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风筝读后感

在赏读完一本名著以后,你有什么体会呢?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可能你现在毫无头绪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放风筝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放风筝读后感

放风筝读后感1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一篇文章,叫《放风筝》,主要是讲露西和约翰一次放风筝的经历,我印象很深。

露西和约翰终于有机会去放风筝了,他们先把风筝抛向天空,第一次是因为约翰忘了奔跑,风筝很快就掉下来了。露西很生气,对约翰说,“都怪你”。姑姑走了过来,微笑着对他们说,“跑起来,再试一次”,于是他们试着奔跑起来,但他们又一次的失败了,露西和约翰被一次一次的失败弄得筋疲力尽,但他们的姑姑还是鼓励他俩说“再试一次”,结果你们猜到了么?他们成功了!风筝飞得很高,露西和约翰开心的对姑姑说“下次我们还要到这里来放风筝”,姑姑说,“好啊,不过要天气好哦”。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一个人做事一定要坚持,就算前几次没有成功也不要放弃,因为失败是成功之母,当拥抱成功时就我们就会像风筝一样飞翔在天空。

放风筝读后感2

20xx年11月26日,今天终于把这本《追风筝的人》看完了,前后加起来可能用了一周的时间,算是比较快的看完一本书,可能也是因为比较好看,所以拿出所有空闲的时间去阅读。

这本书里人物构造很简单,全书加起来可能也就几十来人,时间短也比较紧凑,从作者的五六岁到四十出头。平凡的故事,简单的语言,让人身临其境,如痴如醉。

正本书以作者自序的方式书写,整个故事前半部分是记录跟童年玩伴一起的时光,后半部分是回忆童年玩伴的记录。作者的玩伴哈桑若隐若现的贯穿整个故事,从作者小时候对哈桑的喜爱到对哈桑的嫉妒到对哈桑的愧疚再到对哈桑的怀念,故事最后作者把对哈桑的种种感情全部化成爱给了哈桑的儿子,也是他自己的侄子。

本书中的作者原本是一个无忧无虑的少爷,他的爸爸是一个很成功的生意人,他的妈妈生他时难产而死去了,从此父子俩相依为命,但是父亲似乎把母亲的离世怪在了他的头上,对他总变现出爱理不理,而他却一心想讨好父亲,想从父亲那里得到跟多的爱,这让他的童年很疲惫,相反,他们家仆人的儿子哈桑却总能事事得到父亲的认同,哈桑跟作者一起出生一起长大,父亲对哈桑的疼爱让他觉得远远超过了自己,于是他对哈桑的感情即是好玩伴也是绊脚石。作者和哈桑总是被几个比他们大的小孩欺负,有一回因为哈桑保护作者而惹恼了那几个小孩,而那几个小孩一直在寻找报复机会,刚好在风筝比赛那天,哈桑因为追赶掉落的风筝而被那几个小孩堵住,并对他进行了,作者看到了这一幕但是并没有勇气站出来阻止,哈桑对此并不怪作者,但是作者自己做贼心虚,内心的愧疚使他远离哈桑,甚至编造谎言来诋毁哈桑,以至于哈桑的父亲不得不带着哈桑离开作者家。

哈桑离开以后,作者过上了几天心平气和的日子,但是好景不长,因为俄国的侵略,让作者的家园战火连连,作者和父亲不得不放弃所有,背井离乡逃离自己的故乡,几经周折来到美国生活,在美国一切都要从零开始,作者和父亲为了生计吃了不少苦头,总算日子平稳一些时父亲却因病离世,在父亲去世前在作者的请求下父亲帮作者向同乡一个将军的女儿提了亲,并且成了亲,不就父亲就去世了。

