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哈尔滨市实验学校 (小学部)招生简章

教育,是一种提高人的综合素质的实践活动。以下是关于哈尔滨市实验学校 (小学部)招生简章,希望大家认真阅读!

2017哈尔滨市实验学校 (小学部)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学区满6周岁(2010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

松北区世茂滨江一期、三期,金河湾,金色江湾,城市之星,中关国际,北岸明珠,玉龙湾。

注:万达城项目、盛世香湾作为过渡学区暂时划入我校。

  三、招生时间

7月20日 世茂滨江一期、三期 金河湾 金色江湾

7月21日 城市之星 中关国际 北岸明珠 玉龙湾

7月22日 万达城项目 盛世香湾

上午8:00——11:30 下午1:00——4:00

新生补录时间:8月18日8:00——11:30

  四、招生地点

哈尔滨市实验学校(哈尔滨市松北区星月街199号)

  五、报名须知

1.请在哈尔滨市实验学校微信公众平台(hrbsyxx或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并填写《2017年哈尔滨市实验学校新生入学登记表》一式两份,粘贴一寸蓝色免冠照片,与其他材料一同携带;

2.请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按顺序装在档案袋中,档案袋封皮填写学生姓名、家长姓名及联系电话:

(1)户口(户主、父母及孩子页);

(2)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发票、贷款购房需提交购房合同及每月银行的还款证明、水电燃气入户证明等票据;

(3)父母身份证;

(4)儿童的出生医学证明;

(5)儿童预防接种证(经疫苗接种地点检查盖章);

(6)学前毕业证;

(7)如果房产是我校学区,但户籍未落入我校学区的农业户口,请提供土地承包合同或相关佐证材料。

3.学位有限,逾期者责任自负。学校将严格审核户口、房产证,进行备案登记。家长提供给学校的信息材料要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情况一经查实,责任自负,经审核作假违规者,查实后立即清退。

4.因特殊情况今年不能入学的适龄儿童,需要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并携带所有报名所需材料,办理暂缓入学手续。

5.家长与学生一同到校,一户只来一位家长。为缓解周边交通压力,请尽量不要开车。

 六、新生分班时间

8月25日上午9:00监护人(父亲或母亲)带新生到校随机分班,确定班主任,召开家长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