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精选13篇)

在生活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精选13篇)

薪酬管理暂行办法 篇1

一、 总则

1. 目的

(1)建立一种以岗位为基础,以工作绩效考核为核心的正向激励机制。

(2)把员工的薪资收入与岗位责任、工作绩效密切结合起来。

(3)实现薪酬管理与分配的制度化,规范化。

2.本公司有关职薪、薪金计算、薪金发放,除另有规定外,均依本管理办法办理。

3. 本公司员工的职薪,依其学历、工作经验、技能、内在潜力及其担任工作的难易程度、责任轻重等综合因素核发。

4. 本公司顾问及特约人员、临时人员薪金,根据其实际情况另行规定或参考本管理办法核发。

二、 制定原则

1. 公平:是指相同岗位的不同员工享受同等级的薪酬待遇;同时根据员工绩效、服务年限、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表现不同,对职级薪级进行动态调整,享受或承担不同的工资差异;

2. 竞争:使公司的薪酬体系在同行业和同区域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3. 激励:是指制定具有上升和下降的动态管理,对相同职级的薪酬实行区域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4. 经济:在考虑公司承受能力大小、利润和合理积累的情况下,合理制定薪酬,使员工与企业能够利益共享。

5. 合法:方案建立在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基础上。

三、 管理职责

1. 董事长

审批年度薪酬预算方案,确定高管层薪酬标准的调整,审批特别奖励的发放方案。

2. 总经理

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提出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与修正原则,以及本公司收入分配方案的原则。

组织讨论并批准本管理办法的实施。

3. 综合事务部人力资源

负责组织本管理办法的修订和实施过程中的解释,负责本管理办法的执行和监督。 负责按各部门上报的考勤、考核等资料,计算员工工资与奖金。

拟订薪资年度预算,提出员工薪酬调整议案。

4. 财务部

负责对人力资源部提交的员工工资表进行复核及最终发放。

四、 制定依据

本规定制定的依据是根据内、外部人力资源市场状况、地区及行业差异、员工岗位价值(对企业的影响、解决问题、责任范围、监督、知识经验、沟通、环境风险等要素)及员工职业发展生涯等因素。

五、 岗位划分

公司所有岗位分为六个层级分别为:一层级(A):总经理;二层级(B):高管级;三层级(C):经理级;四层级(D):副理级;五层级(E):主管级;六层级(F):员工级。

六、 薪酬组成

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奖金+技术津贴+其他补贴+个人相关扣款+业务提成+奖金

1. 基本工资:是薪酬的基本组成部分,其金额根据 《职薪等级表》的规定核定。对于较优秀且特别稀缺的人才,可以根据市场价格给予破格定级,但须报总经理批准。正常出勤即可享受,无出勤不享受。

2. 岗位津贴:是指对主管以上行使管理职能的岗位或基层岗位专业技能突出的员工予以的津贴。按月支付。

3. 技术津贴 (特别加给):凡担任技术部门或在其职务上有特别表现的人员,酌情支付技术加给 (特别加给)。

4. 伙食津贴:公司未供应伙食者阶段,均发给伙食津贴。

5. 其他津贴:凡上述各项本薪、奖金、津贴以外的津贴(如降温费、取暖费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 对为公司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作为特殊贡献的人员,经公司评审通过后,可享有500-5000元不等的津贴。

7. 绩效奖金:绩效奖金是指员工完成岗位责任及工作,公司对该岗位所达成的业绩而予以支付的薪酬部分。绩效奖金的结算及支付方式详见《公司绩效考核管理规定》。

8. 年终奖金:凡本公司员工,年终奖金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利润情况及员工年度考绩等级核给,其办法另行规定。

9. 其他奖金:奖金是公司为了完成专项工作或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等员工的一种奖励,包括专项奖、突出贡献奖等。包括个人奖金、团体奖金或对公司有特别贡献的奖金,均由董事会支付。

10. 薪资扣款项目

扣款包括各种福利的个人必须承担的部分、个人所得税及因员工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而被处的罚款。

11. 业务提成:公司相关业务人员享受业务提成,按公司业务提成管理规定执行。

12. 补杂:员工薪资发放如有错漏,将在下月薪资“补杂”项中补发补扣。

13. 试用期薪酬

(1) 试用期间的工资为(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的80%。

(2) 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而终止劳动关系的或试用期间员工自己离职的,不享受试用期间的绩效奖金。

七、 薪酬调整

薪酬调整分为整体调整和个别调整。

1. 整体调整:指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和物价水平等宏观因素的变化、行业及地区竞争状况、公司发展战略变化以及公司整体效益情况而进行的调整,包括薪酬水平调整和薪酬结构调整,调整幅度由董事会根据经营状况决定。

(1)薪资普调:指公司根据每年同行业的薪酬调查情况以及国家物价上涨指数而对公司薪酬体系全部或部分内容进行的调整。

(2)有下列情况者,无资格参与薪资普调:

当年病假、事假、工伤假、产假等累计超过一个月者;该年度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记大过一次以上者;加薪实施日前离职者。

2. 个别调整:主要指薪酬级别的调整,分为定期调整与不定期调整。

薪酬级别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年底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及工作年限、职称证的提升等因素对员工工资进行的调整。

薪酬级别不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年中由于职务变动等原因对员工岗位工资进行的调整。

3. 各岗位员工薪酬调整由董事长审批,审批通过的调整方案和各项薪酬发放方案由人力资源部执行。

(1)岗位或职称无变动的个人薪资等级调整(每年第12月调整,次年1月实施),以每年12次考核为准,若未完成12次考核,则按未完成考核次数对应比例减少绩效等级数:xx日之前生效的,当月按新等级计算。

4.工龄工资

(1)公司为了激励长期为本公司工作的员工而设定的工龄工资。

(2)公司中层以上人员,不再计算和发放工龄工资。

(3)工龄是指进入本公司后连续工作的年限。

(4)工龄工资为员工服务满一个完整的财务年度增加100元/月(入职1-5年的员工,每年增加100元,300元封顶;入职5-10年的员工,每年增加50元;入职11年以上的员工,每人每年根据岗位调整200-1000元)。入职不足一年的于次年年底调整。

5.学历工资

(1)学历以国家承认的学历为准,一个人同时拥有多个学历时,取其最高学历发放相对应的学历工资。

(2)员工试用期满后开始享有学历工资(专业要与工作相关或对口):

学历工资等级表

八、 薪酬的支付

1. 薪酬支付时间计算

⑴ 执行月薪制的员工,日工资标准统一按国家规定的当年月平均上班天数计算。

⑵ 薪酬支付时间:工资发放于第二月8日。遇到双休日及假期,提前至休息日的前一个工作日发放。

2. 下列各款项须直接从薪酬中扣除:

⑴ 员工工资个人所得税;

⑵ 应由员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⑶ 与公司订有协议应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款项;

⑷ 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应从工资中扣除的款项(如罚款);

⑸ 司法、仲裁机构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项。

3. 工资计算期间中途聘用或离职人员,当月工资的计算公式如下:

工资计算期间未全勤的在职人员工资计算如下:

实发工资 = 月工资标准× 实际工作日数

应发工资 = (基本工资+岗位津贴)— (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缺勤天数/22天

4. 各类假别薪酬支付标准

九、 薪酬保密

人力资源部、财务及财务所有经手工资信息的员工及管理人员必须保守薪酬秘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将员工的薪酬信息透漏给任何第三方或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员。薪酬信息的传递必须通过正式渠道。有关薪酬的书面材料(包括各种有关财务凭证)必须加锁管理。工作人员在离开办公区域时,不得将相关保密材料堆放在桌面或容易泄露的地方。有关薪酬方面的电子文档必须加密存储,密码不得转交给他人。员工需查核本人工资情况时,必须由人力资源部会同财务部门出纳进行核查。违反薪酬保密相关规定的一律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的情形予以开除。

公司执行国家规定发放的福利补贴的标准应不低于国家规定标准,并随国家政策性调整而相应调整。

十、 说明

1.员工对薪资产生异议时可以提出书面申请,行使薪资请求权,但自发生之月起六个月内未行使则视为弃权。

2.本管理办法规定的薪资为税前薪资。

3.对于本管理办法未规定的事项,依本公司人力资源部管理的相关制度办理。

4.本管理办法于试行3个月后将进行一次总结,做必要的修正。

5.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其他类似或有冲突的规定自行失效,将以本管理办法为准。

薪酬管理暂行办法 篇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市场化发展的需要,贯彻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把员工个人业绩和公司业绩有效结合起来,推进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参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薪酬设计遵循的原则:

竞争性原则:即与同地域同行业相比,薪酬水平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打破工资刚性,增强工资弹性,使个人收入与个人能力、个人业绩、公司业绩紧密结合,激发员工积极性;

公平性原则:综合考虑公司内部各部门岗位的特点,合理安排各部门人员的工资结构,将个人收入与岗位责任、劳动技能、劳动绩效相联系;

能者多得原则:公司鼓励员工发挥个人主观能动性,积极拓展业务、创新业务模式、优化工作流程,对能力强业绩好的员工进行奖励;

奖罚分明原则:为公司创造价值的,公司根据价值情况进行奖励;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的,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追责认定并处罚,做到奖惩分明,有奖有罚。

第三条 公司实行薪酬总额控制制度,每年年初,由公司在综合考虑同期社会生活水平、行业薪酬水平和公司自身特点基础上确定薪酬总额。

第四条 根据不同类别岗位特点,分别设计薪酬结构,岗位不同,薪酬结构不同。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确定公司的薪酬战略,审核并批准公司的薪酬激励原则、重大薪酬调整方案及年度薪酬总额。

第六条 人力资源部是公司薪酬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公司薪酬制度,负责薪酬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按照公司的要求和流程发放薪酬,并保存薪酬发放记录,负责向员工解释新酬发放过程中的问题,向公司决策层提供薪酬管理所需的数据信息等。

