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州安吉中考招生政策解读

2018年中考临近,相关的中考招生录取政策也已经公布了,下面是本站小编整理的2017年湖州中考招生录取政策,希望能帮到你。

2017年湖州安吉中考招生政策解读

  2017年湖州安吉中考招生政策解读

科学实验操作测试成绩首次计入总分、高中段招生总分增加、体育考试首次探索机考……近日,县教育局发布《安吉县2017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从2017年起,中考有不少新变化。

高中段招生总分有变化

2017年中考文化课考试时间为6月17日至18日,总分为580分。其中,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00分(含听力20分)、科学160分、社会·思品80分。特别提醒的是,从2017年起,高中段招生总分构成调整为:学业考试总分(满分为580分)+体育成绩(满分为30分)+科学实验操作测试成绩(满分为10分)+加分(满分为10分),科学实验操作测试成绩(10分)首次计入总分。

据了解,作为首次计入总分的科学实验操作测试,从2017年起,将以现场集中测试的方式进行。测试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第,合格及以上得10分,不合格不得分。

体育考试首次尝试机考

2017年的体育考试与去年基本一致,由平时成绩和专项测试两部分组成。其中,平时分值为10分,专项测试分值为20分。专项测试项目仍为2项,其中必测项目为长跑(男1000米,女800米),选测项目为立定跳远、实心球(学生可从2个项目中任选一项进行测试),每项分值为10分。

但与去年不同的是,在2017年的跳远和实心球考试中,我县将尝试采用专用测试仪器进行测试。“引进专用测试仪器将减少人工误差,测试结果将更精准、更规范。”县教育局基教科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18年起,体育考试的平时成绩将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范畴,不再计入高中段招生总分。现场考试的选测项目也调整为3项,即必测项目1项、选测项目2项,每个项目满分10分,总分30分,计入高中段招生总分。其中,体育考试必测项目:1000米(男)、800米(女);选测项目分二类(学生从每一类中分别选择1项进行测试),第一类为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一分钟)、掷实心球(2kg),第二类为立定跳远、一分钟跳绳。

总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

按规定,2017年,我县中考加分项目分别按体育、艺术、科技和政策四个类别进行,同一类别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获得加分的,取一个最高分计入总分,不同类别可累加,但总加分不超过10分。政策类加分取消了引进人才子女及少数民族加分政策,仅保留两类。其中,一类为我县户籍军人子女,一类为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市教育局相关文件规定,从2018年起,统一取消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等高中段招生加分项目。有相应特长的考生可报考相关高中学校体育、艺术、科技等项目特长生招生。考生的相关特长、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供高中学校录取时参考。

此外,为了方便开展录取工作,2017年,我县高中段招生将参照高考录取办法按位次从高到低进行录取(位次排名依据总分、学业考试总分、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思品成绩顺序从高到低排定,全部相同者为同位次),从而避免了重分的尴尬,确保录取工作有序开展。

  2013湖州中考体育政策解读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有效地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2013年市区继续实行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考试对象

湖州市区2013年初中毕业生。

二、考试内容和计分办法

考试采用过程评价与现场考试相结合的办法,即由平时成绩和考试成绩二部分组成,其中平时成绩满分为10分,现场考试成绩满分为20分,总分30分,计入高中段招生总分。各部分计分办法如下:

(一)平时成绩

初中毕业生体育平时成绩是学生平时体育课、其他校内体育活动(包括早操、课间操、课外体育活动等)和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综合成绩。评定的方法为:体育课出勤和表现分别占10%和20%,其他体育活动的出勤和表现占20%,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占50%。根据学生在初中三年的表现和测试水平,由体育教师评定。评定原则上分优秀、良好、及格3个等级,评定优秀计10分,良好计9分,及格计8分,个别特别差的学生,可以评为5分及以下。

各初中学校应严格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评定学生的体育平时成绩。各校成立相应的由校长或分管校长为组长的评定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实施办法,并向学生公开公布。体育教师应根据记录在册的学生平时各方面的表现和成绩如实进行综合评定,所评成绩应经领导小组的审核并在校内公示后有效。评定结果原则上不限定优秀、良好、及格的比率,但禁止无差别给分。

(二)现场考试成绩

1.考试项目:2013年体育考试男女生各进行2个项目的测试。其中必测项目为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选测项目为立定跳远或铅球。

2.成绩评定:每项成绩满分为10分,两项合计20分。

3.现场考试方法:

