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XXX有限公司XXX同志(身份证号: )系我公司职工,公司已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特此证明XXXXXXXXX有限公司二〇一四年 十一 月 十 日公司社保投保证明 [篇2]兹有XX有限公司以下职工在XX县社保局参加养老、工伤、生育保险,自 2017 年 4月至今,按时足额缴费,名单如下:特此证明 社保经办机构公章单位名称:XX有限公司X年X 月 X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