第七条 各部门、项目部在公司制度规定的范围内,负责本部门员工的绩效考核和提出本部门员工的奖金分配意见和建议,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并报公司审批。

第八条 本办法适用于武汉市人防工程有限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 薪酬结构

第九条 公司根据行业特点设计薪酬结构,分为: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和年终效益奖。

第十条 各类岗位人员固定工资与绩效工资结构比例大致如下:

第三章 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

第十一条 为了让员工有充分的薪酬提升空间,公司固定工资实行宽带薪酬制。

第十二条 宽带薪酬的设计

根据岗位价值不同,将岗位划分为若干薪级,考虑员工之间有资历、经验、能力、绩效、贡献的差异,将固定工资划分为若干薪等,最终形成宽带薪酬的薪级薪等,公司员工固定工资共10级21等,具体见《公司员工固定工资宽带表》。

第十三条 不同薪级中的薪酬等差不同,原则上,岗位价值越高的岗位,等差越大。

第十四条 员工工资等级的确定

(一)员工岗位确定,固定工资薪级随即确定;

(二)员工定岗定级由公司根据员工个人资历、经验、能力、绩效、贡献确定固定工资的薪等,并结合岗位价值评估。

(三)新员工入职,由人力资源部与用人部门根据应聘者资历及面试情况,拟定新员工薪等,报分管领导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

第十五条 员工固定工资等级的调整

(一)员工岗位调整,固定工资薪级随即调整。

(二)员工薪等的调整有以下情况:

1、试用期结束,由部门根据员工试用期表现,提出员工固定工资调整建议,报分管副总审核,经由人力资源部报总经理审批。

2、薪等调整与考核挂钩。具体如下:

员工年度考核成绩排名公司前30%的,固定工资上调一个薪等(最高不突破本薪级的21等)。员工年度考核成绩排名公司倒数5%的,固定工资下调1个薪等(最低不低于保障等级,即仅发放当年度武汉市最低工资)。

第十六条 固定工资

固定工资每月固定发放,与考勤挂钩。次月15日前发放,计算公式为:

实发固定工资=(固定工资标准/月工作日数)×实际工作日数(若出现病、事假、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按《员工考勤休假制度》规定扣减)。

第十七条 绩效工资

按照公司绩效考核制度,公司根据岗位及考核方式的不同,实行员工绩效工资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计算公式为:

绩效工资=基准绩效工资×绩效系数

基准绩效工资表示的是当绩效考核系数为1.0时,所对应的绩效工资;公司按照员工固定工资标准确定其准数绩效工资,通常为员工固定工资标准的30%-50%。

绩效系数的具体计算方法详见公司《绩效考核制度》。

第四章 年终效益奖

第十八条 年终效益奖为公司根据当年度效益完成情况,每年底核算并根据实际情况核发。年终效益奖发放额度由公司股东会根据公司年业绩完成情况讨论通过。

第十九条 年终效益奖的分配与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第二十条 年终效益奖的分配应适当向工作在工程项目一线的员工倾斜。公司各职能部门人员、企业高管的年终效益奖除与考核结果挂钩外,还与公司整体业务收入情况挂钩。

第二十一条 年终效益奖由人力资源部于每年年底根据公司股东会意见拟定当年度奖金分配办法(或方案),按审批程序报批,审批通过后执行。

第五章 特殊情况薪酬发放规定

第二十二条 试用期员工薪酬发放

员工入职时,由公司根据员工过往工作经历、个人资历等条件确定其固定工资的薪级薪等,并在《新员工录用报告》中注明。在试用期内,仅发放基本工资,其标准为该薪级薪等固定工资的80%或另行商议确定。

新员工在试用期内,其工作表现计入绩效考核成绩,正常发放绩效工资。(试用期间绩效工资按绩效系数1.0发放,如使用期满转正,试用期绩效考核成绩将作为转正后绩效工资发放依据。)

第二十三条 对于离职人员、医疗期人员绩效、年底奖金的兑现

(一)对于离职人员:主动离职人员不参与当年度绩效及年终效益奖的分配;公司劝退人员按工作时间和考核情况折算年度绩效工资及年终效益奖。

(二)对于医疗期人员: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相关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对于此类员工,绩效工资及年底奖金按实际出勤时间核发。

第二十四条 春节值班

(一)公司为便于统一休假管理,通常在国家公布的春节假期基础上提前或延长休假,提前或延长的部分假期,作为员工年休假的一部分,上一年度年休假已按规定享受的,不重复享受该假期。

(二)对被安排春节值班的员工,可发放值班津贴,公休日每值一个班次100元(法定节假日为150元)。

(三)公司不提倡加班加点。公司规定的固定工资是指劳动者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工作任务所应得的工资报酬。

(四)公司员工有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工作效率不高在规定工作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需要延迟工作时间的,公司不做加班考虑,不另外给予加班工资。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薪酬管理暂行办法 篇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公司薪酬管理,通过建立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把职工的薪酬与岗位职责、工作绩效紧密结合,更好地发挥薪酬机制的激励作用,充分激发职工的执行力和创造力,保证企业长远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制订原则及适用范围

(一)充分体现公平、激励、人性三个基本原则。

(二)助力公司集团化发展,通过建立“以人为本、公平竞争、科学谋划、优化结构”的指导思想,保持职工收入的相对稳定并提供逐级的晋升空间,以此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三)彰显岗位职责、专业技能和公司发展的根本需要。 (四)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一般职工。

第二章 薪酬管理细则

第三条 薪酬结构

公司薪酬体系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各类津贴、各类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和年终奖金六大部分。

(一)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依据职工国家认定的最高学位予以确定,具体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二)岗位工资

本办法所列岗位工资共分十档级,岗位工资依据国家认定的最高学位予以确定,其中大专及以下初始定岗十级、本科生初始定岗九级、硕士研究生初始定岗八级、博士研究生初始定岗七级,具体如下:

调整规则: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和综合表现,每年3月调整一次岗位级别(可上可下,岗位晋升调整比例为公司企编人员的前30%以内,不得跨级晋升)。

(三)绩效工资

公司领导根据职工当月工作完成情况和综合表现,在上、下限幅度500-1500之间发放绩效工资。

(四)各类补贴

公司各类津贴包括:工龄津贴、交通补贴和采暖补助三大部分,具体如下:

1、工龄津贴按20元/年x入职年限(本公司)发放;

2、交通补贴60元/月;

3、采暖补助参照所里标准,依据职工岗位工资分级执行,具体如下:

1)岗位工资一级——三级,执行3045元/年;

2)岗位工资四级——六级,执行2392.5元/年;

3)岗位工资七级——十级,参照所里当年标准执行。

(五)月工资范围

注:不含各类津贴、各类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和年终奖金

(六)各类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公司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办理“五险一金”(含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每年核定一次缴费基数,按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的变动对应进行调整,每年至多调整一次。

(七)年终奖金

公司领导根据职工年底考核结果和综合表现,最终评定优、良、及、不及四档标准,各档标准的年终奖金兑现率分别是:

本办法中年终奖金计算公式:年终奖金=奖金基数x兑现率;其中,奖金基数按以下公式计算:奖金基数=(基本工资+岗位工资)x 12 x k值(0≤k≤1,依据当年公司经营状况动态调整)。

第三章 工资发放

第四条 工资按月以法定货币(人民币)支付,每月20日为工资发放日,由公司财务专员负责存入银行个人账户,并向职工本人发放工资支付凭条。

第五条 公司在向职工发放工资时依法代扣、代缴以下税费:

(一)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应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个人应缴纳的医疗、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费;

(四)应由个人承担的各项费用,以及因个人原因产生的扣款事项。

第六条 新入职职工工作时间不足一个月的,当月工资按以下公式计算:应发工资=日工资×实际工作日。

本办法中的日工资标准计算公式:日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22,如无特殊说明一律按此公式计算个人日工资标准。

第四章 新入职职工薪酬

第七条 对于劳动合同签订一年的,试用期是二个月;签订三年及以上的,试用期是六个月。试用期的待遇根据本办法执行,职工试用期间不享有绩效工资和年终奖金。

第八条 社会招聘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岗位稀缺人才的试用期及待遇本着一事一议的原则,由双方协议商定。

第五章 附 则

第九条 本办法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由公司人力资源专员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施行后对于本办法未明确规定的事项,公司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制度处理。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XX年年十月一日起开始施行。

薪酬管理暂行办法 篇4

第一章 总则

为贯彻酒店经营管理思路,完善薪酬福利体系,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中所指的“薪酬”包括工资与福利。其中“工资”是员工每月根据岗位标准、部门内部管理和员工行为准则、部门经营效益所得的劳动报酬的税前总额;“福利”是为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解决员工后顾之忧所提供的除工资以外的相关待遇。

薪酬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以岗位要求制订工资标准,以工作绩效实行差别管理。

第二章 工资结构

一、基本组成

员工的工资总额由以下部分组成:岗位工资、技能工资、质量奖、效益工资和相关补贴。岗位工资是根据酒店各岗位的标准与责任设置的一项固定工资;技能工资是根据各个员工的能力与贡献大小设置的一项激励性工资,体现员工的技能差别与提升程度;质量奖是根据员工的日常工作表现和行为准则所设置的一项绩效工资,与月度考核、日常奖惩挂钩;效益工资是根据酒店经营业绩和部门业绩所确定的工资,与大厦整体效益、部门业绩挂钩。

二、技能工资

技能工资体现各岗位员工的技术差别与熟练程度,与员工的加薪晋级挂钩,员工技能等级的评定将结合技术等级考核、比武大赛情况而确定,它着重体现员工的技能。具体见员工技能等级考核制度。