(1)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

场地器材:环形田径场跑道,地面平坦可封闭,一般为塑胶跑道,跑道长度丈量准确。

考试规则:20人一组,站立式起跑,起跑后不分道次。跑程中不得踏进跑道最左侧跑道线,不得推、拉、阻挡他人跑步,不得由他人带跑。每个考生一次测试机会。

(2)立定跳远

场地器材:一般为塑胶场地,得分线丈量准确。

考试规则:两脚自然站立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原地两脚同时起跳,不得有垫步和连续起跳动作,双脚同时落地后从前方迈出测试区。每人有三次跳的机会,取其中最好一次成绩。如三次犯规者,则该项目成绩计为零分。

(3)铅球

场地器材:3千克铅球,平坦土质场地,投掷圈直径为2.135米,得分标准长度丈量准确。

考试规则:在投掷圈内,单手握球从静止姿势开始,原地或滑步均可,须单手从肩上出球,不得将铅球移至肩下或肩后抛掷。球出手后,脚不得踏上圈、线(或抵趾板上),身体各部位不得触及圈外地面,离开投掷圈必须从后半圈走出。每人有三次投掷机会,取其中最好一次的成绩,如三次犯规者,则该项目成绩计为零分。

三、免考与缓考

由于体育考试的特殊性,允许学生申请免考。在现场考试时,允许学生申请缓考。

(一)免考

申请免考的学生,需持相关证明,并填写“免考申请表”,家长签署意见、学校初审盖章,在校内公示三天后上报,经区教育局同意确认、市教育局高中段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即可免考体育。

免考体育的学生,其成绩的评定分为两类:第一类,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不属于参加体育考试对象的免考学生,以全体参考学生的平均成绩计为其体育考试成绩,此类考生的平时成绩原则上不能得满分;第二类,因伤病,特别是不适宜剧烈运动而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免考学生,专项考试成绩按60%计,即以6分计为其体育考试单项成绩,此类考生平时成绩的.评定办法与普通考生相同。允许考生申请单项免考。

(二)缓考

因伤、因病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考试的学生可申请缓考。申请缓考的学生,需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并填写“缓考申请表”,家长签署意见、学校初审盖章,经市教育考试中心审核同意后,专项考试可缓考。缓考一般在集中考试后的第三周进行,具体缓考时间和地点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统一安排。

四、考试组织与成绩评定

(一)平时成绩由初中学校组织评定,要求在2013年3月底前完成,学校须将平时成绩在校内公示1周,并于4月初上报市教育考试中心,各项成绩的原始材料由学校妥善保存,以便备查。

(二)体育现场考试由市教育考试中心于2013年4月中、下旬统一组织实施,具体考试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育考试结束后,学校应将学生的考试成绩在校内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3天。

五、其他事项

(一)在外地学校就读回湖报名的考生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统一安排体育考试,平时成绩由毕业学校提供成绩证明。

(二)体育考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对成绩如有疑问,应通过学校立即向考务组反映,以便核实。

(三)体育考试是一次性考试,没有补考。二个项目都考完的学生和无故不参加规定时间考试的学生,不能再申请缓考。

  2013湖州中考招生指标政策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浙教基〔2007〕150号),有效遏制初中择校现象,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继续实施市区省级重点普通高中定向招生政策,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招生学校:湖州中学、湖州二中、菱湖中学、吴兴高级中学、南浔中学。

二、招生计划:按上述5所高中公费招生计划的50%定向分配到两区和市属初中,由两区按比例将名额分配到所属初中学校。

三、招生对象:市区各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且在该校读满2年及以上,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达到2A2P及以上者(南浔中学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达到4P及以上者)。各校须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在4月1日前进行公示,并将公示后的名单逐级上报市教育考试中心。

四、名额分配:按市区初中学校在该校读满2年及以上的、且在该校毕业的应届生总数为基数进行分配。

五、招生办法:定向招生是省级重点普通高中公费招生的一个部分,考生的志愿填报、考试、录取等统一进入中考程序。

(一)志愿:定向考生不单独填报志愿,不进行推荐,考生须统一填报普通高中学校志愿,无定向招生学校公办志愿的学生不参与定向招生录取。

(二)资格认定:各初中学校要做好定向考生资格的确认和公示,区教育局要对考生资格认真审核,确保定向考生资格符合规定要求。

(三)考试:具有定向招生资格的考生须统一参加湖州市区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不单独考试,不提前招生。

(四)录取:根据考生的志愿和各初中学校的定向招生分配名额,按考生高中段招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分校录取。

(五)确保录取质量。定向招生将设定各招生学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初中学校在对应高中公费录取分数线以上未完成定向分配名额,可适当降低定向录取分数线,但最低为对应高中公费录取分数线以下20分以内。初中学校如果降20分后仍未完成定向分配计划,则未完成名额纳入所属区农村初中的定向计划中,遵循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