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散文的作文集合5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作文是人们以书面形式表情达意的言语活动。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作文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散文的作文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用的散文的作文集合5篇

散文的作文 篇1

我们班有位同学叫东强,短发,瘦小,常穿一件绿外套,坐在第一排。别看他外貌不扬,学习却非凡,屡考第一。他爱读书,甚至有点发狂,绰号“书虫”。

这不,又是一个中午,“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天气大好,外面一片热闹。同学们早早地把作业做完,三三两两跑到操场上,你打球我跳绳,你追逐我打闹。东强不,坐在位置上,姿势端正,桌面上一本书,“哗哗哗”,随着东强的阅读而翻动。尽管外面鸟语花香,尽管外面人声鼎沸,东强连眼珠都没转动一下,真正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

努力就有收获,这是自古以来不变的道理。“书虫”东强因为读书认真,也取得了好成绩。每次大考小考,语文数学,东强都毫无疑问地,必夺桂冠。老师总是笑眯眯地表扬:“东强,你真是好孩子。”东强也很有礼貌地回答:“谢谢老师,我还不够好,还要继续努力。”

对于东强的行为,同学们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也潜移默化,向东强学习,都争取“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

变情金刚——大黄蜂 (批注:题目与文章不太吻合,可换。)

“大黄蜂,去WC喽。”“哦。”

“大黄蜂,去玩喽。”“嗯。”

“大黄蜂,去图书馆看书喽。”“Yes。”(批注:先声夺人,效果好,吸引读者注意。)

……

你们一定很奇怪,“大黄蜂”是谁?告诉你吧!他就是我们班的詹林峰。

同时,他也背负着我们“男生中的败类”的光荣称号。

这是我们全班公认的,一、他老实,被人K很少还手,当然还手也是被人K;二、他说话很像女人。就这两点,他在班上就无以立足。(批注:第一句总起,应该用句号;K字不错,中英合用,独出心裁。)

虽然他被评为“男生中的败类”,但是我们一点都不讨厌他。因为他的变情金刚——“大黄蜂”的名头可不是吹出来的,这可是他自己说的哦!(批注:幽默是必然的,能够博读者一笑,但回顾一点,与中心关系不大,想要借此表现什么?写人要注意一点,不外乎借某些事情来表现人物品质,所以建议删去,如果要保留也可以放在后面的事例中,两者结合为一体更显得自然贴切。)

和“大黄蜂”打架可是很有趣的。(批注:这是打架吗?是不是应该加个双引号)因为和他打架总是会打出笑声来的,他如果知道你是伤心来找他发泄的,他会想尽一切方法把你逗笑,无论是上刀山,下火海,他都会完成。(批注:味道是有了,但是不是太短了,没有展开,像一盘菜,吃了点没有,让人扫兴。典型事例有了,应该尽量深入,将文字写长,比喻着说,夸张着说都可以。)

我们班的变情金刚——大黄蜂,是不是很有趣呢?要不要介绍给你呢?

散文的作文 篇2

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

独自一人走向深巷中,墙上的砖头黑乎乎一片,没有一丝生机,死气沉沉的老街,有些恐慌,有些压抑,昏鸦飞过已是黄昏,迈着沉重的脚步走向那布满记忆的小屋。望着眼前那破旧的木门,多少还有褪了色的春联,门上的铁钉已被雨水打得早已生了铁锈,门前的蚂蚁忙碌的搬着属于自己的东西。

推开老家的门,走进那尘封已久的庭院,粗壮的老树桩还在讲述老屋的过去,风从耳畔吹过,轻轻的把我带回那个美丽的梦境。

望着眼前那弱不禁风的身体,我心酸酸的,脸上像被蜘蛛爬过的痕迹,没有了昔日的英俊,我想被牵了线的木偶站在原地,望着正在拨弄花的老人,我实在不忍心去打扰他。他吃力的转过身,笑了,笑得那样和蔼,我走到他的身边,抚摸着悉心照料的花。:孩子,想学吗?”我爽快的点了点头“种花知道怎么样才能让它开出美丽的花吗?”话到嘴边但却说不出口,老人笑了笑“心”“心?只要用心就好了么?”老人仍拨弄着,却没出声,已是黄昏,煮茶的响声以打破了寂静的老屋。我倚在老人的身上,听着寂静的声音,听着花开的声音……

