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车安全承诺书

为规范道路客运经营活动,维护道路客运市场秩序、保障道路客运安全,保护乘客的合法权益,作为公司的一名驾驶员本人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慎重承诺:

客车安全承诺书

一、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山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保证车辆不超速、不超载、不夜间2-5时行驶,严格执行“三品”检查制度、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管理制度,驾驶员不疲劳驾驶、连续驾驶、酒后驾驶、违法行车。

三、保证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测和维护,保持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状况良好,不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确保安全运输。

四、保证营运车辆各种牌、证齐全有效(与所驾车辆相适应的驾驶证、行车证、营运证等),并按公司规定足额参保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等险种。

五、如遇大雾、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车辆出行前,主动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六、熟悉并学习必要的安全救护知识,配备必要的车载消防及急救器材。

七、严格执行公司各项管理规定,按时交纳各项管理费用。

八、发生突发性公共事件时,服从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统一调度、管理和指挥。

以上承诺条款,本人已认真仔细阅读,将自觉遵守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的规定,服从各级交通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相关单位的管理。如因违反上述承诺或未执行国家、省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管理规定,违法违规行车、驾驶,而导致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本人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相应的赔偿责任,自愿按规定接受管理部门处罚。

本人的驾驶证号 ,所经营的客运车辆 (车牌号码)在此慎重承诺。

承诺驾驶员:

年 月 日

客运驾驶员安全行车承诺书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杜绝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在参与交通时,本人慎重承诺:

1、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陕西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行驶,坚决做到“七不”,即:不超载、不超员、不超速、不争道抢行、不闯红灯、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在身体状况不好时不驾车)。

3、保证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测和维护,保持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状况良好,保持车容车貌洁净,随车配备安全锤、灭火器等必要安全设施。

客车驾驶员安全承诺书

为确保道路客运车辆行车安全,我作为一名客运车辆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严守操作规范,坚持安全第一,文明礼让行车。车辆出行前向乘客作出“五不两确保” 郑重承诺:

不超速,严格按照道路限速要求行驶;

不超员,车辆乘员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

不疲劳驾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

不接打手机,在驾驶过程中保持注意力集中; 不关闭动态监控系统,做到车辆运行实时在线; 确保乘客系好安全带,全程按要求佩戴使用; 确保乘客生命安全,为旅途平安保驾护航。

承诺人:

客运车辆驾驶人安全承诺书29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加强交通安全防范,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坚决遏制杜绝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为旅客创造一个平安愉快的旅程,承诺保证如下:

一、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山西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条例。

二、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不超员、不超速、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不争道抢行,不闯红灯、不运输危爆物品(在身体状况不好时不驾车)。

三、保证定时对车辆进行检测和维护,保持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状况和卫星定位车载终端良好,保持车容车貌洁净,随车配备安全锤、灭火器等必要安全设施齐全有效。

四、保证车辆各种牌证齐全有效(与驾驶车辆相适应的驾驶证、行车证、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证)等。

五、发生突发性公共事件时,服从政府和有关部门企业的统一调度、管理指挥。

以上承诺条款是本人今后工作的`准则,我将自觉遵守道路运输行业相关规定,服从上级管理机构和公司的管理,如因违法、违规行车,驾驶而导致发生交通事故,本人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相应的赔偿责任,自愿按规定接受管理部门和企业的处罚。

车牌号: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长途卧铺客车交通安全承诺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客运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遵照湖北省公安厅鄂公交【2011】203号文件以及厅交-警【2011】207号紧急通知的要求,贯彻落实公安部“10.9”视频会议精神,确保在沪渝高速公路高警利川大队辖区内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要求过境长途卧铺客车驾驶员向湖北高速交-警利川大队作出以下承诺:

一、凌晨2点至5点经过沪渝高速公路白羊塘服务区的一律停车休息。

二、确保400公里以上线路配备2名以上驾驶员,对驾驶人连续驾驶4小时以上的做到强制休息。

三、不发生发生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客货混装、在高速公路违法停车上下乘客、安全设施不全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四、不携带危险品。

五、恶劣天气时做到谨慎驾驶。

高警大队联系电话:0718—7235122

传 真:0718—7263110

客运单位:

客运车辆号牌: 驾驶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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