三、质量奖

根据员工岗位责任、内部管理状况、工作标准、月度工作业绩、综合表现等设置质量奖,它着重体现员工的工作态度与责任心,与月度绩效考核、日常奖惩挂钩。

部门经理以上人员每月开展一次管理评审;主管以下人员每月考核一次,外聘人员、试用期员工的考核办法按同等级的内聘人员的标准执行,实习生的考核标准按员工级标准执行。具体见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四、效益工资

根据整体经营效益和部门业绩设置效益工资,效益工资与各部门的经营管理责任书紧密挂钩。根据各部门的业务划分以及对经营指标的贡献大小,效益工资基数分一线和二线分层次、按级别设置(见附件),其分配办法是以总额的形式拨到各部门,由各部门根据员工的贡献大小来确定,具体如下:

1、确定月度效益工资应发总额

将编制内的所有人员的效益工资相加,其和为效益工资应发总额。

2、确定部门效益工资实发总额

根据经营指标考核办法,对应发总额作出相应的增减。部门缺编时,将缺编人员的工资总额拨发给部门;部门超编时,将超编人员的工资总额从应发总额中扣除。

为避免因主观原因造成计划的过度失控,合理协调各部门的效益工资总额,当部门业绩在因无法预料的客观情况和个人主观过度失控造成业绩变化过大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效益工资总额,具体由部门提出调整方案,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部门内员工效益工资的分配

由各部门根据岗位责任和部门分工制定效益工资分配制度,经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五、相关补贴

设以下两种补贴:

夜班津贴:凡在晚上值夜班,24:00以后下班、或第二天早6:00以后下班的员工(含季节工和实习生),享受每天2元的夜班津贴。

店龄补贴:以时间为单位,每满一年补贴10元。

第三章 工资确定与调整

根据不同岗位、工种、对个人能力的要求和发挥因素,实行等级工资制,各岗位的工资级别标准见工资等级表。

新员工入职前,根据工资等级表,用人部门与其共同商讨对转正工资

达成初步意向,其中试用发转正工资的80%,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相关领导审批。双方对转正工资所达成的初步意向不作为转正工资的依据,只作为参考。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用人部门应根据试用情况在给定的级别范围内确定其定级工资,如定级工资与转正工资所达成的初步意向一致,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后执行,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突破给定工资范围的,需事先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并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根据奖优罚劣,贡献为主,效率优先的原则随时对员工工资进行调整,员工工资上浮或下调,原则上一年不超过三次,一次不超过两级。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超过范围的,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员工因职务变动或内部调动引起的工资调整,由用人部门填写《人事变动表》,并会同人力资源部提出工资级别调整建议,报相关领导审批。

第四章 工资结算

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税后的岗位工资和技能工资总额存入个人银行帐户,遇节假日顺延;效益工资和质量奖以现金的形式发放。员工可在三日内查询,如有疑问,请及时与人力资源部联系。

根据酒店的行业性质,实行轮休制,员工可在季度内跨月调休,但不能跨季度调休,各部门必须根据经营管理情况作好每月排班表并认真审核,季度内可调休的.,一律调休。如经部门经理审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调休的,以加班工资的形式支付加班工资。人力资源部每月审核、检查部门加班汇总情况,于季度末累计计算本季度加班费,于下季度第一个月随工资一次性发放,特殊情况除外。

员工迟到早退的扣款办法按《奖惩细则》执行。

员工缺勤按以下方式计算:

假种: 法定假 年休假 产假 计划生育假 慰唁假 病假 旷工

旷工1天=事假3天,以此类推。一月连续或累计旷工3天(含)以上,视为员工个人自动解除劳动关系,大厦不支付任何费用。

离职结算:离职工资自批准员工离职之日起开始冻结,待员工办好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后方可发放。离职的员工需在规定日期内办理离店清退的手续,逾期未办理且未事先声明原因者,一律按旷工处理,如因未办理离店清退手续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员工本人承担,从工资中扣除。凡被开除的员工,除接受相关罚款等处分外,只结算其岗位工资和技能工资,不发放质量奖、效益工资及其他奖项。

第五章 福利

为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方便员工的工作和生活,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设置以下福利:社会保险、全员劳动合同、全员免费午餐、带薪年假及其他假期、员工宿舍、生日贺礼、免费工服、提供保护用品等福利政策,具体见相关的管理制度。

除特殊说明外,本管理办法不适用季节工、试用期员工、兼职、实习和外聘员工。

薪酬体系体现了大厦的经营发展思路,是大厦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酒店发展壮大,薪酬体系也将不断调整,日趋完善。

本管理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如有相关规定中与本管理办法相冲突的,按本管理办法执行。

本办法自签发之日起试行

薪酬管理暂行办法 篇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合理确定公司员工薪资,完善公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薪资标准随着公司经营效益、社会薪资水平和物价指数变化等因素进行相应调整。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及特聘员工。

第二章 管理办法

第四条 员工薪资采用月给制,新进人员于报到日起薪,25日以后到职者,当月薪资并于次月工资发放。

第五条 新进人员定岗后,由行政主管向其详细说明公司基本薪资制度及相关考评制度。

第六条 新进人员工作不满7日离职者,不发薪资。

第三章 薪资内容

第七条 工资

1、基本工资实行职能等级制。根据员工不同的职务、职称(技能)和岗位职责等因素,基本工资由以下部份构成:

理论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全勤奖金。

(1)职务工资:根据不同职务设立,分普通员工、印刷副手、印刷机长、部门主管、总经理四个级别。职务工资根据员工职务变化后的次月调整。

(2)工龄工资:指在本公司服务年限,工龄工资按每年200元递增,工作满一年后的次月调整,500元封顶。

(3)全勤奖金:正式员工200元,试用期员工100元,每月休假小于等于4天者,可得全勤奖金。

(4)基本工资由以上3部分构成,职务工资的发放标准参见附表,发放月薪时,基本工资的计算方法为:

2、实际基本工资 = 基本工资×{当月实际上班天数÷每月正常班基准天数(应出勤天数)}

注:如果当月实际上班天数大于每月正常班基准天数,则实际基本工资等于理论基本工资。

第八条 加班费

加班费=工作日加班费+休息日加班费+机组补缺加班费。

1、每月正常工作日基准天数:

每月正常工作日基准天数=每月实际天数-每月正常4天休假

2、工作日加班费: 公司在正常工作日实行10小时工作制度,完成当日订单后超过10小时部分的算工作日加班,按每小时10元计算;

3、休息日加班费:每月正常4天休假,放弃该部分正常休假参加工作的算休息日加班,加班费按每小时15元计算。

4、机组补缺加班费:在每台机组配齐所需的工作岗位人员的前提下,当机组中有人超出正常休假天数时,如果该机组其余人员增加工作量(不额外加人),并保障机组正常生产,则该休假人扣除的工资平均增加至机组其余正常工作人员。

5、加班费适用范围:

普通员工计工作日加班费、休息日加班费和机组补缺加班费;印刷机长和部门主管不计工作日加班费,但计休息日加班费和机组补缺加班费;总经理无需打卡签到,也不计加班工资。

第九条 劳保物品、包干区卫生等杂补

1、劳保物品按需发放,如因特殊原因未发放的,按发放物品折算进当月或次月“杂补”中补发。

2、包干区卫生每天需搞干净,每发现一次包干区卫生未清理或清理不达标,扣班组100元,将在当月或下月薪资“补杂”中补扣。

第四章 定薪原则

第十条 新进人员定薪

1、新录用员工根据公司实际需要确定拟聘岗位和薪资级别,并按程序进行报批,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再行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新员工试用期为1-2个月,根据员工实际情况可以适当缩短,关键岗位可适当延长,但试用期不得少于1个月。试用期薪资级别为该岗位正式薪资级别的70%。

2、对于较优秀的特别稀缺的人才,可以根据市场价格给予破格定级,但须报总经理批准。

第十一条 内部员工定薪及调整

1、规范定薪,根据员工个人表现,部门及公司的综合评价,按照新制定的薪酬体系等级确定现有人员的薪资等级。

2、薪资调整前须填写《员工调整薪资审批表》,由该员工的直接领导填写并签字、行政主管审核、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生效。

3、员工个人薪资调整后的计算方式:每月15日以后生效的,当月按原等级计算,15日之前生效的,当月按新等级计算。

4、公司普调:公司根据同行业的薪酬调查情况以及国家物价上涨指数而对公司薪酬体系全部或部分内容进行的调整。有下列情况者,无资格参与薪资普调:病假、事假、工伤假、产假等累计超过一个月者。该年度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记大过一次以上者。

第五章 管理职责

第十二条 总经理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提出本制度的制订与修正原则,组织讨论并批准本制度的实施。

第十三条 行政主管负责组织本制度的修订和实施过程中的解释,负责按各部门上报的考勤、考核等资料,计算员工工资与奖金。

第十四条 财务部出纳人员负责对行政主管提交的员工工资表进行复核及最终发放。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2017年5月1日起开始执行。

薪酬管理暂行办法 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员工薪酬管理,体现员工岗位价值,有效激励员工,提高员工积极性,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本办法适用于酒店员工,其中政府委派定薪人员、职业经理人及外包人员除外。

第三条职责分工

(一)行政人事部

1.酒店薪酬管理办法的拟定、解释与执行。

2.酒店员工工资的核算及报送等。

3.薪酬总额的预算编制、控制及报备。

4.薪资档案存档。

5.负责对酒店及各部门薪资制度、员工定薪进行评审。

(二)财务部

1.员工工资数据的审核。

2.员工工资的发放、个税申报及账务处理等。

(三)酒店各部门

1.与行政人事部共同确定部门新入职人员的薪酬等级。

2.向行政人事部提供部门月度绩效考核数据和调薪考核数据。

第四条构建原则

坚持效率优先、以岗定级、以能定档、人岗匹配、易岗易薪的原则。

第二章薪资通道及结构

第五条薪资通道

员工薪资实行管理序列和专业序列并行的薪资职级通道管理,即管理岗位员工薪资按管理序列定薪,非管理岗位员工薪资按专业序列定薪。具体薪资标准根据员工岗位及担当能力确定相应的薪资通道、薪资职级及档位。