“孩子,给你讲故事听好吗?”我嘲老人笑了笑,老人有气无力的讲着,信念却很坚定,手也不像以前那样有力的握着我的手,却力不从心的放开了,呼吸急促了不少,我害怕下一秒就会失去眼前这个老人。

老人喜欢看海,汹涌的海水卷起阵阵浪花,海水冲击着岩石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声响,听着海鸥高亢嘹亮的叫声,眼神那样空洞,表情是那样的麻木,好像是最后一次看海。不知何时再次坐在老人的身边,听着花开,伴着鸟叫,听着老人讲述那不知名的故事,故事的声音时弱时强,我已沉迷于其中,似乎过了很久,院子里安静的有些诧异,连叶子落地的声音都能听到,我抬起头看到眼前的兰花已被染成了红色,一滴一滴落到花瓣上,那么有节奏……

几经风雨,几度春秋,我独自一人走向海边“爷爷,我想您了”就像一滴滴的血与泪江集在了一起,注入了海里,我多么希望能再听到您讲的故事,您悉心培育的花,您的笑,您留在脸上的表情。

尘封的记忆清除了黄昏时的寂寞,月白,如沙,寂寞,如酒!

已不再,已不再!

爷爷您的故事又讲给谁听了?还能听到花开的声音吗?又是一年花开季,您爱的花在我悉心的照料下还算漂亮,只是少了一个人,少了一种特别的花香!在夕阳的衬托下,还真是一副温馨而唯美的画面!

爷爷您的花开了吗?落木潇潇的老屋前,落花缤纷的夕阳下,充满记忆的打点着每一份情,爷爷,您依旧在我生命的起点上!

散文的作文 篇3

风风雨雨,朝朝暮暮;花开花谢,潮起潮落。在不经意间,我走过了小学六年生涯。六年来,每一个欢笑,每一滴泪水,每一段故事,每一次经历,每一声感动,都使我难以忘怀。如今我们即将告别母校,一股眷恋之情,从我心底油然而生。

再见,敬爱的老师!是您,把我们从无知的儿童变成现在成熟的少年;是您,把我们领进了知识的海洋;是您,带我们从人生的起点,努力向终点奔去。 每一次的成功,都离不开您细心的教导;每一次失败后,得到的总是您的开导。 如今,小学的“赛跑“已进入最后的冲刺阶段。在这即将毕业的时刻,让我再对您说一声:“谢谢您,老师!谢谢您在这过去的六年里对我的教育!”

再见,亲爱的同学!在这过去的时间里,有一半是你们与我共同度过的。是你们让我不再寂寞,不再孤单,不再没有朋友。在这些令人难忘的日子里,我们一起学习,一起玩耍,一起走过了小学的学习生活。在这六年里,我与你们产生了浓厚的友情,是这友谊的手把你我的心系在一起。每当我遇到困难,你们总是指导我,无论多少次,你们也都不厌其烦。也许,我们曾发生口角,但在这离别时刻,让我们把一切不愉快都抛到脑后,再和同学说一声:“再见!”

