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度室生产例会制度

生产例会是总结本月半月生产情况,及为下个半月安排生产工作而召开的月度会议。为了使生产例会做到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运作,特制订本制度。

调度室生产例会制度

一、主持人及参会人员

1.生产例会由调度负责人或工程师主持召开。

2.参加人员:生产矿长、掘进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通风科长、生产科室副科长以上干部、生产队组副队长以上干部

二、开会时间

生产例会定于每月半月一次召开,每次召开时间不低于2小时;如生产过程中遇特殊情况导致生产队组生产任务出现重大调整时,可根据情况随时召开。

三、会议主要研究范围

会议主要研究生产安全、生产技术、生产组织、生产装备、采掘衔接等生产方面的工作。

四、会议程序

1.生产队组根据实际情况依次提出存在的问题及安全生产的建议和意见。

2.相关科室对队组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

3.科室对上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然后安排下一阶段的'工作。

4.掘进矿长、机电矿长、通风科长、安全矿长、生产矿长安排工作。

五、会议记要

生产例会由生产技术科负责进行会议记录,并于次日形成会议纪要下发。

六、会议相关规定

1.会议参加人员应提前做好会议资料(如会议议程议题、汇报材料等)准备

工作;

2.主持人应不迟于会前5分钟到达会场,检查会务落实情况,做好会前准备。

3.会议对决议事项付诸实施的程序、实施人(部门)、标准和时间要求进行详细安排,并跟踪落实。

七、会议遵守规定

1.迟到。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在会议规定召开时间后5分钟内未到的,计为迟到。

2.早退。凡参加会议人员,如未经主持人同意在会议召开结束前5分钟提前离开会场的,计为早退。

3.缺席。凡必须参加会议人员未经请假擅自不参加会议或请假未经批准而不参加会议的,计为缺席。

4.无正当理由迟到、早退每次处50元的罚款;无正当理由缺席每次处以100元的罚款。

1.本制度由生产技术科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调度室生产例会制度 [篇2]

随着大量工作面的展开,生产组织协调的作用愈显重要。为了更好地服务、组织、协调好生产,特制订本。

一、会议形式

会议根据现场施工情况,决定隔天召开或每天召开。

二、会议时间

会议召开时间为19:30,如时间更改另行通知。

三、与会人员

生产经理、总工、各部门(安环、技术、办公室等)负责人,各队伍现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四、会议主持

例会由生产矿长主持。

五、会议内容

1、各队伍汇报上个例会周期内完成任务情况以及下个例会周期工作计划,现场需协调解决的问题等;

2、各部门汇报上个例会周期工作完成情况及需协调解决的问题。

3、生产经理落实上个例会周期工作完成情况,汇总问题、发布协调处理及施工生产命令,制定施工计划。

七、会议组织

会议组织由会议主持人进行,会议纪要由指定人员记录,重要会议归档,一般会议存电子版。

八、会议地点

调度会议室

九、会议纪律

1、严格会议考勤。各部门、队伍必须按照要求安排人员准时到会。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必须提前获得会议主持批准。与会人员到会后应自觉签到。签到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每迟到一次罚款100元,每旷会一次罚款200元,罚款通知单直接由办公室递交财务。

2、加强会议纪律。会议期间一律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或调至静音,会场中不得接听电话。不得中途无故出入会场,不得早退。严禁会议过程中聊天,交头接耳。

3、会议发言尽可能简短,需讨论解决的问题可会后专门进行讨论。

4、参会者必须带笔记本认真做好记录,确保会议安排工作落实。

5、各部门对会议形成的决议必须严格执行落实,否则将根据情况予以相应的经济处罚。

6、明确会议记录。每次开会必须作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由办公室负责。

7、保持会场清洁。与会人员会后应及时带走杂物和垃圾,将桌椅等设施放置整齐。

调度室生产例会制度 [篇3]

为了更好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及时传达上及安全工作意见和贯彻执行上级安全指令,有组织地参加安全生产调度例会,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产调度会议由总经理定期(每周二)召开(总经理因事不能主持时由分管副总或其他副总召开),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组织通知。

2、安全生产调度会议,由总经理办负责考勤。下列人员必须参加会议:公司领导、公司中干。

3、听取各系统、部门、项目部执行“三大规程”、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开展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四定”原则落实整改。

4、会议对本公司发生安全事故进行系统的分析,讨论对事故责任者和严重三违人员的处理意见,报安全办公会议审定,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5、检查总结上次调度会议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对完成好的予以表扬和奖励,对拖着不办,没有按工期落实整改的追究责任。

6、各单位的人员因事不能参加安全调度会议的,必须事先向总经理或分管副总请假,并经批准后,方才有效,否则,按无故不参加会议处罚。

7、各部室的领导参加安全生产调度会议后,必须及时把有关精神传达到员工中去。

8、凡是规定要求参加生产安全调度会议的人员不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每次罚款50元。

重庆中环建设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