第六条薪酬结构

(一)高层管理人员(除政府委派定薪人员外)

高层管理人员为副总经理以上员工,实行年薪制,根据酒店损益高管层共担的原则,按照各自分管板块不同,参照企业负责人年度薪资的不同系数取酬。薪酬总额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

1.基本工资

根据所占酒店负责人年度薪资系数的标准确定岗位基本工资。

2.绩效工资

根据所占酒店负责人年度薪资系数的标准确定岗位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的发放根据酒店全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按照其分管板块的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二)中基层管理人员及专业序列人员

实行月薪制,岗位工资标准根据岗位职级、岗位能力及履职情况按照东方科堡酒店薪档标准表确定,薪档标准由职级工资标准和津贴标准构成;员工月薪总额分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

1.职级工资标准

根据岗位价值及风险评估确定各岗位的职级工资。

2.津贴标准

津贴包含年功补贴(即店龄补贴,以入店年限计算,50元/年,15年为补贴上限)、岗位津贴、交通补贴、通信补贴,同岗位层级的津贴标准一致。

3.工资月薪总额=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原则上同岗位层级的绩效比例一致,具体占比详见《山东东方科堡酒店职级薪档表》。

基本工资为:工资总额(1-绩效工资占比)

绩效工资为:工资总额绩效考核比例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系数。

第三章试用期薪资及薪资调整

第七条试用期薪资

新入职员工定薪根据试用期工作能力评估,结合入职岗位确定职级及档位。试用期期间薪资按入职定薪的80%发放,转正定薪后差额不予补退。

第八条薪酬调整

(一)合同期内调整

1.高层管理人员(除政府委派定薪人员外)

(1)根据酒店效益、岗位价值及个人绩效履职情况,确定薪资标准的调整。

(2)薪资调整需经集团绩效薪酬委员会审核后,报党支部委员会、董事会审定。

2.中基层管理人员及专业序列人员

(1)岗位层级不变而发生的调薪

①年功调薪:根据员工年功,员工工作每满两年且绩效考核优秀者,基本工资档级可顺延上调,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调整或视情况做降薪处理。

年功调薪根据员工入职月计算,由酒店行政人事部在核算工资前结合绩效成绩进行汇总,提报集团人事分管领导审批。

②如员工在年功调薪期内,工作表现优异,经集团运营管理中心人力资源办公室审核后,层报酒店负责人、集团分管领导、集团人事分管领导审批。

③同层级岗位调整而发生的调薪,则套入变动后相应职务/岗位职级与原级别最相近的薪酬级别就高定薪。并经集团运营管理中心人力资源办公室审核后,层报酒店负责人、集团分管领导、集团人事分管领导审批。

(2)岗位层级变动而发生的调薪

因岗位层级变动而发生的薪酬档级调整,原则上变动后的薪资档级从该级别与其原薪资相近的档级计算工资,并根据调薪时间重新计算年功调薪期。并经酒店行政人事部审核后,层报酒店负责人、集团分管领导、集团人事分管领导审批。

(3)管理序列员工在其相应职级内调整薪档,达到本职级档位最高后,若职务不发生变动,则不再调整。

(4)岗位在管理序列与专业序列间调整的:按照原岗位所在职级的最相近薪档确定,如薪档上下差额相同,则就高确定。

(二)合同续签调整

劳动合同期内员工薪资调整根据上述调整,合同期到期续签,应重新核定岗位职责,确定薪资标准。

第四章薪资核算及发放

第九条薪资核算

(一)实发工资

实发工资=基本工资+绩效考核薪资-缺勤扣款-代扣款项

(二)缺勤扣款

缺勤扣款=岗位工资总额/缺勤天数

(三)代扣款项

1.员工个人所得税

2.员工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

3.员工个人承担的公积金费

4.酒店制度中规定应从工资中扣除部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应从工资中扣除部分

第十条薪资发放

(一)酒店原则上每月20日发放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公休日,提前或延后至最近的工作日发放。

(二)离职人员于办理完交接手续正式离开酒店之日起停发工资,在交接期间请假的按缺勤计算。

(三)假期工资支付标准见下表:

类别

工资计算方法

法定节假日

按正常出勤计发

事假

不计算工资

病假

病假1个月(含)以内,计发月度基本工资70%;病假累计超1月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支付,薪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时,按当地最低标准80%发放。

年假/婚假/丧假

按正常出勤计发

产假/流产假

产假/流产假期间的工资转生育津贴。

产检假/哺乳假/产假陪护假

按正常出勤计发

工伤假

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四)加班工资:员工加班优先安排调休;如无法调休的,员工需按考勤相关管理办法提报加班申请,审批通过后,月度核算加班工资。加班核算基数为基本工资。

(五)酒店员工工资由酒店行政人事部核算,经财务部,集团运营管理中心、集团财务部及分管领导审批,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签批后发放。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行政人事部制定,并负责解释和修订,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薪酬管理暂行办法 篇7

一、薪酬原则

1、兼顾内部公平,对外具有竞争力,达到“效率至上”,充分体现薪酬的激励性;

2、员工的薪酬决定于公司支付能力、物价指数变化、个人绩效、部门绩效、公司年度经营效益及任职资格状况等因素;

3、公司为所设置的职(岗)位设定年薪标准基数;

4、部门经理(部门直接管理者)及以下职(岗)位员工的月度收入与部门和个人当月的工作绩效挂钩;

5、所有员工年度收入与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挂钩;

6、保密原则。

二、薪酬体系

员工的薪酬待遇由薪资、工作绩效与年度经营效益奖金、福利及奖励四个部分构成。

三、适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的薪资发放原则及标准适用于市场开发与商务人员以外的全体员工。

四、薪资

1、定义

本办法所称薪资是指员工按照公司规定、参加公司劳动所获得的基本劳动报酬,由公司以货币形式支付。

2、薪资构成

薪资由基本薪资和工龄薪资构成。

(1)基本薪资

1)定义

基本薪资,是指按员工所在职(岗)位要求掌握的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复杂程度、繁重程度及责任的轻重等要素为基础,结合员工自身学历、资格证书、工作经验及经历等方面因素确定。

2)标准

根据职(岗)位性质,基本薪资占年薪标准基数适当比例(具体见“附件”),基本薪资包括5%的保密薪资。

3)基本薪资标准调整

基本薪资标准调整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依据行业市场薪资水平和公司经营效益提出调整建议,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工龄薪资

1)工龄薪资是对员工工作经验和劳动贡献的积累所给予的补偿。

2)本办法所指的工龄是指本企业连续工作的年限。

3)工龄薪资每年按照100元调整,累计不超过300元。

4)每年一月份进行调整。

(3)试用薪资

新进公司员工在试用期所领取的薪资。试用薪资按所在职(岗)位转正后基本薪资的80%发放。

五、奖金

1、定义

反映部门、个人工作业绩及公司经营效益的动态薪酬,包括月度绩效奖金和年度效益奖金,是指按员工所在职(岗)位取得的绩效相应为公司创造的价值的大小为主要确定因素,奖金采用工作绩效考核评定和与公司经营效益挂钩的发放方式。

2、奖金构成

由月度绩效奖金和年度效益奖金构成。

(1)月度绩效奖金

1)定义

依据当月工作目标,通过考评,直接动态反映部门、员工当月工作状态与薪酬的关系。

2)标准

根据职(岗)位性质,员工月度绩效奖金基数占年薪标准基数适当比例(具体见“附件”)

3)发放依据与方式

a、部门月度绩效考核分数由目督办在次月5日前进行绩效统计编制后报公司管理委员会评估绩效后报总经理批准。

部门团队月度工作目标及配分由部门经理(部门直接管理者)提出,与公司业务分管领导达成一致,总经理确认,当月5日前报人力资源室备案。

b、部门副经理及以下职位的员工月度绩效考核办法由部门制定,经分管领导确认后,报总经理办公室备案;员工月度绩效考核分数由直接上级评估,经间接上级确认后,将书面考核材料报人力资源室备案。

部门员工月度工作目标及配分由部门经理(部门直接管理者)讨论编制,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当月5日前报总经理办公室备案。

c、计算公式

部门月度绩效奖金实际分配总额=部门月度绩效奖金标准基数总额(含正式与试用员工)Х部门月度绩效考核分数÷100

副总经理或总监月度实得绩效奖金=月度绩效奖金标准基数×(n个分管部门月度绩效考核分数之和)÷n÷100

总经理月度实得绩效奖金=月度绩效奖金标准基数×(n个副总经理、总监月度绩效考核分数之和)÷n÷100。

(说明:1、部门月度绩效奖金标准基数总额不含部门经理月度绩效奖金标准基数;2、部门经理依据员工月度绩效考评进行分配。)

部门经理月度实得绩效奖金=月度绩效奖金标准基数Х部门月度绩效考核分数÷100

(2)年度效益奖金

1)定义

公司实际实现年度经营目标(销售收入)后,员工分享的成果。

2)标准

根据职(岗)位性质,员工年度效益奖金标准基数占年薪标准基数适当比例(具体见“附件”)。

3)发放依据与方式

a、公司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占经营目标的百分比是计算年度效益奖金的依据。

b、计算公式

个人年度效益奖金标准基数总额Х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全年经营目标

六、预算制度

行政人事部在每年年末汇总当年度薪资执行情况,在此基础上,编制下年度薪资预算报告,并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七、薪资调整