再见了,母校!谢谢你给我了那美好的五年!在这里,我看到的是:美丽,和谐,自然,团结……

散文的作文 篇4

旺财在一个多月大就开始流浪。它不知道为什么,这之前的记忆是一片空白。

那天晚上他摇摇晃晃去街角撒尿,在这里碰见同样摇摇晃晃来撒尿的路人甲,他喝高了。

那时旺财应该很可爱,像个毛绒球。

路人甲蹲下来,摸摸他的头,他说,小家伙,无家可归了吧,跟我走吧。

就这样,一个小毛绒球和一个醉鬼,在午夜空旷的大街上,摇晃着迤逦而去。

后来路人甲成了旺财的主人。再后来路人甲在一个遥远的山坡上开了一家客栈。

生活过的貌似很悠闲。

旺财每天就是在门口晒晒太阳,无聊时就向行色匆匆的路人挑衅一下,向同·性的流浪狗示.威和向异性的流浪狗打呼哨。然后就得意洋洋的去吃饭。

有主人的狗无疑是幸福的。比如它把过路的小孩、小姑娘吓的四处逃窜,追着过路的瘦弱小狗打架并将其咬成重伤........造成的后果都由路人甲负责,由他来赔偿人家的损失,因为他是它的主人。

当然旺财也是有责任的:保护路人甲的财产,也就是防贼。

但是这个家伙实在也没什么东西可保护。有一天半夜,旺财曾看见过一个小偷悄悄溜进门去,当时它睡意正浓,懒得理他。不一会就听见里面有撕打声。再一会就见那个被扒光衣服的小偷,垂头丧气骂骂咧咧的走了。第二天就见路人甲得潇洒的穿着小偷的衣物闲逛去了。

旺财明白了主人为什么到了晚上也不把那个“欢迎光临”的牌子收起来:白天欢迎客人,晚上欢迎小偷。

所以说旺财真是懒得管闲事。

这种生活也许就是传说中的幸福吧。不过吃饭是个大问题,吃不饱啊。

路人甲基本是每天喝稀饭就咸菜,客栈生意冷清。这可苦了旺财了,它的祖上可是不折不扣的食肉动物。

有时不得不咂品舌头回忆肉的味道。

这一天,路人甲哼着小曲回来了,两手鬼鬼祟祟的藏在身后。一看就有古怪。

果然,这个家伙呵斥旺财站在门外,不准进屋。然后放桌上半根火腿肠,一个咸鸭蛋。旺财的眼睛顿时就红了,那是肉啊!

路人甲看来是准备喝个小酒,就在他转身去拿酒瓶的一瞬间,旺财果断出击,用三分之一秒窜到桌上,用三分之一秒吞下火腿肠和咸鸭蛋,用三分之一秒窜回到门外。

整个过程只用了一眨眼的时间,也就是一秒钟。

等到路人甲呐喊着挥舞着菜刀冲出来时,旺财正躺在太阳下回味火腿肠和咸鸭蛋混合后的滋味,一种近似于烤鸭的味道。

路人甲不死心,掰开旺财的嘴看,除了獠牙,什么都没啦。

旺财顺便打了个哈欠,在路人甲的愤恨声中,在浓浓的烤鸭味里,在暖暖的阳光下,昏昏欲睡。

睡醒一觉睁开眼时,发现路人甲还在盯着它看。那眼神让它有点发毛了。

路人甲把旺财拎起来掂了掂,又捏了捏它那骨瘦如材的后腿,意味深长、不怀好意的笑了笑,就进屋去了。

旺财毛骨悚然。它知道,一个没人管着的男人,不让他吃肉和不让他泡妞是多么困难。他们为此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旺财溜进屋看他在干嘛。

路人甲翻箱倒柜找东西,最后拿出一本书来,《狗肉的烹饪方法》!!!

旺财连夜逃窜。

它知道山坡下面的小溪边住着一个小妞。

当夜月黑风高,旺财潜入她的院子里,挑了她家最大最肥的那只鸡,一口就咬死了。叼起来就跑,为了避免那个妞拿刀追赶,它还特意学了两声狼嚎。

果然,那个妞本来已经点着灯了,听到狼嚎,一下又吹灭了。

一遛小跑回到客栈(旺财不会背叛主人的),把鸡放在路人甲面前,他很满意,连夜就给炖了。

看着路人甲心满意足的啃着鸡脖子,旺财就想:如果不给他弄这只鸡来,他现在啃的会不会是我的脖子.........