父亲去世后没多久,作者收到了小时候最喜欢的一个父亲朋友的来信,心中说这位叔叔已经病入膏肓,想要见作者组最后一面,于是作者只身前往叔叔所在的地方,达到以后叔叔告诉了他一个惊天的秘密,原来,从小的玩伴哈桑竟是自己同父异母的亲弟弟,这让作者很吃惊同时也给作者带来深深的懊悔。叔叔说自己已经找到哈桑,并且同哈桑一家人住在作者老家的老房子里,最后却因为种族问题哈桑和他的老婆丧命与此,而叔叔希望作者能去解救哈桑唯一的儿子,也就是作者自己的亲侄子,经过一番思想斗争,作者最终踏上了自己最讨厌的故乡,去解救哈桑的儿子,几番艰难斗争后顺利救下侄子,并且想尽一切办法带着侄子回到了美国,作者的妻子很欢迎小侄子的到来,像亲生儿子一样对待他,但是小侄子因为受过的一些伤害,不愿去接近任何人,对作者一家人更是冷若冰霜,但作者没有放弃,一直热情以待,最后在一场风筝比赛中两人的关系才缓和下来,小侄子也才露出一点微笑。

故事就这样结束了,给读者留下了无限的想象,但是我们也基本能猜出小侄子冰释前嫌,一家人过上幸福快乐的日子。

放风筝读后感3

偶见街上小儿放风筝,拖着一根棉线满街跑,嬉戏为欢,状乃至乐。那所谓风筝,不过是竹篾架上糊一点纸,一尺见方,顶多底下缀着一些纸穗,其结果往往是绕挂在街旁的电线上。

常因此想起我小时候在北平放风筝的情形。我对放风筝有特殊的癖好,从孩提时起直到三四十岁,遇有机会从没有放弃过这一有趣的游戏。在北平,放风筝有一定的季节,大约总是在新年过后开春的时候为宜。这时节,风劲而稳。严冬时风很大,过于凶猛,春季过后则风又嫌微弱了。开春的时候,蔚蓝的天,风不断地吹,最好放风筝。

北平的风筝最考究。这是因为北平的有闲阶级的人多,如八旗子弟,凡属耳目声色之娱的事物都特别发展。我家住在东城,东四南大街,在内务部街与史家胡同之间有一个二郎庙,庙旁边有一爿风筝铺,铺主姓于,人称“风筝于”。他做的风筝在城里颇有小名。我家离他近,买风筝特别方便。他做的风筝,种类繁多,如肥沙雁、瘦沙雁、龙井鱼、蝴蝶、蜻蜓、鲇鱼、灯笼、白菜、蜈蚣、美人儿、八卦、蛤-蟆以及其他形形色色的。鱼的眼睛是活动的,放起来滴溜溜地转,尾巴拖得很长,临风波动。蝴蝶蜻蜓的翅膀也有软的,波动起来也很好看。风筝的架子是竹制的,上面绷起高丽纸面,讲究的要用绢绸,绘制很是精致,彩色缤纷。风筝于的出品,最精彩是“提线”拴得角度准确,放起来不“折筋斗”,平平稳稳。风筝小者三尺,大者一丈以上,通常在家里玩玩有三尺到六尺就很够。新年厂甸开放,风筝摊贩也很多,品质也还可以。

放风筝的线,小风筝用棉线即可,三尺以上就要用棉线数绺捻成的“小线”,小线也有粗细之分,视需要而定。考究的要用“老弦”:取其坚牢,而且分量较轻,放起来可以扭成直线,不似小线之动辄出一圆兜。线通常绕在竹制的可旋转的“线桄子”上。讲究的是硬木制的线桄子,旋转起来特别灵活迅速。用食指打一下,桄子即转十几转,自然地把线绕上去了。

有人放风筝,尤其是较大的风筝,常到城根或其他空旷的地方去,因为那里风大,一抖就起来了。尤其是那一种特制的巨型风筝,名为“拍子”,长方形的,方方正正没有一点花样,最大的没有超过九尺。北平的住宅都有个院子,放风筝时先测定风向,要有人带起一根大竹竿,竿顶置有铁叉头或铜叉头(即挂画所用的那种叉子),把风筝挑起,高高举起到房檐之上,等着风一来,一抖,风筝就飞上天去,竹竿就可以撤了,有时候风不够大,举竹竿的人还要爬上房去踞坐在房脊上面。有时候,费了不少手脚,而风姨不至,只好废然作罢。不过这种扫兴的机会并不太多。