1、转正定薪

(1)试用期满确定员工的正式薪资。

(2)转正薪资根据面试约定及试用期间表现情况予以确定。

2、考核调薪

(1)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确定员工的薪资升降、扣除或暂扣。

(2)考核调薪涉及职务异动的,参照零星调薪规定办理。

(3)考核调薪每年1月调整一次。

3、零星调薪

(1)因员工职务变化相应调整薪资。

(2)职务降级,薪资靠新职务薪资序列的下限。

(3)职务平调,薪资靠新职务薪资序列对应的标准。

(4)职务晋升,薪资靠新职务薪资序列对应的标准,原薪资未达到新标准下限的,直接靠新标准下限;已达到或超过新标准下限的,可上靠一档。

八、支付制度

1、薪资发放方式

(1)基本薪资、工龄薪资及月度绩效奖金按月发放。

(2)年度效益奖金的发放:次年度一月底前根据年签订合同总金额统计发放50%,次年度六月发放50%。

2、薪资支付计算办法

(1)基本薪资、工龄薪资的支付计算办法

1)基本薪资、工龄薪资的支付,每月按日历天数计算。

2)转正后薪资的支付:以转正之日为界,转正前的工作日按试用薪资计发放;转正后的工作日按转正薪资计发。

3)临时需要招聘短期用工,采取“日薪月结制”,其薪资标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月度绩效奖金、年度效益奖金的支付计算办法

1)员工在月度考核期内离职的,月度绩效奖金不予支付。

2)员工在年度考核期内离职的,年度效益奖金不予支付。

3)员工次年度六月三十一日及以前离职的,未发放的年度效益奖金不予支付。

4)项目经理跨月度项目绩效工资暂时不发,等待项目完工进行考核后发放。

3、基本薪资与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及学历挂钩

员工未持有与所在职(岗)位匹配的资格证书和学历、实际工作经历,在年薪标准中下浮5-20%(例:技术总监应持有高级工程师资格证,工程管理部经理应持有工程师资格证,项目经理应持有职称资格证、建造师资格证、学历证等),待取得证书后上浮。

4、薪资以法定货币支付。

5、薪资计算期及支给日

(1)基本薪资、工龄薪资及月度绩效奖金的计算期为每月1日至当月末日,基本薪资、工龄薪资支给日为次月15日,月度绩效奖金支给日为次月20日。

(2)年度效益奖金的计算期为自然年度,支给日为次年1月31日前,按“八,1,(2)”执行。

(3)逢节假日,支给提前至节假日前最近的工作日。

6、离职薪资

(1)试用期内离职:薪资按实际出勤日计算。

(2)正式员工离职:月基本薪资及工龄薪资按实际出勤日计算。

7、特殊情况的薪资支付

(1)特殊情况系指员工缺勤(含迟到、早退、旷工等)、休假期(含病假、事假、婚假、计划生育假、工伤假、丧假、年休假及义务献血假等)以及绩效考核对薪资的影响等情况。

(2)特殊情况的薪资支付,根据公司考勤与休假管理规定以及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8、薪资的领取

(1)基本薪资、工龄薪资由财务部直接支付给员工本人。

(2)月度绩效奖金(基本薪资、工龄薪资合计在2000元/月及以上的)由员工在次月15日前向财务部提供有效票据后支付。

(3)年度效益奖金(员工在过去一年收入超过24000元)由员工在次年1月20日前向财务部提供有效票据后支付。

(4)员工在领取薪资时可索取薪资支付清单。

9、尾数的计算

薪资计算时总额如有未达到元的尾数产生,一律四舍五入。

10、薪资计发程序

薪资支给日前,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编制薪资异动表以及必要的附件,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交财务部门在规定时间核发。

九、薪资代扣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可以代扣员工薪资:

1、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公司代扣代缴的应由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员工薪资中扣除的其它费用。

十、薪资调整的申报与审批权限

1、高层管理人员薪资调整申报与审批权限:由总经理直接安排总经理办公室执行。

2、部门经理及副经理的薪资调整申报与审批权限:由业务分管副总经理提出申请,总经理办公室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部门副经理以下员工的薪资调整申报与审批权限:由部门经理和副经理共同提出申请,报业务分管副总经理同意,人力资源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总经理有权直接调整员工薪资或与员工(含引进人才)协商薪资。

十一、福利

员工福利含国家规定的社会统筹保险和公司规定的各种津贴、补贴,主要包括社会统筹保险、法定节日过节费、年度体检、午餐、婚丧慰问金、生日礼物等。

1、社会统筹保险

公司按国家和四川省、成都市有关部门规定为正式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统筹保险;试用员工转正后,试用期间的社会统筹保险给予补交(新员工社会保险申报程序:15日及以前入公司者,当月申报;16日及以后入公司者,次月申报/员工15日及以前离职,公司承担的保险费用由员工支付;员工16日及以后离职,公司承担的保险费用由公司支付)。

2、法定节日过节费

国家法定节日,主要指劳动节、国庆节、元旦节、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公司为员工提供过节费,发放标准如下:

3、年度体检

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正式员工,每年由公司统一安排参加一次体检,费用由公司支付。

4、午餐补贴

公司为员工提供的工作日午餐补贴已包含在基本薪资内。

5、住房、交通补贴及加班费

公司为员工提供的住房、交通补贴及加班费已包含在月度绩效薪资内。

6、婚丧慰问金

(1)正式员工首次结婚 元/人。

(2)正式员工直系亲属死亡 元/人。

7、生日礼物

正式员工生日,公司赠送礼物表示慰问。

8、患病礼物

正式员工患病住院,公司视情况赠送礼物表示慰问。

9、生育礼物

正式员工生育,公司赠送礼物表示慰问。

十二、奖励

公司奖励分为市场奖励、项目奖励和其它奖励三类情况。

1、市场奖励

市场奖励,是对市场业务人员的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制订。

2、项目奖励

项目奖励,是对工程技术、管理及施工人员的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制订。

3、其它奖励

其它奖励是指公司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员工所给予的货币、实物奖品、额外假期、带薪休假和公司委派进修学习等方式的激励。

十三、薪酬密级

公司薪酬实行封闭式管理,泄露薪酬的,公司将给予严厉处罚:

1、查阅权限

(1)总经理有权查阅全体员工的薪酬情况。

(2)行政总监有权查阅公司部门经理及以下员工的薪酬情况。

(3)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有权查阅所辖员工的薪酬情况。

(4)员工有权查阅本人的薪酬情况。

2、员工对薪酬负保密之责

员工之间均不得相互探问、议论薪酬事宜。私自打听他人薪酬、泄露本人薪酬或相关职能人员泄露薪酬信息,按以下规定给予处罚:

1)情节较轻的,扣罚半个月的基本薪资。

2)情节严重的,扣罚一个月的基本薪资或降职、降薪直至除名。

十四、附则

1、对工作量不饱满、主动工作意识差、当期无明显业绩或重大过失的员工,公司在征求部门经理与分管领导意见后,可直接全部或部分取消月度绩效奖金或年度效益奖金基数。

2、在岗员工首次薪酬确认,按本办法“十”项组织进行,经对员工分析评估后,个别员工未达到职位任职要求的,可在30%以内下浮对应职位的年薪标准,待实际能力提升后,按程序上浮。

薪酬管理暂行办法 篇8

为适应现代企业发展的要求,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进一步拓展员工职业上升通道,建立一套相对密闭、循环、科学、合理的薪酬管理体系,根据蒙牛集团公司现状,特制定制度。

一、制定原则

本方案本着公平、竞争、激励、经济、合法的原则制定。

1、公平:是薪酬体系的宗旨,员工只有在认为薪酬系统公平的前提下,才可能产生认同感和高满意度,薪酬的激励作用才可充分体现。

2、竞争:公司想要获得具有真正竞争力的优秀人才,必须要有一套具有吸引力并在行业中具有竞争力的薪酬系统。

3、激励:应通过薪酬体系来激励员工的责任心和工作的积极性。

4、经济:在考虑集团公司承受能力大小、利润和合理积累的情况下,合理配置劳动力资源,过高过低都会给公司带来负面影响。

5、合法:方案建立在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管理制度基础上。

二、管理机构

成立薪酬管理委员会

主任:总裁

副主任:执行总裁

成员:副总裁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事业部总经理运营总监财务总监人力资源部经理

本方案所指薪酬管理的最高机构为薪酬管理委员会,日常薪酬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三、制定依据

本方案制定的依据是根据内、外部劳动力市场状况、地区及行业差异、员工岗位价值(对企业的影响、解决问题、责任范围、监督、知识经验、沟通、环境风险等要素)及员工职业发展生涯等因素。(后附《蒙牛资源集团公司岗位评估办法》)

四、岗位层级划分

1、集团公司的所有岗位分为两类,一类为技术类;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最新精编)(4个ppt12个doc)一类为除技术类的管理及其它所有岗位,其中技术岗位分为五个层级(分别为:一层级(A):教授级;二层级(B):高级;三层级(C):中级;四层级(D):助理级;五层级(E):员级);管理及其它所有岗位分为七个层级(分别为:一层级(A):总裁级;二层级(B):总监级;三层级(C):部门经理级;四层级(D):部门副经理级层;五层级(E):部门主管级;六层级(F):专员级;七层级(G):员级);

2、每类岗位层级分别为六个级差(A1、A2、……A6)。(具体见岗位各层级基本薪酬评估系数表1-2)

3、按照《蒙牛资源集团公司岗位价值评估办法》,结合岗位说明书,采取自评、上级测评、薪酬管理委员会三方汇评的办法,确定各岗位评估结果,并将评估结果(分数)排列放入岗位层级表中。

4、本方案中技术类岗位人员指现从事各类技术工作人员且具有技术类资格、职称证书。(教授级、高级、中级、助理级、员级或者从业资格证书)

五、薪酬组成

1、薪酬组成:岗位基本工资+岗位绩效工资+职务消费+各类补贴。

2、岗位基本工资、职务消费、各类补贴按月发放,岗位绩效工资与考核结果挂钩(具体参见《绩效考核手册》),非生产、营销人员的绩效工资按季度考核、兑现,生产人员的绩效工资按月考核、兑现,副经理以上人员(中级以上技术人员)按季考核、年底发放。

3、对于新增设岗位,由薪酬委员会根据岗位价值评估确定薪酬层级及薪酬标准。

六、岗位基本工资

1、确定薪酬层级系数。根据岗位价值的分数计算出所有层级的相对系数。

2、确定薪酬基本单元值。根据薪酬层级系数及集团公司上年度薪酬水平、外部薪酬竞争性和内部薪酬的激励性确定层级薪酬基本单元值(K),各个层级的K值不同,分别为有五层、七层A、B、C、D、E、F、G,各个层级的K值,为K1、K2……K6.

