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德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下称东营德众)在开展大众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汽车(下称大众金融)消费贷款业务过程中,为切实维护消费贷款客户、大众金融、东营德众的合法权益,现由消费贷款客户确认以下事项:
一、 贷款客户在消费贷款期间,必须入主险5项:①车损②盗抢③三者最低入
保20万元④不计免赔⑤交强险,第一受益人为大众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当一次事故的保险赔偿款高于人民币伍仟元(含伍仟元)时,被保险人需取得第一受益人的书面同意,保险人方可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偿。
二、 贷款客户必须在提车前按贷款期限交纳续保保证金,保证金概不退还,仅
用于在东营德众办理所属车辆的续保,保证金可以依次冲减n+1、n+2、
三、 保险金额以东营德众店金额为准
四、 客户需在保险单到期前一个月通过东营德众办理下一年的保险业务,如贷
款尚未清偿,投保险种至少应包括主险5项:①车损②盗抢③三者④不计免赔⑤交强险;如贷款已经提前清偿,客户可自动选择投保险种。
五、 客户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未按期通过东营德众办理投保,若客户未按约
定投保,则视同自愿放弃续保保证金的追索权,东营德众有权扣除该部分款项。
以上内容请客户详细阅读,若无异议请签字确认。
贷款客户签字: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放弃保险承诺书
1)本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承租前甲方已告知此次合作使用的临时用房存在经营风险(如:拆迁、政府及相关部门强制停止使用等风险)。出租方无故意行为。
2)本人自愿放弃与临时用房有的所有权利。
3)本人已明确知晓“临时用房”概念,本人完全自愿承担因使用“临时用房”所带来的经营风险。
4)本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己在保险部门办理经营商品及装潢设备办理有关保险事宜(火险、盗险)。确认办理保险事宜为非赢利活动是降低和预防经营风险的必要手段。甲方已告知。
5)本人已详细阅读过协议,事先已了解协议要求,认识到可能存在发生各种意外的风险。各种可能的风险损失均由本人自愿承担。
6)本人明晰协议中要求办理有关保险事宜(火险、盗险)为强制性要求,本人在办理有关保险事宜(火险、盗险)中发生的任何费用(各种保险费和其他费用)均由本人自行负责。
7)本人现承诺如未办理办理有关保险事宜(火险、盗险),当经营场所发生风险灾害造成各种损失与甲方无关,本人自愿承担全部责任。
本人已仔细阅读过上述表述承诺条款,自愿签署此承诺书
声明负责人:
年 月 日
员工拒缴社会保险承诺书
本人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系重复缴纳社会保险。强力拒绝公司为我缴纳社会保险,主动提出放权法律赋予我缴纳社会保险的权力、义务。如因我个人的`拒绝,导致企业被政府部门批评、罚款或追究法律责任,一切责任均由本人承担(包含罚金)。
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我生病或受到意外伤害,所产生的医药费均由我本人承担,与公司无关,同时也承诺放弃法院诉讼(赔偿)的权利。
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本人承诺放弃向企业提出补缴社会保险和支付相关补偿金的要求,同时也承诺放弃劳动仲裁和法院诉讼的权利。
提出人:
提出时间:
鉴证人:
鉴证人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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