风筝和飞机一样,在起飞的时候和着陆的时候最易失事。电线和树都是最碍事的,须善为躲避。风筝一上天,就没有事,有时候进入罡风境界,则不需用手牵着,大可以把线拴在屋柱上面,自己进屋休息,甚至拴一夜,明天再去收回。春寒料峭,在院子里久了会冻得涕泗交流,线弦有时也会把手指勒得青疼,甚至出血,是需要到屋里去休息取暖的。

风筝之“筝”字,原是一种乐器,似瑟而十三弦。所以顾名思义,风筝也是要有声响的,《询刍录》云:“五代李邺于宫中作纸鸢,引线乘风为戏,后于鸢首,以竹为笛,使风入竹,声如筝鸣。”这记载是对的。不过我们在北平所放的风筝,倒不是“以竹为笛”,带响的风筝是两种,一种是带锣鼓的,一种是带弦弓的,二者兼备的当然也不是没有。所谓锣鼓,即是利用风车的原理捶打纸制的小鼓,清脆可听。弦弓的声音比较更为悦耳。有诗为证:

夜静弦声响碧空,

官商信任往来风。

依稀似曲才堪听,

又被风吹别调中。

——高骈风筝诗

我以为放风筝是一件颇有情趣的事。人生在世上,局促在一个小圈圈里,大概没有不想偶然远走高飞一下的。出门旅行,游山逛水,是一个办法,然亦不可常得。放风筝时,手牵着一根线,看风筝冉冉上升,然后停在高空,这时节仿佛自己也跟着风筝飞起了,俯瞰尘寰,怡然自得。我想这也许是自己想飞而不可得,一种变相的自我满足罢。春天的午后,看着天空飘着别人家放起的风筝,虽然也觉得很好玩,究不若自己手里牵着线的较为亲切,那风筝就好像是载着自己的一片心情上了天。真是的,在把风筝收回来的时候,心里泛起一种异样的感觉,好像是游罢归来,虽然不是扫兴,至少也是尽兴之后的那种疲惫状态,懒洋洋的,无话可说,从天上又回到了人间,从天上翱翔又回到匍匐地上。

放风筝还可以“送幡”(俗呼为“送饭儿”)。用铁丝圈套在风筝线上,圈上附一长纸条,在放线的时候铁丝圈和长纸条便被风吹着慢慢地滑上天去,纸幡在天空飞荡,直到抵达风筝脚下为止。在夜间还可以把一盏一盏的小红灯笼送上去,黑暗中不见风筝,只见红灯朵朵在天上游来游去。

放风筝有时也需要一点点技巧。最重要的是在放线松弛之间要控制得宜。风太劲,风筝陡然向高处跃起,左右摇晃,把线拉得绷紧,这时节一不小心风筝便会倒栽下去。栽下去不要慌,赶快把线一松,它立刻又会浮起,有时候风筝已落到视线所不能及的地方,依然可以把它挽救起来,凡事不宜操之过急,放松一步,往往可以化险为夷,放风筝亦一例也。技术差的人,看见风筝要栽筋斗,便急忙往回收,适足以加强其危险性,以至于不可收拾。风筝落在树梢上也不要紧,这时节也要把线放松,乘风势轻轻一扯便会升起,性急的人用力拉,便愈纠缠不清,直到把风筝扯碎为止。在风力弱的时候,风筝自然要下降,线成兜形,便要频频扯抖,尽量放线,然后再及时收回,一松一紧,风筝可以维持于不坠。

好斗是人的一种本能。放风筝时也可表现出战斗精神。发现邻近有风筝飘起,如果位置方向适宜,便可向它斗争。法子是设法把自己的风筝放在对方的线兜之下,然后猛然收线,风筝陡地直线上升,势必与对方的线兜交缠在一起,两只风筝都摇摇欲坠,双方都急于向回扯线,这时候就要看谁的线粗,谁的手快,谁的地势优了。优胜的一方面可以扯回自己的风筝,外加一只俘虏,可能还有一段的线。我在一季之中,时常可以俘获四五只风筝。把俘获的风筝放起,心里特别高兴,好像是在炫耀自己的胜利品,可是有时候战斗失利,自己的风筝被俘,过一两天看着自己的风筝在天空飘荡,那便又是一种滋味了。这种斗争并无伤于睦邻之道,这是一种游戏,不发生侵犯领空的问题。并且风筝也只好玩一季,没有人肯玩隔年的风筝。迷信说隔年的风筝不吉利,这也许是卖风筝的人造的谣言。