3、岗位基本工资的确定。薪酬层级系数×薪酬基本单元值=本岗位薪酬标准(具体系数K值见附表)

七、岗位绩效工资

1、依据公司上年度经济效益来确定每一层级的绩效工资。(后附表)

2、每一层级的绩效工资按考核结果分为杰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五个级别。具体内容详见《绩效考核手册》。

八、职务消费

副经理(中级技术)以上人员都可享受职务消费。

职务消费包括:通讯费、交通费、差旅费、招待费、办公费、其它费用。

依据各岗位的性质及业务范围来确定各岗位职务消费。

九、补贴及福利

1、司龄补贴从员工进入本企业之日起计算,连续工龄每满一年可得司龄工资20元/月。

2、司龄工资实行累进计算,累计20xx年后不再增加。

3、为吸引特殊人才加盟公司,集团公司特设立特殊人才津贴。

4、特殊人才津贴分为三档,一档为1000元/月以下,二档为1000-4000元/月,三档为4000元/月以上。津贴每月据实发放。

5、员工享受特殊人才津贴必须要经集团公司执行者总裁办公会审批通过。

6、工作地点与家庭所在地不在同一城市的员工享受月伙食补贴150元;各分子公司的伙食补贴可参照集团公司标准由各分子公司自行决定后,报集团公司执行总裁办公会审批通过。

7、女工卫生费为20元/月。

8、需值班的特殊部门按实际考勤(每天1人并规定值班时间)计算,值班工资标准按本人月基本工资计算。计算公式:日值班工资=日基本工资/8小时x日值班时间

9、年终效益奖金由执行总裁办公会确定。

10、年度累计请假1个月的员工,不享受效益奖金。

十、试用期薪酬

1、公司新招聘员工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特殊情况下最长可以延伸至六个月。

2、试用期员工的薪酬为该岗位岗位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不享受公司提供的其它福利。

3、新入职大学生试用期待遇,双学位900元/月;大学本科800元/月;大学专科760元/月。

十一、薪酬调整

薪酬调整分为整体调整和个别调整。

1、整体调整:指集团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和物价水平等宏观因素的变化、行业及地区竞争状况、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变化以及公司整体效益情况而进行的调整,包括薪酬水平调整和薪酬结构调整,调整幅度由董事会根据经营状况决定。

2、个别调整:主要指薪酬级别的调整,分为定期调整与不定期调整。

薪酬级别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年底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对员工岗位工资进行的调整,详细情况参见《集团公司绩效考核手册》。

薪酬级别不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年中由于职务变动等原因对员工薪酬进行的调整。

3、员工在相连的两次绩效考核之间的月份发生岗位变动,如在新岗位上工作时间超过两个月,则以新岗位的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本考核期的考核结果,否则,以原岗位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本考核期考核结果。在考核期结束时依据考核结果补发绩效工资余额。

4、各岗位员工薪酬调整由薪酬管理委员会审批,审批通过的调整方案和各项薪酬发放方案由人力资源部执行。调整后的薪酬级别,从调整生效日所在月的月初计算。

十二、薪酬的支付

1、薪酬支付时间计算

A、执行月薪制的员工,日工资标准统一按30天计算。

B、薪酬支付时间:当月工资为次月10日。

2、下列各款项须直接从薪酬中扣除:

A、员工工资个人所得税;

B、应由员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C、与公司订有协议应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款项;

D、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应从工资中扣除的款项(如罚款);

E、司法、仲裁机构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项。

3、工资计算期间中途聘用人员,当月工资的计算公式如下:

4、各类假别薪酬支付标准

A、产假:按本人月基本工资(不含绩效工资)的80%支付。

B、探亲假:工资按正常出勤支付。

C、婚假:工资按正常出勤支付。

D、护理假:(配偶分娩)工资按正常出勤支付。

E、丧假:工资按正常出勤支付。

F、公假:(参加各类考试)工资按正常出勤支付。

G、哺乳假:享受社保部门支付的生育金,单位不再支付工资。

H、工伤假:按劳动鉴定委员会结果执行,公司不再另外支付工资。

I、普通病假:经营管理月累计请病假二天内不减发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

J、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医疗期间(必须有市级以上医院证明,若有不实,一经查实取消其享受权利),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原则上可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a)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企业产品价格策略综述(最新精编)(13个doc25个ppt):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b)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c)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按以下标准执行:

(d)医疗期在三个月以下时,工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发放;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工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六个月以上十二个月以下工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十二个月以上二十四个月以下工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发放;

K、事假:月累计超出二天以上按日减发岗位基本工资。针对集团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集团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包括中层管理人员)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者,经执行总裁批准,可按正常出勤对待。

十三、员工有下列情形由员工本人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15天内一次性结清工资。

(一)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

(二)公司认可的其他事由。

十四、薪酬保密

1、人力资源部、集团财务及股份财务所有经手工资信息的员工及管理人员必须保守薪酬秘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将员工的薪酬信息透漏给任何第三方或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员。薪酬信息的传递必须通过正式渠道。

2、有关薪酬的书面材料(包括各种有关财务凭证)必须加锁管理。工作人员在离开办公区域时,不得将相关保密材料堆放在桌面或容易泄露的地方。有关薪酬方面的电子文档必须加密存储,密码不得转交给他人。

3、员工需查核本人工资情况时,必须由人力资源部薪酬福利专员会同财务部门出纳进行核查。

4、各事业部、分子公司管理人员的薪酬保密工作按以上办法执行,生产、销售人员除外。

5、公司执行国家规定发放的福利补贴的标准应不低于国家规定标准,并随国家政策性调整而相应调整。

十五、本方案自发下之日起执行。

十六、本方案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薪酬管理暂行办法 篇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本中心为贯彻同工同酬、劳资两利的原则,以达到实行公平合理、简单确切的工资管理办法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薪资原则

员工薪金是以社会经济水平、公司支薪能力以及个人工作能力、工作经验、工龄、学历等作为依据发放。凡本中心员工的工资待遇,除有特殊情况之外,均应依照本制度办理。

第三条 薪资构成(建议分类:岗位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住房、工龄》/奖金《全勤奖、年终双薪、年终奖金》/加班《非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法定节假日》

员工薪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其中基本工资占月工资的70%,绩效工资占月工资的30%。

1、基本工资是根据“职务价值”确定给付的范围,在此范围内再依“个人职能”核给固定工资。

2、绩效工资是根据“职务价值”确定给付标准,再依个人工作绩效核给变动工资。

第四条 薪资形态

员工工资以月薪制度为标准。

第五条 薪资结算日

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的计算期间以月底最后一天为结算日。

第六条 薪资支付日

1、薪资之给付原则在每月的15日支付,工资支付日遇休假日或星期例假日时,则提早于前一日发放,但若遇连续两日以上的休假时,则在销假上班后第一日发放。

2、中心因不得已的理由而无法按期支付工资时,应于支付日的前五日早上公告通知员工。

第七条 薪资之扣除

除依据法令之扣除额外,其住宿方面之相关费用也由薪资中扣除。

第二章 工资等级标准

管理、技术、行政部分(建议分管理、技术两类,管理包含行政)

第一条 初任工资

1、新进应届毕业生,原则上以进入公司时员工的最高学历来定级,其薪资等级按下列标准执行:

2、非应届毕业生,则需综合考虑其所担任的职务,来公司以前的工作经历、能力、工龄(相关岗位工龄)等因素后确定。

第二条 职务工资

中心工资按职务分四个层次九个等,每等有五个级,等级标准如下:

第三条 上表工资不包括补贴及奖金

第四条 职位提升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原支给工资额销售部分

第一条 中心根据各销售员的销售能力、工作业绩、出勤状况、工作态度等要素,将销售人员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等级划分首先由销售经理考核,再呈报公司总经理确定。

一级:能够协助上级工作,对其他员工能起指导、监督作用的,具备优秀品格的模范员工。一级销售人员要有三年以上从事销售工作的经验,并且在近半年的销售工作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二级:有一年以上销售工作经验,工作努力,经验丰富,勇于承担责任的业务骨干。

三级:经过短期培训的其他员工。

第二条 销售人员薪资由基本工资(具体多少要列出来)+绩效工资+提成三部分构成

第三条 薪资的支付时间和方法

第三章 岗位工资定级、转岗与调薪

第一条 公司视员工的工作表现于每年12月31日起实施提薪,原则上若无特别需要时,则不会监时提薪。以下三种情况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1) 因试用期合格后转为正式员工的工资定级;

2) 因工作变动试用期后工资调整的;

