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证人证明办理要求

工伤是没人想要发生的,因此关于工伤的证人证明是怎样的呢?下面就是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工伤证人证明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工伤证人证明办理要求

  工伤情况确认

(1)在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书》后,应在国务院75号令规定的结案期限(结案时间一般90日,最长不超过180日)内给予确认。死亡事故应在现场勘查后尽快给予确认,一般不超过15日,最长不超过法定结案期限给予确认。

(2)对已投工伤保险的,由经办人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负责人(或分管的领导)签发,加盖安全监察专用章。

(3)分别交给事故单位、工伤者或其家属。

(4)职业病依市职业病诊断组的诊断书予以确认。

(5)当事人对确认的结论不服的,可在收到工伤认定批复后六十日内向临河区人民政府或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交行政复议,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证人伤残证明

(1)对受伤者,经医院治疗,医疗终结后,留有残疾或功能障碍,需做伤残等级鉴定的,经工伤确认后向本科室领榷医疗终结与鉴定表》、《劳动能力鉴定表》各3份。

(2)有关表格填好并盖章后,还应提供受伤者本人身份证、病历证明、各种检查诊断资料等复印件各1份及受伤部位彩照1张(四寸),送保险退休科审核,材料齐全后即可办理委托鉴定手续,再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伤残等级鉴定。如需办理伤残等级证书的,应提供1寸免冠照片1张。

(3)如对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持有异议的,应在收到鉴定结论后15日内向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复查或直接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

  工伤证人证明范本

申请人:XXX,女,土家族,XX 岁,身份证号:XXXXX。 被申请人:XXX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住所地:XXXX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 [ ] 年 负责人: XX,职务: XX

劳社月 日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号),向 XX 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认定为工伤。 复议请求:

《工伤认定决定书》 关于不属工伤或视同工伤的决定并重新认定。

一、请求复议机关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决定。

二、请求复议机关依法作出田明会的受伤属于工伤的认定决定。 事实与理由: XXX 是在上班途中受的伤。申请人在 XXXX 工作,因工作需要(XXX 年 X 月 X 日有晚 自习),须 XX 年 X 月 XX 日回 XXX, 乘车至 XXXXX,在横过公路的途中,被秦某驾驶的小型 轿车撞倒,造成 XXX 受伤。XXX 的受伤是在居住的住所到工作区域之间的必经路途,必要时 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之规定,XXXX 的受伤符 合认定为工伤的条件。 综上所述, XXX 的受伤符合认定为工的条件, ,被申请人 的决定

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应当予以撤销,请求复议机关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重新 作出认定,支持申请人的全部复议请求。 此致 XXX 县人民政府 申请人:XXXX 二 O 一二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