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防暑防汛工作及夏季安全生产的通知

各单位:

关于加强防暑防汛工作及夏季安全生产的通知

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已进入高温、雨季,部分区域将出现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台防汛成为当前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工作,同时按照局安全字[2017]73号文件——关于做好防台防汛及防暑降温工作确保夏季安全生产的通知,落实国家、成都市、总公司有关要求和我局管理方针,确保企业员工和分包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和财产安全,保持我公司安全生产的良好形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防暑降温和防台防汛工作

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防台防汛和防暑降温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工作内容,积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健全责任制,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1、要加强宣传教育,特别是教育农民工掌握防暑降温、防台、防汛的相关知识,提高他们的应急能反应能力。

2、组织人员对重点项目和重点部位进行隐患排查,防止高温、台风和雷暴雨引起的中暑、触电、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现隐患要督促整改,施工现场隐患严重或不及时整改的,要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3、完善相关的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确保预案的有效性。特别是沿江沿河、地势低洼、空旷地带、市中心高楼密集区域等易受台风雷雨侵袭的工地和地质条件差,有堆土情况以及处于深基坑开挖阶段的工地。确保工地主要负责人24小时值班制度的落实,保持与相

关单位的信息畅通,重点保证应急措施可靠有效,管理责任人落实到位。要成立抢险救灾队伍,确定人员紧急疏散点,存储必要的救灾物资,对照相关工作要求及落实情况,组织专项检查,消除隐患,做好防范。

4、健立应急值班制度,确保值班人员与项目经理联系畅通;发生紧急情况的,要立即组织处理,并及时上报。

二、 加强施工现场防台防汛工作的具体要求

1、项目部要加强现场值班和检查,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及时监控现场动态,在台风、暴雨前后,要组织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一般隐患,要严格按照“三定”原则,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要求、时间和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发现重大险情时,应及时采取妥善措施并报告有关部门。检查重点如下:

(1) 针对工地生活区、办公区、围墙、物料堆棚、钢筋加工棚、仓库、食堂等临时建(构)筑物的'状况(夜间照明设置,防风加固措施),组织专项检查;当风力超过临时房屋设计承载力时,应采取加固措施并及时组织人员疏散,确保员工生命安全。

(2) 要对脚手架等各类附着物、悬挂物的拉结点、紧固点,塔机的锚固和限位装置,基坑沟槽支护状况,工地临时用电线路、电箱、灯架等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保证其完好状态。

2、台风、暴雨期间,要做好监控工作,要严密监控临时建(构)筑物、基坑沟槽支护、塔机等施工机械的安全状况以及现场排水等情况,防止发生重大险情,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保障现场排水管网畅通。污水必须先沉淀后排放,严禁直接排放到城市排水管网;及时疏通工地排水系统以及与城市下水管网连接的窖井,保证排水畅通;避免发生堵塞下水道、损坏防汛设施等违规行为。

三、加强施工现场防暑降温工作及夏季安全生产的具体要求

1、项目部要严格按照承发包合同及安全协议明确的总分包方安全生产职责,逐级落实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要求。

2、严格对危险场所动火、爆破作业、大型设备(构件)吊装、交叉作业、其他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等施工活动的施工组织、指挥、协调和管理,上述施工过程中要有项目部主要领导在现场带班。

3、加强夏季用电安全和防火安全管理,严格三级动火作业监控管理,做到“活完料尽工完场清”;加强宿舍管理,严禁存放各类易燃易爆物品和乱拖乱拉电线;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防火要求的各类用电器具。

4、加强对施工现场、办公区和生活区的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严禁露天暴晒,防止有害气体的泄露、中毒、窒息和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

5、合理调整室外作业时间,避免高温时段的户外施工作业。项目部根据当地气温变化,调整作息时间,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减轻劳动强度,避免高温天气露天室外作业。当地气象台预报气温达35度以上时,在白天高温时段(上午11:00至下午15:00),除紧急抢

险、抢修施工作业,暂停所有的户外施工作业(可根据建设部的规定向业主提出顺延施工工期的要求)。

6、切实保障施工人员有充足的休息时间。严格控制夜间施工,要妥善安排高温期间一线施工人员的作息时间。当因抢工需要,员工连续作业超过《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时,应加强生产作业中的工作轮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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