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上下学安全承诺书

各位家长朋友:

学生上下学安全承诺书

孩子的安全重于泰山。学校始终把学生安全工作放在首位。行动1是,2011年6月16日面对特大洪水,凌晨2点安全转移129名住校生,并把每一个孩子安全送回家,得到各级领导、媒体(中央电视台)和百姓好评;行动2是,于本学期初取消放心车营运工作(取消理由一是:放心车上学期每天都严重超载,小学实行放心车,幼儿园不乘坐放心车,大洋车队营运公司将(我校26人,幼儿园14人,共40人)、贺宅线(我校22人,幼儿园24人,共46人)用1车分2条线路营运。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学校多次采用书面和口头形式向相关部门和营运公司反映情况,却未整改;理由二:个别驾驶员素质差,存在拒载、临时搭载客人、把学生半路放下等问题,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鉴于11月16日的“甘肃幼儿园校车事故”(该校校车核载9人,实载64人,目前已造成20人死亡,多人受伤)。学校再次针对学生安全上下学,希望和要求家长承诺做到:

一、每天1分钟对孩子上下学安全教育,要求孩子放学即回家,有事要电话告知;

二、拒绝乘坐“黑三轮车”,不乘坐无驾驶证、无行驶证、无营运证和超载车辆;

三、一、二、三年级孩子家长接送,接送地点为:校门口。

四、禁止孩子骑自行车、电动车上下学。

五、孩子生病、有事一定要跟班主任老师请假。不得无故旷课。

六、接送孩子有困难的家庭,希望克服困难,如确实有困难可以住校。

七、孩子有特殊身体体质,如不宜上体育课的,凭医院证明及时告知班主任老师。

同时根据《杭州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纠纷与处理条例》,第十一条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责任:

(一)学生自行上学、放学或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二)学生自行外出、自行组织活动或者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三)在放学或放假期间,学生自行到校活动或者自行滞留学校期间发生的;

(四)学生有特异体质、异常心理状态或特殊疾病,学生或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未告知学校的;

承诺人(家长签名):

三河小学

2011-11-10

幼儿家长上下学交通安全承诺书

为确保幼儿入园离园交通安全,作为幼儿家长,我一定积极配合幼儿园做好子女安全教育工作,真正担负起监护人的监护责任。在此,我特做出如下承诺,并严格遵守落实:

1、切实肩负起监护人的职责,亲自接送自己的孩子入园、离园。一定与老师当面交接孩子,认真遵守接送卡交接制度,做到入园以人换卡,离园以卡换人。有特殊事情不能按时接送幼儿或长时间委托别人代接幼儿时,提前与班主任联系说明或签订代接代送委托协议书。

2、坚决不使用或租用超员超载车、无合法驾驶及车辆手续、无营运资质等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接送自己的孩子入园、离园。

3、教育引导家庭每个接送孩子的成员遵守交通规则和幼儿园的各项要求。不酒后驾驶车辆接送幼儿。

4、通过言传身教等多种形式对孩子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教育自己的孩子坚决不乘坐超员超载车、拼装车、报废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等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不在马路边、车辆多的地段玩耍;上下学途中不嬉戏打闹;靠右行走,不突然横穿马路;过马路时注意交通信号标志,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注意来往车辆,学会避让。

5、不捎带其他幼儿和不代接代送其他幼儿,不一车接多个孩子(两个以上),排除安全隐患及避免可能发生的纠纷。

6、接送幼儿时,为了所有孩子安全,自觉把自己驾驶的车辆停在幼儿园划定的红线以外,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7、保证自家孩子所乘车辆性能完好。经常检查驾驶车辆情况,确保车辆安全。

8、雨雪、冰冻、大风、雾霾等特殊天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在幼儿园,按规定的线路走(大二、大三、中四离园时出西楼门),避免拥挤伤害到孩子。

9、若发现本园有一车接多个孩子(两个以上)的'车辆或其他违规接送幼儿车辆,积极向幼儿园举报。幼儿园举报电话:1896358****

承诺人(班小朋友的监护人)签字:

2015年12月11日

学生上学放学路途安全承诺书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校车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宜教办发【2011】2号)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交通安全及节后企业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长政办电【2011】5号)精神,切实落实市教育局、县政府关于学生交通安全工作措施,确保孩子上下学路途安全,本人选择以下方式中的第( )种,作为孩子上下学往返的方式,并作出安全责任承诺:

1、乘坐具有交通部门认定合法有效的行车证的车辆,驾驶人员具有有效的驾驶证以及客运资格证书。证件验照工作由监护人负责。因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监护人按法定程序解决。

2、委托接送。监护人委托他人接送,须与受委托接送人签订《委托接送学生安全协议书》。若受委托人用机动车接送学生,则其车辆资质和证照验证由监护人负责。因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监护人按法定程序解决。

3、家长或监护人接送:孩子每次上下学往返,由家长或监护人自行接送,并负责好往返安全。

4、自主上学:孩子每次上下学,由孩子自已往返,家长加强交通安全教育,负责好孩子上下学往返的安全。

5、骑自行车上下学:按交通法规规定,凡未年满十二周岁的孩子,不得骑自行车上学。由于本家庭原因,家长对孩子骑自行车上下学进行了专门训练,决定让自己的孩子骑自行车上下学。孩子上下学往返的交通安全,由本家庭负全部责任。

学生上学交通安全承诺书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丹徒区政府关于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切实落实区教育局、镇政府关于学生交通安全工作措施,确保孩子上学路途安全,本人选择以下方式中的第( )种,作为孩子上学往返的方式,并作出安全责任承诺:

1、乘坐经过交通部门认定的有校车标识的接送车辆,并与车主签定《关于乘车学生到校、回家途中交通安全的协议》,教育自己的孩子自觉做到《告家长书》中提出的五点要求。

2、自己接送:孩子每次上学往返,由家长自行接送,并负责好往返安全。

3、自主上学:孩子每次上学,由孩子自已往返,家长加强交通安全教育,负责好孩子上学往返的安全。

4、骑自行车上学:按交通法规规定,凡未年满十二周岁的孩子,不得骑自行车上学。由于本家庭原因,家长对孩子骑自行车上学进行了专门训练,决定让自己的孩子骑自行车上学。孩子上学往返的交通安全,由本家庭负全部责任。

以上承诺,经_______学校_____班_______学生家长签字生效。本承诺有效期:2月18日至小学毕业。承诺书由学校留存,对照执行。

骑车上下学安全承诺书

虽然学校反对学生骑车上下学,但为了上下学方便,本人一直在骑__车上下学。为了让家长和学校放心,更为了本人自身生命安全,本人现承诺如下:

1. 骑车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2. 严禁骑车闯红灯,黄灯和强行抢道。

3. 骑车时不带人,不并排骑车。

4. 不在道路上相互逗逐,赛车,不玩杂耍动作。

5. 严禁在校园内骑车。

6. 骑车坚持右行。

7. 未年满16周岁,坚决不骑摩托车。

8. 自己的车,严禁借给他人使用。

9. 步行时走右行人行道。

10. 骑车上下学期间,一切安全问题由自己,家长和肇事方负责。

承诺人:嘉鱼一中高一(15)班____ 2015年3月12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