放风筝读后感4

从小,每个人几乎都有放风筝的经验。放风筝是儿童的游戏,能够启发儿童对宇宙时空的认识,对风向动力等相关知识的充实。

放风筝,首先需要有空旷的`空间,才能观察风向,尽情的逆风奔跑;透过风向,借力使力,风筝才能冉冉升空。放风筝,往往不是一次就能顺利飞升,必须耐心地一次又一次重来,不怕辛苦,不怕失败,反复地勇于尝试,才能成功。

放风筝不只是小孩的游戏,大人也有放风筝的比赛,从设计到升空,比的不只是创意,有时偌大的风筝,如何让它迎风腾空,必须多人同心协力,发挥集体创作的团队精神,才能赢得好成绩。所以,放风筝不但有益身体健康,而且具有益智及教育的功能,实在是一项值得大力推动的正当娱乐。

放风筝,要掌握线,才能控制风筝。断了线的风筝,固然一去不复返,但是有时候,线拉得太紧,或是放得太松,也不容易升空,所以要收放自如。做人,也要像放风筝一样,能放能收。平时我们说话,说出口的话,要能兑现;投资事业,也要能回收成本,因此要做市场调查,否则折本了怎么办!

1752年7月,富兰克林与 儿子威廉在一间四面开敞的木棚里,利用风筝进行引接雷电的实验,当闪电击中风筝后,他们父子看到绳上的纤维竖起,富兰克林禁不住伸手摸一下,突然指尖与系 在风筝上的钥匙间发生火花,左半身麻了一下,富兰克林兴奋地告诉儿子说:“这就是电!”今日世界的光明,是从放风筝所获得的灵感;当年艾森豪威尔成功登陆诺曼底,也是善于观察风向,因此一战成功。

放风筝启发了富兰克林发现电力,对今日人类的贡献不可谓不大。尤其,放风筝个中大有人生哲理在焉!我们做人,要像放风筝一样,懂得观察风向、时空、气候、天时、地利、人和等,有了这些敏锐的觉知,做人才能进退得宜、圆满自在。

放风筝读后感5

心血来潮去百度了一下陈升和刘若英的故事,两人的师徒情,让我心酸的落泪。画面中陈升的看似毫不在乎的表情似曾相识,让我想起了他。我也曾像刘若英那般无助,在自己深爱的人面前彷徨地像个孩子。他也是如此冷漠的将我推远。陈升对她说:“你可以离开了,不要再黏我。不要再来打扰我了。你有你的梦,我有我的事情要做。你不会找到我的。”如今奶茶也已经嫁作人妇,曾经这段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回首依然触动人心。为爱痴狂的奶茶,还是理智的去疼惜奶茶的陈升,是那么的真实,那么珍贵。今天在微博上看到一句话,世界上最大的幸福是发现自己爱的人正好也爱着自己。彼此相爱又能相守到老是最浪漫的事,若然不能相守,那么真的用心去爱,也许也就足够了。就如陈升对奶茶说,不管你唱什么歌,你开心就好。听着别人的爱情故事,我总是很容易联想到自己的经历,或许这又是女人的另一个本事吧,顾影自怜。

他说,一个有天分的女人,试图想要做强人,其实是蛮苦的。

他说,你一个女人,永远不要对别人和盘托出。因为你将来是要嫁人的。如果都交出去了,那么等结婚的时候,还拿什么留给你丈夫呢?

