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我校高(初) 级 班学生 ,于 年 月加入中国共青团,因本人保管不当造成团组织档案遗失,敬请贵校 予以协助补办 同学团组织档案。
特此证明。
重庆市第十八中学团委 年 月 日
个人档案遗失情况说明 [篇2]
兹有我校**级学生**,**年加入中国共青团,由于学校工作疏忽,造成其团员档案遗失,敬请贵校予以接收,并重新建立团组织关系。
此致
敬礼
**学校团支部
**年**月**日
个人档案遗失情况说明 [篇3]
孙天明,男,身份证号码:110108196708165775,档案保存卡确已丢失,特此证明。
2017-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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