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政策

1、养老金并轨

养老保险政策

养老金“并轨”:指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和企业职工一样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其目的在转机制,而非降待遇,改革可能需要财政的大力支持,适当调整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水平,弥补因个人缴费而增加的支出,维持改革前后职工的基本生活水平。双轨制——企业养老金和事业养老金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现在的事业养老金比企业养老金高出3倍左右,人们的`呼声很高一致要双轨制并轨)。

20xx年5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这意味着,机关事业单位将建立与企业相同的养老保险制度,进入缴费时代。

2、居民基础养老金首次统一提高

经国务院批准,从2014年7月1日起,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即在原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上增加15元。提高标准所需资金,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此次增加的基础养老金金额,不得冲抵或替代各地自行提高的基础养老金。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要做好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的相关工作,尽快将提高后的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要搞好政策宣传,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同时,进一步健全参保缴费激励机制,引导和鼓励城乡居民选择更高档次缴费、长期持续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逐步提高养老保障水平。

3、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

在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已实现“十连涨”的情况下,今年迎来第十一次上调。从2015年1月1日起,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再提高10%,预计将近8000万退休人员受益。

据测算,到20xx年底,经过“十连增”,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明显提高,由2004年的月均647元提高到目前的2000多元,增长了2倍多,最高的为北京市,已超过3000元。连续较大幅度调整基本养老金,对改善企业退休人员生活、促进社会公平发挥了积极作用。特别是在近几年经济增速放缓、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压力增大的情况下,仍然连续较大幅度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力地改善了民生。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不仅远远跑赢了CPI,也跑赢了GD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