3) 对公司发展有突出贡献经总经理批准的。

第二条 提薪可分为二类:晋升提薪、年终提薪

第三条 新进员工试用期按该岗位工资的最低工资起薪,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则执行该岗位工资的上一档或二档工资,不合格则延长试用期或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第四条 新进员工试用期如果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需要提前结束试用期的,由主管部门上交书面材料至人事行政科,人事行政科负责审定汇总,交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五条 岗位异动动人员,由现部门提交有调动原因及原部门签署意见的书面材料至人事行政科,人事行政科负责审核汇总。调动核准程序按文件灰顶执行。

第六条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丧失提薪资格:

1、录用不满一年;

2、因公之外的原因而缺勤合计数达45天以上者;

3、该年度受惩戒处分者;

4、正在提退职(含辞退、辞职、开除、自动离职)申请者;

5、其他经人事行政科评定认为不具备提薪资格者。

第四条 提薪标准

第四章 薪资保密管理

第一条 本中心为鼓励各级员工恪尽职守,且能为中心盈利与发展积极作贡献,实施以贡献、工作能力论酬的薪资制度,为培养以贡献争取高薪的风气,以及避免优秀人员遭嫉妒,特推行薪资保密管理办法。

第二条 各级领导应要求所属人员不探询他人薪资,不评论他人薪资,以工作表现争取高薪。

第三条 各级人员的薪资除人事行政科主办核薪人员、发薪人员和各级直属领导外,一律保密,如有违反,处罚如下:

1、主办核薪及发薪人员,非经批准,不得私自外泄任何人薪资,如有泄漏事件,另调他职;

2、探询他人薪资者,扣发当月1/3绩效工资;

3、吐露本身薪资或评论他人薪资者,扣发当月2/3绩效工资,如因而招惹是非者视情节严重性扣发当月奖金或予以停职处分。

第四条 薪资计算如有不明之处,报经直属主管向人事行政科查明处理,不得自行理论。

第五章 附则

第一条 本细则与国家有关法律不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实施,执行中的有关问题由人事行政科负责解释。

薪酬管理暂行办法 篇10

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是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下属的非营利性组织,员工薪酬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及《基金会管理条例》管理,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薪酬管理办法是是基金会薪酬发放的准则和依据。

第二条 基金会薪酬管理工作在理事会领导下,具体由秘书长负责,财务部是薪酬管理的职能部门。

第三条 薪酬分配的原则是:公平、公正、合法、合规、竞争、激励。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基金会常设机构专职工作人员。

第二章 薪酬的产生与构成

第五条 基金会财务部在每年年底前编制《年度薪酬总额预算》,经秘书长审查后,与本会《年度财务收支总预算》一并报理事会批准。

第六条 薪酬由国家规定的四项基本工资和津贴组成。

第七条 为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年底按岗位和贡献的大小,从非营利性创收中,发给年终奖励工资。年终奖励工资不超过薪酬总额的20%。

第三章 薪酬的发放

第八条 年薪按标准,分月、年终发放。

第九条 专职工作人员试用期按月标准(基础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的60%发放,试用期满后全额发放。

第十条 年终奖励工资年底依靠考评情况发放。

第十一条 调整职务后,从当月起按新的岗位工资标准发放。

第十二条 合同解除,结算当月工资时,按日计算。

第十三条 合同终止离职的,结算至合同终止之日。

第十四条 在本会连续工作10年以上人员解除、终止合同,工资发至离职当月。

第十五条 法定节日、假日工资照发。

第十六条 事假按日计算扣发工资,也可扣除年度休假天数。

第十七条 病假,有区级以上医院病假证明者工资照发,无病假证明或超过病假天数者,按事假处理。

第十八条 一般情况下不发放加班工资,每个岗位的工作任务必须在工作日内完成,完不成应自行加班。只有在工作任务特别紧急时,由秘书长批准其加班工作才发加班费。发放办法按《劳动部》有关规定执行,以岗位工资为基数,按小时计算加班费。

第十九条 值班期间发放值班津贴。

第二十条 为完成单项或专项任务聘请的专家、技术人员列入相关项目的成本费用。随项目经费预算一并编制,不计入工资总额。

第二十一条 个人收入所得税由基金会从个人工资中扣除后统一缴纳。

第四章 福利待遇

第二十二条 根据国家规定,连续工龄20年以上者,每年带薪休假15天;连续工龄10年至20年者带薪休假10天;连续工龄5年至10年者带薪休假7天;连续工龄1-5年者带薪休假3天。工龄1年之内没有休假。

第二十三条 休假期间工资照发,当年没有休假者,奖励规定假期(15天、10天、7天、3天)的工资。原则上不可以与下年合并休假。

第二十四条 国家规定的强制性社会保险单位负担部分、住房公积金,按国家规定执行。国家规定的强制执行社会保险个人负担部分由本会从个人工资中扣除后,统一缴纳。

第二十五条 其他福利根据国家政策和本会实际情况确定。

第五章 增(调)资

第二十六条 每年年底前基金会财务部提出增资幅度或者调增档次建议,并编制《年度薪酬总额预算》,随《年度财务收支预算报告》一并报理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六章 奖惩制度

第二十七条 每年年终部门负责人以下人员进行一次考评,对认真、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者,按标准发放年终奖励工资。对特别突出、贡献较大者,经基金会领导批准,可以增涨工资档次或者增加奖励工资数额。对没有按时完成任务,并造成一定损失或者影响者,经理事会研究,扣除一定比例奖励工资或降低工资档次。

第二十八条 无故迟到半天,扣除1天的津贴工资;每旷工1天,扣除双倍当日工资;连续旷工3天扣当月岗位工资的50%,当月津贴工资停发;三个月内累计矿工5天,只发实际工作日的基础工资。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月工资发放时间:为每月第一周。年终奖励工资在下年1月15日左右发放。

第三十条 发放形式:现金。

第三十一条 本《薪酬标准及管理办法》经理事会通过后实施。

薪酬管理暂行办法 篇11

第一条 考核目的

为全面了解、评估员工工作绩效,对公司及个人工作的实施进展情况进行有效的跟进和调控,发现优秀人才,加强沟通与激励,提高公司整体工作效率,从而为公司经营战略方针和经营目标的制定和调整提供有力的参考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范围

本公司所有员工均需考核,并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 考核原则

1、以公平、公正、全面、客观的原则为主导;

2、以岗位职责任务为主要依据,坚持上下结合,左右结合、定性与定量结合原则;

3、考评工作中,坚持对事不对人,重视工作态度和团队合作精神,以发展的眼光进行考核。

第四条 考核时间

1、公司实行定期考核制度,并分为月度、年度考核,月度考核在每月末至下月初进行,年度考核在次年初进行。

2、公司因重大工作项目或特别事件可以举行不定期专项考核。

第五条 考核形式

各类考核形式有:上级评议、同级同事评议、自我鉴定、下级评议、外联客户评议等。因各次考核目的、时段及各种考核形式本身特点的不同,各考核形式在考核过程中分别占有不同的权重。

第六条 考核办法

考核采取等级评估、目标考核、相对比较、重要事件或综合等办法,具体根据日常工作记录、档案、考勤情况、部门和员工书面报告、重大特别事件等进行。

第七条 考核内容

1、主任级以上员工考核,包括所辖部门总体绩效情况和个人绩效表现两部分,其中,所辖部门总体绩效考核结果所占个人考核权重为60%,主要依据所管辖部门整体工作的考评结果综合评定;个人绩效表现权重为40%,主要包括员工个人岗位职能履行情况、知会能力、职业道德表现等三方面内容,具体考核项目内容及权重见公司员工岗位绩效考核量表ⅰ。

2、公司基层员工考核,依据个人实际工作表现,内容包括员工个人岗位职能履行情况、知会能力、职业道德表现等三方面内容,具体考核项目内容及权重见公司员工岗位绩效考核量表ⅱ。

3、业务人员根据个人任务总额确定每月销售最低限额和目标销售额,作为当月绩效考核量化依据。若当月无销售任务,对应无绩效工资。

4、考核设立加分项和扣分项,分别对应公司奖励与惩罚条例、考勤制度等相关内容其中,各项目部业务人员每超额完成目标销售额1万元加1分,每低于最低销售额1万元扣1分。其他部门员工有突出贡献,每次加1分,工作有明显重大失误,每次扣1分。

第八条 专项考核

1、试用期考核

对试用期届满的员工均需考核,以决定是否正式录用;

对试用期表现优秀或较差者,可建议提前转正或适当延长试用期;

2、后进员工考核

对公司认定为后进的员工可因工作表现随时提出考核和改进意见。

3、个案考核

对员工工作涉及的重大工作项目可即时提出考核意见,并决定是否给予奖励或处罚。

4、调任考核

因工作需要拟订岗位职务调配人选时可提出考评意见,作为员工任职或工作参考。

第九条 考核程序

1、月、年度考核开始前,由人事部根据工作计划,发出员工考核通知,说明考核目的、对象、方式以及考核进度安排,下发有关考核量表。

2、考核对象准备自我总结和鉴定,有关的各级主管、同级同事、下级员工准备考评意见,并填写考核量表汇总到人事部。

3、人事部依据考核办法统计考评对象的总分,并汇总各部门考核情况,提交公司管委会审核考核结果。

4、管委会根据当期工作开展的主、客观因素影响审核确定考核结果。

5、人事部公布考核结果,并对考核对象提出相应改进意见,请员工作出岗位工作目标与计划。

6、考核结果存档,分别存入人事部、员工个人档案、考核对象部门。

第十条 考核结果

1、根据考核的具体情况,结果一般分为优秀、良好、合格、较差、差等五个档次。其中:

① 考核总分≥90分,优秀,当月实发绩效工资100%;

② 90分>考核总分≥80分,良好,当月实发绩效工资80%;

③ 80分>考核总分≥60分,合格,当月实发绩效工资60%;

④ 60分>考核总分≥50分,较差,不合格,当月实发绩效工资40%;

