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劳动保障服务承诺书

我是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谢群。受厅长张玉明同志的委托,我谨代表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和公众做出如下承诺:

镇劳动保障服务承诺书

一、坚持依法行政。做到程序规范、公开透明、高效便民、办事公正。

1、依法履行行政职能。公开我厅主要职能、行政审批项目、服务项目、法律依据、办理程序、收费依据、办结时限及监督方式等,组织全厅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行使行政权力,文明接待,热情服务。

2、依法开展执法监察。认真开展劳动保障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严肃查处各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维护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3、大力加强行政监督。开通行政复议来信及电话申请服务渠道,秉公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及时纠正劳动保障系统履行职责中的不当行为。

4、认真做好劳动保障信访工作。坚持有访必接,开展网上信访,书面答复群众来信和回复网上信访不超过3 0个工作日。

二、坚持服务群众。做到热心接待、耐心解释,用心办理,及时答复。

1、落实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努力为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农村劳动力等提供高效的就业服务。

2、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及时兑现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

3、认真清理行政许可事项,公开办事标准和办结时限,按照服务承诺及时或提前办好各项许可事项。

4、切实减轻当事人负担,努力简化办事程序,除法规规定的收费项目外,做到行政审批和非行政审批项目全部免费。

5、进一步改进云南劳动保障网,提高1 2 3 3 3劳动保障业务电话咨询服务质量,加大与媒体联合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的力度,努力使劳动保障政策家喻户晓。

三、坚持勤政廉政。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有关规定,树立省级机关良好形象。

1、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用好就业再就业资金,切实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群众享受到更多实惠。

2、严格遵守《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坚决做到不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不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不接受行政相对人的宴请、娱乐活动安排等好处。

四、坚持从严治厅。凡我厅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服务承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我厅已在政通大厦3个服务大厅设置意见箱,全厅统一的举报投诉电话:0871-7195687、0871-7195678。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信息和具体服务承诺事项,请登录本厅网站、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网、云网查询。

二00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劳动保障服务窗口承诺书

安乐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根据区政府对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的工作部署,按照香坊区2015年政风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所带站,以点带面。进一步提高政务窗口的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树立“窗口”单位的良好形象,我们向社会和服务对象公开承诺如下:

一、公开服务内容,保证工作透明。凡涉及的各类服务项目,严格依照公开公正原则,向社会公开服务依据、程序、办结时限、结果等,供服务对象参考和监督。

二、明确办结时限,提高服务效能。在法定职权内,凡受理的各类服务项目做到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办结。

三、简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资料。我们通过实行首问负责制和一站式服务保证传递及时、程序合法、流程缩短。

四、坚持文明优质服务,保证周到热情。服务大厅所有窗口工作人员着装整齐规范,挂牌上岗,主动热情,耐心周到,文明礼貌,微笑服务,彻底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事难办现象。

五、加强自身建设,保证违诺必究。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业务娴熟、服务规范、高效运作、秉公办事、勤政廉洁。

某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优化环境服务承诺书

一、转变工作职能,端正服务态度,本着“一切为了企业,一切服务企业”的原则,为企业做好服务,充分发挥劳动和保障作用。

二、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认真执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不拖拉,不扯皮,绝不超越审批、审核和办理的时限,保证做到工作时间随来随办,超时默认。

三、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实行政务公开,所有收费项目和标准严格按照规定收取,并做到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加强劳动执法队伍的建设,树立服务意识,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自觉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空间。

五、劳动保障工作要努力营造区域最佳投资环境,为招商引资提供优质服务,为建设特色突出、实力雄厚的现代化新南开做贡献。

六、公布联系电话及举报电话(联系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在劳动执法工作中行政管理人员和执法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将予以严厉处理。

乡镇劳动保障所总结/镇工作总结

过去的'一年,在墨江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的关心指导下,在乡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完成了我乡2015年的各项工作任务,现把开展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开展非法用工的专项执法检查

**乡党委、政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整治”工作不留死角。成立了以副乡长黄鹃同志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了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密切配合,进行了专项检查。首先是加大依法用工的宣传力度,对《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劳动合同法》、《务工手册》等相关材料进行宣传和发放。其次给企业负责人下发开展整治打击非法用工专项执法检查通知书,对专项检查活动作了文件精神的传达,并下发违法通知,要求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最后由乡国土所和劳保所工作人员在进行非法用工检查,凡涉及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故意伤害等将坚决制止,对情节严重的移交当地公安部门处理。通过以上工作,我乡境内的企业目前没有发现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故意伤害等非法用工行为。

(二)积极做好《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工作。

《劳动合同法》是党的十七大召开后颁布实施的一部重要法律,他对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业主的用工行为提出了法律依据。为了让这部法律及时宣传到《劳动合同法》业主和打工人员中,我们通过安全检查把送资料到业主手中,通过和农民工的交流以及发放传单等不同方式及时宣传到位。通过宣传,让农民工和业主都认识到了《劳动合同法》以及签定劳动合同的重要性。

(三)努力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和办理。

《普洱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于2015年1月9日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第十二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于2015年1月18日公布实施。我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在县社保局的指导下,取得了一定成绩,2015年第三季度,我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1人。

(四)严肃纪律,加强考勤管理。

在干部职工的协助下狠抓按时上下班时间,规范考勤制度,严格考勤责任的落实。另外还加强了对请假制度管理,对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者,坚决予以查实并作出处理。这样既维护了考勤制度的严肃性,又从另一方面激励了在岗员工工作积极性,进而大大改善了乡政府的工作作风和精神面貌。

(五)其他工作

完成了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职业资格的信息采集工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项制度服务承诺书、公务员公共管理核心内容等考试,取得了较好成绩,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的素质和工作水平。组织了代课教师辞退座谈会,听了代课教师们的心声、意见和建议,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了代课教师们的想法。

二、存在不足及努力方向

首先,因我是今年才接的人事监察工作,在人事管理、制度管理及运行机制等方面均不成熟,影响了工作效率,业务能力水平还比较低。

其次,因本人不是专职人员,身兼数职,有时候不能把全部的精力放在人事监察工作上,导致有些工作作得不够具体和深入。

今后,我们将针对上述存在问题或不足,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以“业务能力强、服务意识好、觉悟素质高”为目标奋斗,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在干部和广大群众心中树立良好的榜样,为构造和谐劳动关系环境、构造和谐社会尽我们应有的力量。

2015年工作要点

(1)加强理论学习。学习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政策及相关文件精神,充实自身理论知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用理论指导具体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2)认真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加大对本乡区域内劳动用工的监察,监督每个用工单位进行用工登记和缴纳社会保险。抓好法规宣传,切实加大劳动保障法规政策宣传普及工作力度,努力创新形式,改进方法,增强宣传实效,努力创造良好的遵守和维护-法律法规的氛围,引导用人单位自觉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引导劳动者理性维权,从源头上减少劳资矛盾的发生。

(3)进一步加大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宣传,扩大征收范围,增加参合率。

(4)认真贯彻执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有关政策,加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

(5)认真作好每一件上级部门和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让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