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设备采购安装合同

甲方(需方)

监控设备采购安装合同

乙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相关法规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提供的监控系统采购及安装调试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小区 楼监控系统工程

2、工程地点: 小区内

3、工程内容:监控系统设备设计、安装及调试。

4、承包方式和承包范围:本工程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设计(设计方案以甲方认可为准)的形式由乙方承包,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设计方案、系统功能、设备材料,承包整个系统的设备供应及安装和调试。

二.供货明细及价格(详见附表)

三、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

1、乙方应保证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资格,并且产品完全符合国家有关的产 品质量、生产标准。

2、乙方所提供协议内设备,自验收之日起,质保期为一年。在质保期内,若有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

3、凡由人为损坏或不可抗拒的灾害(如雷击、地震、洪涝等)所引起的各类故障不属于保修范围,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进行有偿维修。

四、工程总造价及其工程款支付

(一)工程总造价

1.本监控系统(含税)总造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金额: 元。

2.整个系统必须满足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功能要求,以甲方审定的设计、施工方案为标准,在此基础上价格不再作任何调整(甲方要求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除外,超出或减少监控系统工程范围内的项目需要增加或减少的,由双方协商定价)。

(二)工程款支付

施工全部完成并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本全部工程款。

五、工期

1.本工程工期为15日历天。

2.在履约过程中,因为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或甲方责任、不可抗力等造成工期延期的,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作出工期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

六、供货及安装

1.本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安装规范进行施工,并且按照甲方要求负责设备安装、调试,要求做到布局合理,布线规范,便于使用及维护。

2.乙方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规定,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使用的辅材必须先提供样品并经甲方认可,方可采购进场安装。

4.甲方提供安装场地及工程管理人员配合工程作业。

七、维修保养

1.本监控系统保修期为壹年,自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如系统发现故障,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派员维修,若非因甲方人为损坏的,乙方免收一切费用。

2.保修期届满后,甲方要求乙方修理的,以本合同价格适当向甲方收费。

3.保修期届满后,甲乙双方另签订技术维护协议,乙方应对系统提供优惠的有偿技术维护。

4.甲方要求软硬件功能的改进、扩容不在保修之列,但乙方应继续为客户提供最优惠的服务。免费维修期内人为或自然灾害引起的故障或损坏,仅收取维修成本费。以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自行拆卸改换机内任何部分(如:线路、零件)后造成损坏;非乙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安装而引起的故障。

八、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审核乙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安装施工方案,在收到后的3日内完成。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场地及施工用电。

2.按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在乙方供货后,甲方组织人员对器材进行验收。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2.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设备和器材验收前均由乙方妥善保管,如有损坏和遗失均由乙方负责。

3.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

4.对现场所有已完工的建筑及建筑装修、设备、器具有保护的责任,施工时如损坏甲方或住户财产,由乙方负责赔偿。

5.遵守甲方有关场地管理的规定并办理有关的手续。

九、验收及使用培训:

1、甲方验收标准为本合同提供的所有设备型号、数量,所有设备以厂家出厂技术指标为技术标准。

2、乙方为甲方提供免费的操作培训,保证甲方工作人员掌握正确操作方法,并能处理常见问题。

十、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战争、天灾等)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否则,违约方须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造价千分之五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另一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的进度付款,每延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金额千分之五的计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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