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等量保证书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证书发包方(甲方):_____梁施工________________

房屋等量保证书

承包商(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雇主,承包商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质量保修方法”,以协商一致方式,为首的____梁施工建在跑马地村的私人房屋___保证工程质量的签字仪式。

合同项目的范围和内容质量第一

承包商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则,法规和协议,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当事人约定的质量的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防水浴室,房间的墙壁外,,和防渗漏,电气线路,供水和排水,和其他项目的覆盖面。

第二条质量保证规定的详情: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协议,以确保工程质量的有关规定如下:

⒈确保基础工程和建设的主体结构达到合理的生活;

⒉屋面防水能力,以确保房间外的墙壁和地板和厕所等防渗漏性能。

⒊确保整体抗震能力防风防水地板。

⒋确保地板已建立能力提高的高度;

⒌保障性住房发包方,每层的建筑高度要求;

⒍用于住房建设的模式,以确保党的需要。

保证条约⒎其他项目

自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保证日期。

文章的质量保修责任

⒈如果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承包人应当通知接收方从修复或重建之日起7天内发送。外部承包商商定的期限内发出施工,承包,可以委托他人修复。牺牲承包商负责。

⒉事故应急修理,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的事故,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维修

⒊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按照“住房建设的质量保修的手段”的规定,立即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建设管理由当地安全部门或适当设计单位的资质水平提出保修方案,实施承包商保修。

⒋其他不可抗力造成房屋倒塌,开裂,倾斜等因素,乙承担全部责任。

(不可抗力:战争,动-乱,通过空气或其他非甲,乙的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和严重的自然灾害下降飞行物)

文章保修费用

由于施工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的建设成本造成。

其他物品

双方商定的其他考虑其他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的保证,在完成前双方共同签署以来签署的法律效力的日期,签订合同,双方如需要修改的时间,由双方协议,可以签署补充协议,作为合同的补充合同。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红墙)房屋质量保证书

尊敬的业主:

为加强商品房质量管理、提高售后服务质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们根据相关规定,制定了本《质量保证书》,

在该保证书中我们向您提供了该商品相关保修内容与期限及处理程序等内容。请您仔细阅读后留存备档,在您以后使用过

程中如住宅有相关质量问题,可以根据该质量保证书对我们的.工作提出要求,以便我们更好的为您服务。

一、房屋座落位置:成都市青羊区过街楼街17号“万通·红墙国际”小区 层 号商铺,建筑面积 ﹐。

二、建设该商品住宅有关单位

开发单位: 成都万通时尚置业有限公司

方案设计单位:北京博思堂建筑设计事务所

施工图设计单位:四川山鼎建筑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本商品房的商铺部分经相关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其质量综合评定为合格。

三、本商品房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四、正常使用情况下开发单位承担以下各部位、部件在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其中包括:

1、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限为5年;

2、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公共部位装修工程保修期限2年;

3、墙面、顶棚抹灰脱落保修期限2年;

4、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保修期限2年;

5、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保修期限2年;

五、如因用户不遵守我公司所提供的《使用说明书》要求,不当使用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装修等人为因素或自然

灾害、不可抗力等造成的质量问题,本公司不承担维修责任。

六、用户报修接待单位: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深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7818818

七、本《质量保证书》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与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监制说明】:

1、本说明书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监制。

2、本说明书由成都万通时尚置业有限公司制定并提出。

3、本说明书,每套商品房一式三份,一份开发企业提供给用户,一份开发企业存档,一份报成都房屋质量检测部门备案。

成都万通时尚置业有限公司

商品房屋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由甲方开发新建座落在 市 区(镇) 路(街) 住宅工程第 单元、第 层 #住房 套的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为加强商品住宅质量管理,确保商品住宅售后服务质量水平,维护商品住宅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建房[1998]102号《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要求,如果商品住宅出售后在以下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由甲方履行保修义务,承担保修责任。

一、该工程在竣工验收时,经验收组评价其工程质量等级为 ,且已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按设计文件和有关规定该住宅的合理使用年限为 年,在正常合理使用的年限内出现危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由甲方履行保修义务、承担保修责任。

二、在正常使用情况下该商品住宅以下部位、部件的保修内容与保修期为:

1、 屋面墙面、地下室和厨房、厕所及卫生间地面、管道等防渗漏的保修期为5年;

2、 墙面、顶棚抹灰面脱落、地面找平基层或水泥砂浆面层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等及门窗翘裂,五金件等零配件和卫生洁具不符

合标准规定要求等引起的损坏,其保修期均为2年;

3、 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的保修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 灯具、电器开关和管道堵塞的质量保修期为半年,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为 1 年;

5、 该商品住宅售出后,由甲方委托的 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维修处理;

6、 该商品住宅于 年 月 日由甲方交付乙方使用,交付时乙方对该住宅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进行了认可。乙方验收后自行添置、改动的设施、设备,由乙方自行承担维修责任。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即 年 月 日起计算。

三、在保修期内,因该住宅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甲方向造成该商品住宅工程质量缺陷的责任方追偿。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由造成拖延的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使用不当,如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的不当装修等,或等三方和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不属甲方保修范围。

甲方(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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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