奶茶说,这么多年来,他对我讲的话我都记得。有时候我也恨自己,为什么没有办法跟他一样都做得到,看到他,我就会觉得很惭愧。但是真的我都有记得。真的。

直到现在我都记得他过去对我说的每一句,现在字字拈来,让人心碎无痕。

我最记得他的《把悲伤留给自己》,直抵人心,很通透,很豁达。

确实,这样的男人是智慧的,成熟,他能通透地看清了世事。当你年轻的时候,或者觉得遇到这样的男人是一件幸事,因为他的智慧可以为你打开了一扇通往世界核心的门,让你快速地发现一些生活的真相。但是,这样的男人也很残忍,他知道世界是怎么回事,但是他还知道有许多事没办法改变,因为了解而不想计较。你的美丽让你带走,有些时候,他以为他做的事是一个男人的承担,即便你是打动他心的那个人,也很难进入他全部的精神世界。

陈升自己吹口琴那一幕深深印在我的脑海,他吹得很用力。这个时候确定,只有用嘴巴的乐器才能这么动情。我想口琴里倾泄的感情也许比歌声里的还要多,这个活在自己精神里的男人,一定不是冷血动物。尽管他悠然地坐在那里,带着似笑非笑的表情,一字一顿、近乎刻薄地说着过去发生的事情,过去说过的话。但是,每一词每一句都是说给奶茶听的,他刻意去强调他们只是师徒关系。作为一个女人,我很想知道当时陈升的心情,很想问他一句,为什么?既然在乎,为何要那么狠心对待呢?只因“接不到了。”吗?喜欢她才会为她做那么多事。为何要这么伤害折磨呢?这样的男人让人怎么办?爱不是,恨不得。世间有很多人明明互相喜欢,明明也有机会,偏偏要错过一生抱憾一生,对他们,错过是一个最好的收梢。两个人在这样错失的情愫里遥望一生。女人的悲哀是她爱上的那个男人不是可以等她可以为她牺牲些什么的男人。他一直用刻意或者是满不在乎的口气,一次次重复着“我很忙”,“我有很多事情要做”,“我不关心你”,“我们再见”。女人听得是那么的委屈和心酸心痛。尽管他用一种近乎残忍的方式,尖刻地回避着她,但每每讲到他们的往事时,他的声音却是那样的低沉、那样的温柔……他记得奶茶在银川时给他打的电话,他会去翻地图看她在的地方,他准确地讲出照片的时间和地点。我相信,陈升是那样深刻地记着他和奶茶之间的每一件往事,每一个细节,清楚地记得只属于他们两个人的故事……

看这期的《桃色蛋白质》时,我的眼泪像奶茶的眼泪一样,从一开始就没有止住。打开酷狗音乐,播着《为爱痴狂》…

放风筝读后感6

我漫无目的地走在那狭长的走道,两边的书如同数不清的树,掩映着这条窄窄的路。眼前突然出现一幕日出,一片朝霞,那种欢愉悦观的金黄,那种温暖温馨的橘黄,那种心旷神怡的粉紫,那种摸不透的深紫,当然还少不了清新纯洁的白色……男孩,奔跑着的男孩,他牵着,牵着风筝线!上方还有风筝,摇曳着的风筝!这本书的封面吸引了我的眼球,更重要的是它的名字,那么富有哲理,那么让人遐想不断,——追风筝的人!

我捧着本书,脑袋里浮想联翩,我,随着风筝越飘越远,游离了世界,忘记了自我。

我带回了这本书,一回到家,我就迫不及待地翻开书页,进入作者笔下那温馨的阿富汗!

过了没几天,我就把这本书看完了,资料大概是这样的:富家少年和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不堪的事,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我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故乡,期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力,却发现一个惊天的谎言,儿时的噩梦再度重演,令阿米尔痛苦不堪。这残忍而又美丽的故事让我潸然落泪;巧妙、惊人的情节交错让我赞叹不已的同时提心吊胆;阿米尔和哈桑的亲密友谊让人感动……

阿米尔,真诚是他最宝贵的财富;哈桑,忠诚是他最宝贵的财富;他们俩的友谊,更是他们俩共同拥有的,最宝贵最宝贵的财富!但令人想不到的是,他们的友谊竟如此脆弱,就如同他们所放的风筝一样,消失在茫茫天际。

当时那个时代,有的种族卑微,有的种族高尚,但是,不一样的种族都有着不一样的理念,人们信任自我种族的领袖,依靠自我种族的伙伴,令人始料不及的是,种族之间发生一点点小小的摩擦,使人民受到了极大的压迫,现实变得紧张残酷。人们所信任的领袖,到最后,却引导人们去害自我!情节曲折啊!

