件 :

1.营业执照 份2.税务登记证份3.一般纳税人资格证 份

4. 商品价目表 份 5.阳光工程协议 份6.委托代理证明 份

乙方资料:

地 址邮 箱传 真 号联 系 人联系电话经营范围第一条:概要

1. 甲方订货方式可采取:(1)传真订货 (2)固定电话/手机订货 (3)邮箱订货

2. 最终以双方签字盖章的订单为结算依据。

3. 乙方经营商品及品牌:

4.甲乙双方根据公平、诚信原则,协商一致签订协议以确定双方的商品供货合作关系,以利于双方更好合作之关系!

第二条:进货单价

1.《商品价目表》中所记的进货单价是根据甲、乙双方的协议而制定。

2.当订单报价决定后,乙方应根据甲方所指定的格式、内容,迅速将价格明细提交给甲方,并由乙方盖章,双方的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名认可(并注明生效时间)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其他人的签名不予以承认;

3.商品的价格由甲、乙双方于报价单中商定,商品的价格应包括增值税及其它一切税金及费用在内,即含税价和到岸价,但不包括双方约定的乙方给甲方的各项销售优惠政策。

4.如乙方商品供货价格上涨,乙方应提前7-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经双方协商同意新的价格和生效日期。达成协议以前,甲方有权按原有商定的价格向乙方付款,即现有库存按涨价前价格计算。在价格变动之前,不得限制甲方的订货量。

5.乙方保证提供的商品价格不高于其他同类商家的供货价,一经甲方确认乙方供应价高于同业态其他供应价格,乙方将以差价5倍的金额给予甲方赔偿;并且甲方有权终止合作。

6.考虑到双方的长期合作关系,乙方卖给甲方的产品的价格要比给一般客户的价格下浮 ,并且,要根据甲方的用量采用梯级下浮的办法。即年购货金额达到 万时,价格要下浮 ,年度购货金额达到 万时,价格要下浮,因价格下浮而造成的甲方向乙方付款额与实际货款额之间的差额,在年度甲乙双方盘点后三日内,由乙方以现金的方式返还给甲方。

第三条:订货

1.正常订货,甲方按照《商品价目表》中所制定的“正常进货周期”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订货,于每周

三、周五传单至乙方;紧急订货则按“紧急进货周期”执行,提前通知乙方并取得同意后传货单,并在协议时间内送货。

2.甲方应在《商品价目表》中明确所订商品的交货日期及每次的交货数量。乙方应遵守《商品价目表》约定的内容交货,除双方在事前以书面形式变更《商品价目表》的约定内容外,乙方的交货不得与订单的约定内容有异常。

3.当甲方向乙方发出《商品价目表》后,乙方要仔细审核《商品价目表》内容,如订单明细、数量和交货日期,确认无误后,安排在1-3个工作日发货,若乙方对甲方的订货内容有异议时,于接到《商品价目表》后12小时内通知甲方处理。

4. 当乙方推出新品,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供样品和报价表,待甲方同意时,以第一批产品作为赠送试用。

5. 乙方只接受甲方批示后的订单,不接受个人订单或与甲方无关的订单;

第四条:交货

1.乙方于交货前需填写规范的《送货单》(若无,以《收据》代替),送货到甲方,并负责卸货、点货、核对,由甲方开据收货单(红联)签字确认货品方可离开,运输费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按照甲方提出的`包装要求,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对产品进行包装,不应有破损包装产品,不能以次充好,以少充多。

3.乙方应按照双方确认的交货日期如期交货,若因乙方责任导致交货期延迟而影响甲方的业务,乙方应按照交易金额5%作为赔偿给甲方。

4.甲方应当及时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如商品不符合本协议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

第五条:退、换货

1. 当甲方有大批库存请求乙方协助消化时,不影响乙方的销售时,乙方应该无条件接受。

2.甲方退换货应当和乙方当面确认点清数量,并当场更换产品或作为退货处理,逾期不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置该商品,并在对账结算时予以扣除。

3.对于存在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甲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内提出退换货。 乙方对于甲方滞销、变质、有残、包装不良的商品应无条件退货,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质量安全

1.乙方交付的商品应在其标明该商品的保存期限及保质条件下对商品的质量全面负责。乙方不得交付假冒伪劣商品或保证质量期外的商品给甲方,如因乙方的商品质量问题而使甲方及其信誉或消费者遭受经济损失或任何其他伤害,乙方应就此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提供商品的包装标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必须有商品名称、规格、主要配料、警语、保质条件、生产日期、厂名、厂址、联系电话、注册商标、条形码等,否则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还,且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来承担。

3.乙方在任何情况下应承担售后服务的责任,承诺并履行其提供产品的包修、包换、包退的责任。如一月内乙方商品因质量问题导致顾客投诉,确认质量问题3次者,甲方停止该商品进货,并全部清退该商品,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4.若是国家相关执法机关扣押或检验商品时发生的任何费用则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对帐、结算

采取月结方式,由乙方出账与甲方核对无误后,方可开票,待甲方审批后直接转账入乙方公司账户,账务务必当月结清,如乙方有疑问查询核帐,须由乙方出《对帐申请函》至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对帐;

1.对帐方式为: ;

2.甲乙双方确认的对帐周期为:每月 次,对帐日期为每月 日,对帐日 天。

3.双方按照确认的书面对帐单按时进行对帐,如因甲方原因在规定的日期不能提供对帐单的,在乙方开具发票后,甲方应当依据销售清单和本合同先行给付无争议部分的货款。乙方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的时段对帐,可与甲方协商解决。

