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广场的蟋蟀的读后感300字

今天,我把《时代广场的蟋蟀》看完啦,最后两章太让我感动啦。

时代广场的蟋蟀的读后感300字

自从柴斯特成了明星以后,它觉得太不自在了,太累人了。今晚要演奏星条旗永不落的时候,柴斯特说了一堆话,让亨利和塔克吃了一惊。‘我要回老家,我觉的不适应,我应该回故乡。我应该回草丛,哪里才是我要去的地方。’星期五是我最后一次演奏会,我要唱凶手罗齐六重唱,比以前唱的`好听了,达到了最高点。所有的人听见了,都停了下来,卖报的、赶路的、开车的……都被那好听的音乐吸引住了,谁能知道这是道别音乐会?只有塔克和亨利送行,为他准备吃的点心……

我看完以后,几乎掉了眼泪。亨利和塔克的友谊深深打动了我。柴斯特功成名就以后却满心失落思念乡下自由自在、安静的生活。但是如果换成现在的人,它当成了明星、歌星、影星住在了别墅、有记者采访……他会回老家吗?人类是做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