这本《追风筝的人》写了阿富汗移民在哀悼失去祖国、发奋融入美国生活之际,仍然根深蒂固的传统与风俗。这是值得瞩目的一部作品,这是非比寻常的一部作品,这是极为动人的一部作品,这是扣人心弦的感人作品,他是睿智并发人深思的一部作品!

风筝是象征性的,它是人生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意味着什么,勇敢地追吧!你必须能够成为那个追风筝的人……

放风筝读后感7

一本书的完美,最好能让人想到童年。

在咱们都是孩子的时侯,在大家以一种无知而期盼的眼神迎接未来的时侯,在咱们一天天自豪地长成大人的时侯,总有一些事不容咱们忘记。那些完美的不负职责的错误和自以为是的小纠纠,无论多久,都尾随成长,永不相忘。

还记得明明是自我不留意打碎了邻居家的花瓶,确仗着自我已能说会道而邻居家的孩子还不能利落说话而硬说不是自我,并以为真得能瞒天过海。还记得一次两个小兄弟姐妹闹翻了打架被老师训斥,我违心的告诉老师是那个比我小的孩子的错,原因是我也害怕那个大个子的孩子日后找我麻烦。而不顾那个小兄弟姐妹哭着离开。还记得母亲说和我一齐张大的小孩有很严重的病而不让我和他玩。我就刻意的躲避他,他总是拿很多的好吃的来唤我出去玩,久而久之,我会不耐烦的说,你走吧,我不好和你这个病人玩耍。然后我看着他迟疑着慢慢离开我家的小院,出门的时侯抹了一把眼泪。

之后,正因读书的关联,远离了家乡,远离了穷乡僻壤,来到了城市开始完全不一样的生活,逐渐淡忘了家乡和那些一齐玩耍的伙伴。远离了童年的无知。

这就是小时侯的简单直白的自私和毫无顾及的伤害。多年以后,早已是相隔遥远,只是我依然不能释怀,依然不能原谅。虽然他们可能已忙碌的忘了这些,再次见面后是完全与以前的隔离。咱们毕竟不是当初的彼此。

追风筝的人讲述一个善良,惭愧,自救,安心的故事。复杂的让人不坚信的现实,在喀布尔长久笼罩的混乱中,发生着动人心魄的故事。那是在苦难中提升的至为保贵的美。

追风筝的人也许给了咱们一个机会。当咱们已长大,足以应对一前的时侯,在U个人学习并领悟自我省悟的时侯,看到这本书,是一种善意的提醒。为了灵魂的安宁,咱们就应去找回,就应去挽救。

那么,有理由坚信,作者确是给了咱们1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要咱们去求赎。

放风筝读后感8

读完追风筝的人,感触颇多,一部不是纯文学的作品,更偏向政治,民族,种族,阶级题材,读完之后情绪浮浮沉沉,异常沉重。内心有千言万语,却不知该如何表达。一句话,就是透过大背景下的小人物的命运描述,映射阿富汗政治的动乱,种族歧视给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

追风筝的人是以风筝为主线,讲的是主人公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的儿子哈桑的故事,他们俩一齐长大,喝的是同一个母乳,彼此会说的第一个字就是彼此的名字。哈桑忠实坚强,勇敢真诚,阿米尔胆小懦弱,善良敏感,虽然表面上哈桑与阿米尔十分亲密,但是在阿米尔的内心,并没有将哈桑作为他的兄弟姐妹,其实这与他们俩的阶级身份有关,一主一仆,他们是不可能真正平等的。故事的发展也是围绕着放风筝,哈桑是追风筝的高手,他不需要抬头就知道风筝会落到哪里,并总能第一个拿到落下的风筝,小说中有一句最感人肺腑的话,为你,我愿意追千千万万次,哈桑是多么的忠诚,哈桑以前说过,只要阿米尔让他去吃土,他就回去吃,不会有半句怨言。正是哈桑的如此真诚忠诚,使阿米尔感到羞愧,阿米尔胆小懦弱,遇事总是退缩,他渴望得到父亲的爱,却又无法做到父亲的要求,他最钟爱的事是写小说,但是父亲却不支持。故事的转折点是一次风筝比赛,它改变了故事中很多人的生命。在这次比赛中,阿米尔没有让父亲失望,他成功打败了其他的风筝,哈桑答应他去把最后掉下来的风筝追回来,对阿米尔来说,只有追到掉下来的风筝才算真正的胜利。但是,在哈桑拿到风筝后,却被阿瑟夫(怀有很深的种族歧视)等人拦住,哈桑因着对阿米