4.对帐日前 天,乙方应当按照进货、销售、退货等清单载明的数量及数额向甲方提供《商品对帐单》,甲方持相关单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无故不确认的,视为认可《商品对帐单》的内容。

5.甲方以下列方式结算货款:□现金□银行转帐□六个月银行承兑□三个月银行承兑

乙方开户行:

帐号:

6.双方确认的结算周期为:

□预付 □货到付款□15天 □30天 □60天

第八条:其他注意事项

1.乙方必须是经过国家行政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的生产企业或销售单位,同时具备相应的生产资质条件或销售条件。

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商品具备合法授权生产及销售,如由此而产生相应的法律纠纷及相应损失,由供应商负责承担相应的后果,而且甲方保留进一步起诉的权利。

3.促销商品的供货价格应在促销期生效前3天至促销结束后顺延3天执行。

4.甲方可在交货前对订单内容进行更改或删除,但必须事前告知更改内容,乙方在接到订单三日内仍未交货,甲方有权终止订单。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订单规定的数量交货,如与订单所订品种及数量不符,甲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本协议有效期内具体业务处理,包括:增加品种、价格变动、促销活动及费用处理等,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双方签署的书面协议均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

6.若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则任何一方可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予以解决。

第九条:签章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手工涂改无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日期: 日期:

供货协议书 篇5

一:供销双方:

甲方:(供货方)

乙方:(经销方)

地址:(经销方)

身份证号码(经销方)

二:供销协议

1:甲乙双方经商榷,本着公平协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供货协议。

2:甲方授权乙方在 区域内经营其产品。

3:经营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乙方在区域内经营甲方产品,甲方按照双方约定提供样板,乙方需缴纳样板费 元。

5:乙方销售 平方并结算完毕后,甲方以货款方式退还乙方样板费。

6:甲方提供产品报价清单(如有价格变动,甲方及时通知乙方)

7:甲乙双方按照报价清单执行结算。

8:甲方提供的价格清单在同一区域内保证一致。

9:工程单数量较大的,由甲乙双方另行议价。

三:产品质量:

甲方按照乙方要求供货:(注明事项)

a级地板(a级地板内有一定比例的b级地板,常规比例为南美材3﹪,国产材5﹪)若b板超出常规比例,可采用几种方式处理:

1:超出部分换货。

2:超出部分甲方按照报价清单五折结算。

3:超出部分安装时:(起头、收尾、切边)。

b级地板(b级地板是具有一定的瑕疵的,如裂纹、虫眼、结疤)若因此造成地板使用情况不满意的,甲方不承担质量责任。

改板(改板会出现尺寸的变化)若因此造成地板使用情况不满意的,甲方不承担质量责任。

调色板(色板由客户提供,因不同材质所反映出来的色系有少许差异)。

甲方提供的地板产品,若因产品质量问题,甲方负责退换货,非质量问题(如产品运输、地板安装、存放不当、人为

损坏)出现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

四:定货:

1:乙方订货后,须及时将订货单标注清晰传真与甲方。

2:乙方订货后,须及时将定金 %,汇入甲方指定账号。

3:乙方订货后,若因乙方单方面违约的,甲方不予退还定金。

4:库存地板品种订单后,提前六个工作日通知甲方。

5:非库存或非常规品种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再订单,订货周期十五个工作日。

6:乙方若是按照“色样”定做的,须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再订单,并需缴纳总额 ﹪的货款。

7:乙方若是按照“特殊色样、板材、规格、包装”定做的,须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再订单,并需缴纳总额 ﹪的货款。

8:定做地板不予退货,定做地板数量要求准确,若需补货价格另议。

五:提货:

1:乙方提货数量在20平方以上的,甲方负责送货(深圳市区域内)。

2:乙方提货数量在20平方以下的,甲方收取相应运费(深圳市区域内)。

六:结算方式:

1:甲方收取订单定金后,开始备货或生产地板,货到付清余款。

2:乙方未付清货款前,此地板产品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七: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为壹年。

2:协议到期甲乙双方有意续签的,甲乙双方在协议到期前一个月重新签定。

3: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补充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共同履行条款。

注明:本协议由甲乙双方仔细阅读,协议内容清楚明白后,予以签字确认,甲乙双方均需按照协议内容执行,责任、

权利、义务明确到位。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供货协议书 篇6

甲方:杭州石全石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协议签订地: 乙方:杭州半山石材市场华诚石材经营部(以下简称乙方) 协议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协议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情况双方协商确定由 乙方 承担石材的供货,并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石材、规格、价格及金额:

二、交货方式:

乙方负责送货到甲方工地,经甲方材料员 验收、点数签字为准,运费由乙方承担。

三、交货日期:

乙方确保在收到甲方供货通知后, 天内将货物送到甲方工地。

四、协议价:本工程协议总价为业主审计结算价的85%。

五、付款方式:本工程所有石材、辅料、及安装等,预付八十万元整,其余费用待验收通过后一次性支付至协议总价的95%,留协议总价的5%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六、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乙方货到工地,甲方不能无故拖延验收时间并按协议约定付款,若甲方未能执行,乙方有权不供货,由此引起的工地停工及乙方的经济损失均由甲方负责,视为违约。施工脚手架、水电及工人住宿由甲方提供。

2、乙方责任:乙方收到甲方的供货通知后,天内货物不到工地造成甲方停建,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视为违约。

七、违约责任:

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因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经济损失,违约方根据对方的实际经济损失情况给予赔偿、并支付违约金(滞纳金为:协议总价的1‰/日支付)。

八、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协议签字后,乙方立即备货,如果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视为违约。

九、诉讼和仲裁: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解除均须双方同意后并签署书面意见方有效。因入变更解除本协议,致使对方受到损失时,有责任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单位地址: 供货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