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收礼承诺书

教育是神圣的事业,其意义在于奉献,其价值在于求真;教师是光荣的职业,其职责在于教书,其生命在于育人。强国必先强教,强教必先强师。为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倡导爱岗敬业廉洁从教,在第三十个教师节即将来临之际,晋江市心养小学全体教职工公开承诺如下:

不收礼承诺书

一、奉献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无限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热爱学校,尽职尽责,教书育人。

二、爱岗敬业。不断加强理想信念和职业道德修养,立足教育岗位,真正做到爱岗爱生,诲人不倦,勤于育人,乐于奉献。

三、依法治教。模范遵守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师德师风各项制度,依法推进学校民主管理,依法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四、严谨治学。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发扬良好教风,不断更新教育教学观念和知识结构,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坚决杜绝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学术造假等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五、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想的侵蚀和诱-惑,不搞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不接受家长礼品礼金,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牟利,不操办、不参加借“学子宴”、“生日宴”、“乔迁宴”等名义敛财的.任何宴请,不做任何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事情。

六、为人师表。模范地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身立教,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言传身教,以高尚的情操和榜样的力量去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为了教育的理想,为了理想的教育,让我们把个人理想、本职工作与祖国发展、人民幸福紧密联系在一起,扬师德、强师能、铸师魂,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追求,甘为人梯,乐于奉献,静心教书,潜心育人,携起手来,向着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学校负责人盖章: 承诺人:

晋江市心养小学

不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财物承诺书

根据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本人郑重向组织(学校)作出如下书面承诺:

一、不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二、不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三、不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四、不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五、不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六、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自觉弘扬优良传统,践行新风正气,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树立良好形象。如有违诺愿接受组织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承诺人单位: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拒收不送红包礼金等财物承诺书

本人承诺:不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收送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下属单位和个人、外商和私营企业主,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红包礼金等财物;管好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其违反规定收送红包礼金等财物;不违反规定赠送红包礼金等财物。

承诺人:(签字)

所在单位:中江龙台中心小学校

2015年11月28日

社会监督渠道:中江县纪委监察局投诉电话(12388),中江县效能微博,廉洁中江网址 本单位投诉电话:08387185003

拒收不送红包礼金等财物承诺书

本人承诺:不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收送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下属单位和个人、外商和私营企业主,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红包礼金等财物;管好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其违反规定收送红包礼金等财物;不违反规定赠送红包礼金等财物。

承诺人:(签字)

所在单位:崇仁一中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