尔的承诺,决绝将风筝给阿瑟夫,结果被阿瑟夫性侵,这一幕被阿米尔看见了,但是她却选取了转身逃跑,正因他懦弱,不敢为了哈桑挺身而出。接下来的几天,阿米尔一向处于内疚中,他无法应对哈桑,最终他嫁祸哈桑偷盗,逼走了哈桑,那个对他无比忠诚的,敢于为他做任何牺牲的好兄弟姐妹。又过了几年喀布尔被俄国占领,阿米尔与父亲不得不逃亡美国,在那里艰难的开始了新生活。或许故事能够就这样结尾,生活将这样继续。但是一个电话,扰乱了平静的生活,也把阿米尔再次带回了故乡,从父亲的好友口中得知,哈桑其实是父亲的私生子,是阿米尔的亲弟弟,阿米尔一时无法理解,这么多年对于哈桑的愧疚一向萦绕心头,如今得知哈桑竟然是自我的亲弟弟,往事一点点浮上心头,父亲每次都记得哈桑的生日,从来不哭泣的父亲在哈桑离开时第一次流泪。但是,喀布尔已经不是以前的喀布尔,此刻民不聊生,处处都是死亡,到处都是流浪儿。而哈桑也在保卫阿米尔家房子时被x打死,而哈桑的儿子也落到阿瑟夫的手中,成为性侵的对象。最终阿米尔与阿瑟夫打斗,在快被x打死时,是索拉(哈桑的儿子)用弹弓打瞎了阿瑟夫的眼睛,他们才得以逃脱,这时候阿米尔才真正的成长,成熟,他不在逃避,他用哈桑当年对待他的真诚对待索拉。最

终索拉被带到美国与阿米尔一齐生活。这将是一个完美的开始。

咱们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为着它,咱们不停追逐,在命运的安排下,咱们义无反顾,或许遍体鳞伤,但却真实的领悟了性命的真谛。

放风筝读后感9

故事的起源在阿富汗的喀布尔。主人公阿米尔是个富家少爷,他的父亲不仅仅富甲一方,而且乐善好施、正直刚烈。阿米尔的性格里却缺少父亲的豪迈勇敢,只喜埋头读书,被人欺负也不还手。与他截然不一样的是仆人阿里的儿子哈桑,这个兔唇的男孩有着令人吃惊的户外天赋,每当阿米尔遭人欺负,总是哈桑为他挺身而出。阿米尔和哈桑虽然情同手足,却有些嫉妒父亲对哈桑的欣赏和疼爱。每年冬天的风筝大赛是阿富汗孩子们最重要的活动,用自我的风筝线把别人的线割断,然后追到那只掉落的风筝,就是赢者。阿米尔是斗风筝的好手,哈桑是追风筝的好手。那年的冬天,喀布尔迎来了最大的一次风筝联赛,阿米尔期望能在这次大赛上夺冠,以赢得父亲的钟爱。当他把最后的对手的一只蓝风筝割落时,整个赛场都沸腾了,他看到父亲在为他欢呼。追风筝的任务落在哈桑身上,哈桑果然不负所托,成功追到蓝风筝,不想被小混混阿塞夫和他的同伴们截住。哈桑不愿意交出风筝,遭到阿塞夫的强 暴。寻找哈桑的阿米尔把这一切看在眼里,却没有勇气上前救助。阿米尔得到了父亲梦寐以求的关爱,但哈桑的存在却让他内疚痛苦。最后,他不堪重负,他在父亲面前撒谎说哈桑是小偷,让父亲赶他们走。而即使是这样莫须有的伤害,哈桑也毫无怨言地承