第二天天还没亮,那个住在小溪边的妞就来敲门了。

旺财和路人甲都想,这回坏事了。

那个妞进来后很激动,她说,咱这里有狼你知道吗?昨晚还跑我家去了呢,可吓死我了,我家那只芦花老母鸡都给偷走了,多好的一只鸡啊,每天下一个蛋,从没间断过......说着她就抹起眼泪来了。

旺财和路人甲面面相觑,难道这个妞是外星生物吗?或者她惯用脚丫思考问题,就比如现在,她只要看看这满地的芦花鸡毛和满桌子的鸡骨头,稍微想一下就能明白怎么回事。可是她宁愿相信那个自己想好了的,确认了的,装在脑子里现成的狼偷鸡的结论。

既然这样,路人甲就笑眯眯的踩在芦花鸡毛上,坐在满是鸡骨头的桌子旁边,和那个丢了芦花鸡的妞讨论关于狼偷吃鸡的问题。

旺财于是也放心的啃着鸡骨头打瞌睡,它觉得这个妞傻的不忍直视。

但是事实是,这个世界上女人最不可理解,如果这个女人看起来还很傻,又长的比较漂亮,那她将天下无敌。

旺财睡醒一觉后发现了这一点。那个妞笑盈盈的听着路人甲讲狼的故事,完全没有一点害怕的意思。也许她认为房间里有个男人和一条凶巴巴的狗,就是世上最安全的地方。而那个男人在那个妞告辞的时候,竟然不能站起来送别了:他被自己讲的故事吓的腿都软了,脸色苍白,两股战战。

路人甲和这个妞后来发生了很多离奇的故事,离奇到旺财一听就打瞌睡。

再后来,妞的家人找到了她,她要嫁人了,就很少上来玩了。

山坡上的客栈,小溪边的木屋,像两个城堡。各人有各人的秘密,对峙着。老死不相往来的样子。

这种局面是从哪一天开始的呢?好象从一开始就是这样,又好象从上一刻才开始。反正现在是这样。

这世上有世外桃源吗?路人甲觉得那个春天的午后,他站在山坡上看到一身火一样红装的妞身后跟着一个晃晃荡荡的大黑狗,徜徉在斑斓的花海里有点像。

妞第二天就嫁人了。那天没有一点点的风。

天上孤伶伶的几朵云彩,云彩的边缘是白色的,中间却是黑色的。它们停在天上,没了风,它们就没了方向。

旺财抬头看看云彩,低头看看山坡下远远的开来一辆加长林肯。那是来接那个妞的花车。

它回头看主人。

路人甲坐在门前仰望高山。这样看山看的久了会觉得山正在慢慢朝头顶压过来。

路人甲见旺财在看他,就说,看什么看,我又没有林肯车。

旺财继续看他。路人甲说,我总不能把她背上来吧。

旺财还在看他。路人甲若有所思,要不用咱的独轮车把她推上来?

