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丧喜庆事宜承诺书

按照《关于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的.要求,本人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时向组织承诺:

婚丧喜庆事宜承诺书

1、注意社会影响,严格控制操办规模,不滥发请柬、大操大办,不采取事前预请、事后续请、化整为零、分批宴请等方式变相大操大办,不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

2、不邀请管理或服务对象参加婚丧喜庆事宜。

3、不借机收受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或支付凭证等。

4、不在操办中私用公车、公-款、公物或办公场所,不在正常工作时间请单位工作人员参与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5、不利用职权、职务上的影响,要求管理和服务对象及下属单位报销有关费用或承办婚丧喜庆事宜。

6、不搞庸俗迷信,不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搞有损社会公德、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庸俗活动或封建迷信活动。 如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违反以上有关规定,本人自愿接受组织处理。

承诺人单位及职务:

承诺人(签字):

承诺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汪场镇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承诺书

为节俭办一切婚丧喜庆事宜,带头移风易俗,积极践行文明新风,本人郑重承诺:

一、带头严格执行中共湖北省纪委《关于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检查办法》。

二、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时严格履行报告制度,宴请对象严格控制在亲戚(直系血亲、旁系血亲和近姻亲)范围内。

三、不借婚丧喜庆、生日祝寿、就学出国、就业入伍、乔迁履新等事宜大操大办,或利用其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品。

四、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用公-款、公物在本单位或者有业务往来单位的宾馆、饭店、招待所、食堂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动用本单位、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的公务用车参与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采取长时间、分批次、多地点或采取“化整为零”的方式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婚事限定一事一天一地办理。在职期间不担任亲戚之外的婚庆主婚、证婚、司仪等,不参与亲戚之外的婚庆迎宾、敬酒等活动。

五、不借婚丧喜庆之机给领导干部送钱送物。

六、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过程中不搞聚众赌博、封建迷信活动,确保不出现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

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出现违反上述承诺行为,愿依据相关规定接受处理。

承诺人单位及职务:

承诺人签名:

承诺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

2015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