认了。虽然父亲执意留下他们,他们还是黯然地离开了。同时离开的还有他们对真情的失落迷惑与痛楚。也许爱到极至便是相互的伤害吧。聪明自尊的哈桑父子选取了远离与隐忍。也许这就是人性的弱点,欺负弱小,用卑鄙掩盖。然而再弱小的人也有自尊与庇护。

书的后半段写得是主人公心灵的救赎。随着阿富汗政变,阿米尔随父逃到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我当年对哈桑的背叛。父亲去世后的某一天,已移居美国并成为知名小说家的阿米尔接到父亲的好友拉辛汗的电话,他说哈桑已死,他要阿米尔回阿富汗,要他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从战乱中的阿富汗带出来。不仅仅是正因他以前辜负了哈桑,还正因哈桑是阿米尔的同父异母的弟弟。重回故土的阿米尔得到了哈桑的独生子被以前的宿敌绑架的消息。人性的胆怯和本真在阿米尔又一次应对命运考验时做出了他早该在几十年前就做出的选取,应对以前羞辱过哈桑的敌人,阿米尔用自我的方式救回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追到了心中漂移已久的风筝,重新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生活的大门最后又向他敞开了。阿米尔的结局,是愉悦的。他最后明白了彼此的好处——以性命为代价。

此刻难得看到好看的书了,钟爱这本书,是正因书本中那些善良的人民如哈桑,能一如既往的为兄弟姐妹付出,是不计前嫌的付出,还有在艰难的困境中,从不失望从不诅丧,坚忍,刻苦耐劳,这么正面的任务形象在日常生活中已经少见了,虽然不适合咱们此刻的社会形势,但是毕竟是奋进的,正面的能量,能触动自我。从而能够反省自我,珍惜此刻愉悦的生活,不在有问题有困难的时候发牢骚,影响自我的情绪和生活质量。

放风筝读后感10

故事是由第一人称我开始的。

父亲是阿富汗当地的有钱人,他的佣人阿里是从小和他玩到大的好朋友,阿里的儿子哈桑,是和我年龄相仿的老实人,我们经常一起玩,我一直受着良好的教育,因此老欺负哈桑,找机会嘲笑他没文化。阿塞夫也是富家子弟,他心狠毒辣,老用他的不锈钢拳套欺负人,特别是哈桑。在一次风筝大赛中,我得了第一名忠实的哈桑为我去追我的战利品时,被阿塞夫挡住,正在对峙时,我赶到了现场,却又选择了逃避,看着阿塞夫用拳套拼命打哈桑,我却置之不理反而逃跑了,哈桑无意之间看见了我,“为你,千千万万遍。”他让我无地自容。在随后的日子里,他试着恢复我们的关系,可并不奏效。最后他选择了离开。

多年以后,我们都已成家,父亲的死让我十分悲痛,不得不重返家园,但父亲的朋友又告诉我了一个天大的秘密:哈桑是我同父异母的兄弟,我父亲做了多么愧对阿里的事情!但他又告诉我,哈桑被塔x班分子枪决了,现在只留下他的儿子索拉博。我的内心经过了多大的煎熬,经过了多大的斗争,我还是屈服了,我把哈桑唯一的儿子想方设法的接回来,却没想到控制他的是塔x班而且是儿时蛮横的阿塞夫。我仍然是无力缚鸡,任阿塞夫的不锈钢拳套宰割,多亏索拉博救我一命才没被打,可是全身多处骨折危在旦夕才逃出了魔掌。

“为你,千千万万遍。”

索拉博给我回到美国,生活就这样平淡下去,直到永远……

我和哈桑的情,在一句话中表达出来,“为你,千千万万遍。”这句话老在我耳边萦绕,他出现了两边,索拉博和哈桑,不是言传身教,只是一种特别的品格,如暖风般唤醒我沉睡的心灵,我的思绪飞向辽远,在如梦幻般醒悟,这不是梦。

我的泪水浸湿了书页,不知不觉的,这种震撼人心的感觉涌上心头,我想起了我在远方的兄弟,“为你,千千万万遍。”再次在我耳边响起,镇海我的心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