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教学计划

引导语:行政管理是运用国家权力对社会事务的一种管理活动。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行政管理教学计划,欢迎阅读!

行政管理教学计划

 计划一

一、专业名称

行政管理

二、业务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能在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高层次管理人才。

三、业务培养要求

通过三年业余学习,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管理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达到全日制本科毕业同等程度。

四、知识能力

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行政管理中的实际问题,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获得国家公务员的基本训练,掌握国家公务员必备的基础知识,能适应行政管理现代化,尤其是办公自动化、决策科学化的要求;具有阅读本专业英文资料的能力。

五、课程设置

本专业设置课程18门,主要课程有:英语、国家公务员制度、人力资源开发与利用、政治经济学、中国当代政治制度、行政法学、政治学、行政管理学等。

六、教学环节及时间分配

本专业教学计划总学时数1454,集中面授492学时,其中公共课和基础课集中面授185学时,占28.9%;技术基础集中面授234学时,占36.5%;专业课面授222学时,占34.6%。毕业环节8周。

七、学制

三年

八、授予学位

 计划二

一、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现代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等方面知识及应用这些知识的能力,能在政府管理部门及公共事业单位中从事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业务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掌握政治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社会学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管理方法、管理人员基本素质和行政职业能力的培养和训练,具有适应办公自动化、应用管理信息系统所必需的定量分析和应用计算机的技能,具有进行行政管理,数据的收集和处理,进行统计分析的基本知识和能力;熟悉我国有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制度,具有较强的社会调查与写作能力。能从事政府管理部门及公共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具有规划、协调、组织和决策的基本能力。

三、主干学科

管理学,行政管理学

四、主要课程与特色课程

行政管理学、行政组织学、公共经济学、领导学、国家公务员制度、行政法学、行政监督学、公共政策学、行政文化学、电子政务与办公自动化、社会保障学、市政学、公共管理案例分析、中外政治制度史、地方政府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行政职业素养与能力。

五、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入学教育,1周;

军训,3周;

公益劳动,1周;

毕业实习,4周;

教学实习,2周;

学年论文1,1周;

学年论文2,2周;

见习,1周;

毕业论文,12周;

六、学制

四年

七、授予学位

管理学学士

八、毕业资格与学位授予要求

1、本专业学生须修满163学分方可毕业,其中必修课110学分,选修课30学分(包括通识教育课程10学分),实践性教学环节23学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湘潭大学学士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九、课程设置与教学进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