旺财就闭上眼睛打瞌睡了。

这个睡不醒的家伙。路人甲骂道,转头望向山坡下的木屋。

远远的,那个妞穿着洁白的婚纱踏进车门,不知道她是否回头看了这里一下。但是路人甲能清楚的看自己的眼睛里有两颗小星星,闪了一下。

还是没有一点点的风。白云,大山,丛林,都在静静的看着这一切。

大家似乎都在等待有什么事情发生,又都茫然不知道在等什么,因为它们都不知道谁是主角。

旺财知道谁是主角。但谁让他是路人甲呢,一闪而过的镜头里,还能期望他怎么样呢。

旺财和路人甲并肩坐在山坡上,看那个妞出嫁。

那个妞不错,旺财是有点喜欢她的。

但是对路人甲的事旺财还是选择不去管。因为他清楚自己要失去什么。

对遥不可系的梦想,最好不要去想它。比如说吃肉,虽然旺财很想吃肉,但是如果没有钱,就不要去想它,因为想也没用,不会改变吃不上肉的事实。

但是他们有无边无际的'自由。

这自由来源于不去试图抓住什么,就不会被什么带走。

谁能说清这样对不对呢?反正旺财觉得这种感觉很不错。所以它第一个原谅了路人甲的无动于衷。

林肯绝尘而去。

离开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去往那个遥远的滚滚红尘。

连背影都没了,还看什么?

这时路人甲说了一句让旺财很费解的话:我也许这辈子也做不出那么漂亮的车。

路人甲显得有点伤心。不知道是为那个漂亮的林肯还是那个丑陋的独轮车。

晚上路人甲在山坡上燃起一堆雄雄的篝火。他不能用烟花来祝福那个遥远城市里的妞,不知是不是为了显得浪漫一点,但是旺财觉得路人甲是因为买不起那些烧钱的玩意。

那个妞的命不错,一天都没有风,预示她一生都没有风波,平安幸福。

路人甲在火光里喝着一瓶二锅头。

看着他这样难过,旺财真想冲进火里,烤熟了给他下酒。但是旺财没这样做。

路人甲一无所有了,还不能让他养只狗吗?

所有的他都可以放弃。

但那根本就不是放弃,是他从来就没拥有过。

路人甲也许是个没有梦想的人,甚至连梦都不想做的人。

但旺财觉得他很善良。

路人甲终于喝醉了,偎在火边沉沉睡去,像个婴儿一样。

他终于可以安静的睡着了,也许还做了个离奇的梦,在梦里挖空心思打造一辆漂亮的独轮车。

但愿他的独轮车完工的时候,那个妞没有被林肯接走。

这时候山上传来了狼的嚎叫声,真的有狼来了。

透过山林甚至能看到点点绿光,旺财觉得那真漂亮。

旺财趴在在路人甲的身边,在此起彼伏的狼嚎中睡着了。

梦境里旺财觉得自己也是一只狼,一只来自荒漠的狼,咬着冷冷的牙,奔向那个美丽的草原。

散文的作文 篇5

繁星春水这本书是我头一次接触,看惯了白话文的我,一下来看诗集,就觉得有点不适应,不过也别有一番滋味。

翻开书,首篇导读便吸引了我。讲到冰心是如何创作诗集,从小到长大,充分体现了冰心在写作方面的天赋。

她的诗主要以母爱,童真,自然著称。从《繁星》中“童年呵,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可以看出冰心的童年是一个拥有梦的美好时期。。“小弟弟呵,……灵魂深处的孩此文来源于文墨星河呵。”更诠释冰心与兄弟姐妹之间那不可言喻的深情厚谊。这些是冰心充满童稚的渴望与幸福。 她后来出洋留学,一去便是多年,她便通过笔来叙述自己的思念,迫切希望能够早点回家。背井离乡,又离开了母亲,怎会没有思乡之情呢?“故乡的波浪呵!你那飞溅的浪花,从前是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盘石,现在也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心弦。”那波浪不断的拍打岸,我无动于衷,可是一旦离开了家乡.那一滴滴的波浪,无不在触动我内心的一根快要绷断的弦,思乡的弦。的确,世上只有妈妈好,母爱一直都是支持冰心写作的动力,是冰心的原动力。

记得在冰心写的《繁星·春水》中曾经有这样的一首小诗: 母亲呵!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他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能躲到你的怀里虽然这小诗只有三十来个字,但我却深深地体会出母爱是多么的博大无边! 冰心的短诗,给了我万千的感慨。她的诗不含丝毫的虚伪,全是出自内心的真实感受,能够感人至深,看完这本书的我,心潮澎湃,无法平静,万千感受,无法溢于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