⑤ 50分>考核总分,差,不合格,当月实发绩效工资40%以下。

2、年度工作中,月度考核结果优秀次数累计达8次以上者可参加年度考核评优;不合格次数累计达3次以上者,公司将予以解聘。

第十一条 考核结果的作用

考核结果作为员工个人工作绩效的全面反映,主要具有以下作用:

1、与员工个人薪酬挂钩;

2、是决定员工岗位职务升降的主要依据;

3、与员工福利等待遇相关;

4、决定对员工的奖励与惩罚。

第十一条 附 则

1、本办法经公司总经理批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办法中各项条款由公司管委会负责解释。凡条款需要修订时,需报总经理批准后发布执行。

薪酬管理暂行办法 篇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员工工资管理,完善薪资分配体制,结合酒店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市有关劳动人事政策和结合本企业文化相关规章制度、商务酒店自身酒店经营规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指导思想

在考虑酒店市场销售占有率和酒店经营的支付能力的基础上,坚持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不超过酒店经济效益增长,员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酒店劳动生产率增长总量的管理原则。

以员工岗位职责、工作复杂性、工作绩效、工作技能、工作态度、劳动强度和工作环境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员工工资适当向风险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的岗位倾斜。

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差,畅通晋升渠道,调动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仅适应南京商贸商务酒店的酒店的各级员工,薪资管理办法参照遵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工资体系

1、为使员工工作绩效和职位异动在工资上有所体现,酒店现采用月基本工资加效益提成的工资体系。

2、计件/计时工资制的工资体系。

第二章月薪制

第八条适用范围

酒店所有员工均为临时聘用,适用于临时聘请的酒店所有员工。(酒店员工均为临时聘请的员工)

外聘管理人员、特聘仅为执行总经理、值班经理级、厨房厨师长,相关部分在依据合同的基础上,可参照本文使用。

第九条工资模式

工资总额=固定工资+岗位工资+职务津贴+超时津贴

固定工资=基本工资+工龄工资+计件工资+计时工资

第十条基本工资

参照市平均生活水平、最低工资标准、员工学历、工作年限等因素综合考量确定。具体标准详见《员工工资确定表》

第十一条职务工资

根据职务性质、岗位责任、工作复杂程度等因素确定,跨多职等的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应综合考虑行业差别、专业差别等因素后,确定其适用的具体职等。具体标准详见《员工工资确定表》

第十二条工龄工资

为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为酒店服务,员工为本公司服务每满1年,每月计发工龄工资。(不含社会服务年限,见附表工龄工资确定表)

工龄工资计发满5年不再增长。

员工1年内累计以病事假缺勤1个月以上的,不计当年工龄工资。

员工每月15号(含)前增加1年工龄的,从当月起计发全月的工龄工资,每月15号以后增加1年工龄的,从下月起计发全月的工龄工资。

第十三条绩效工资

根据员工当月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和工作方法等因素确定。各职等员工绩效工资标准详见《员工确定表》

1、员工的岗位工资+职务津贴+超时津贴,随员工工作表现、劳动纪律每个月考核后变动或不作变动。

2、督导级(含)以下员工每月的作为工作绩效预留金,依据部门经营绩效和部门员工离职率、部门管理业绩考核指标。结合效益提成的工资体系考核内容。

3、总经理室各级员工的岗位工资的百分之二十作为工作绩效预留金,依据部门服务经营管理的绩效和部门员工离职率、个人管理业绩考核指标。结合年终效益提成的工资体系考核内容。

4、员工绩效工资=酒店当月经营业绩×员工当月绩效终评分

绩效工资还包括销售业务提成、项目提成和计件、计时工资三种变通形式。

计件、计时或加班费的员工工资按酒店规定执行,其缺勤时间不在工资中体现。

第十四条津贴

各类津贴津贴包括住房津贴(外地员工自行租房)、职位移动电话津贴、工种需求津贴、工龄津贴、值班津贴、假期调休津贴等形式。实行津贴配给的原则是在经营、管理的需要,是简化人力资源成本需要的基础上执行

津贴以各相关部门提出,经总经办审核并报请酒店执行总经理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为准,其他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津贴项目或给予津贴。

给予津贴的理由消失后,即取消该项津贴。

住房津贴:因酒店原因未安排在酒店倒班宿舍内住宿的,可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给予一定金额的津贴。

移动电话津贴:因职位和工作性质需要使用移动电话的,可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报总经办经按程序报批批准后执行。

5、工种需求津贴:相关部门工种不能按规定排班或酒店因岗位需要经协商后的员工,经所在部门认定的,给予一定金额的补偿性工资津贴。

6、调休津贴:员工在节假日、公休日加班,在当月应调休无法安排的,员工所在部门,可向总经办书面提出申请,按照酒店与员工协商的工资标准给予津贴。

第十五条绩效奖励

绩效奖励(包括销售提成)分为月度和年终考核两各类型。由酒店考核后,根据其实际情况,进行奖励或扣列,在薪资管理制度制定体现。

年终效益奖励依据酒店完成经营自标的具体实施细则,由酒店根据企业盈利状况制定分配方案,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予以实施。

第三章工资计算

第十六条工资支付

1、凡新进员工,三天试工期,期内不合格可不计发工资。合格后其工资自报到上班之日起开始计算。

2、凡离职员工,于离职之日起停发工资。

3、正常支付:酒店员工工资发放日期,次月10日为工资支付日。

4、非常支付:员工或依靠员工收入维持生计的抚养家属,遇到结婚、生育、受伤、疾病、意外灾害或抚养家属死亡等非常情况时,可以向酒店申请预支工资标准80%内的工资。但以出勤的时间应得工资的为限。

5、特别支付:员工死亡、离职(不含自动离职)时,从批准之日起,办理相关手续后,酒店支付该员工已出勤工作日数的工资,或扣还应扣款项。

第十七条月薪制工资按下列方式计算:

1、月薪制员工每月满勤以30天为标准,如需要按日计算时,可将每月固定工资除以30天得出每日的固定工资。(不能按31天计算)

2、月薪制员工当月出勤天数= 30天―请假天数―2倍旷工天数。

月薪制员工入职、离职时,其当月出勤天数不包括入职以前的当月离职以后的有薪假日,应不予计算工资。

3、月薪制员工当月实发工资总额=(固定工资×当月出勤天数)+(岗位工资+职务津贴+超时津贴)+销售提成奖励。

第十八条月薪制员工请假扣减工资特别规定:

1、跨公休日请假的,公休日有薪假日不予计算工资。

2、跨法定假日请假且当月请假天数低于5天的,享有法定假工资,反之则不享有法定假工资。

3、月请假天数达3(含)日的,销售奖励工资减半发放,月请假天数超过6日以上的,销售奖励工资不予发放。

4、事假,病假其在请假期间不予以计发任何工资。

5、对员工迟到、早退、旷工等缺勤情形,扣减工资当依酒店考勤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下列情况对员工的工资不予扣减:

1、工伤医疗期间;30天内发全工资,30天后发基本工资部分。

2、按出差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出差手续的;

3、按考勤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外出登记手续的。

第四章薪资确定及异动

第二十条新进员工

新进员工工资由用人部门、总经办按照《员工录用申请表》、《员工职务工资及绩效工资标准表》和实际情况提出薪资建议,报执行总经理总经理核准。值班经理、外聘,特聘员工的工资标准,由执行总经理审核后,报酒店分管领导批准。

第二十一条薪资异动

1、基于酒店业绩成长和社会消费水平的变动,以及员工工作年限形成的工资曲线,对于员工在工作上努力程度,员工岗位变动时,有工资异动必要时,可对员工工资实施加算或减算处理。包括定期调薪、特别调薪、升等/晋级调薪和降等/降级调薪以及工龄异动、津贴异动等异动类型。

2、定期调薪是酒店在以下情况下,对员工基本工资进行调整,具体调薪幅度由酒店执行总经理提出,报分管酒店领导审核,呈报董事会批准后予以实施。酒店在每年把开业后3个月的(第四个月的1日,)根据上一个年度营业目标达成率,并参照当地消费水平变化等多项因素,由酒店提出底薪调整幅度。

3、特别调薪是指酒店对具备以下事由的员工工资进行调整,具体调薪幅度由员工所属部门提出,呈报执行总经理批准。调薪于批准之指定日期起实施。

4、员工现有工资水平与同行业工资水平落差过大,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工资调整幅度。

5、某个员工在职期间职位发生变化,部门可向酒店提出底薪调整申请,经考核后,按照《员工工资确定表》提出底薪调整幅度。

6、试用期转正/晋级调薪,是对具备以下事由的员工进行职级或职级上调,具体调薪幅度由员工所在部门,依照各工资等级标准评核后,填写《员工工资异动单》附件交总经办审核,并报执行总经理批准。调薪于批准之实施日期起执行。

1)工作业绩突出;

2)专业技能进步显著;

3)对酒店有卓越贡献;

4)试用期届满,确有调薪必要的;

5)其它原因的职务异动;

7、员工职级晋升按下列标准办理;

1)原来支付的职务工资,高于所晋升职位等级中最低职级的职务工资时,仍按原职务工资在新的职等中重新归入某个职级。如果所晋升职等中没有与原职务工资相同的职级,则按相近的原则,归入职务工资较高的职级。

2)原来支付的职务工资,未达到所晋升职等中最低职级的职务工资时,按所晋升职等中最低职级归级。

3)降等/降级调薪是对具备以下事由的员工进行职等或职级下调,具体调薪幅度由员工所在部门,依照各等级标准评核后,填写《员工工资异动单》,交总经办审核并呈报总经理批准。调薪于批准之实施日期起执行。

4)工作业绩较差;

5)工作技能明显不符合所任职等职级;

6)工作态度极其恶劣;

7)试用期届满,确有薪资下调必要的;

8)其他原因的职位异动:

8、津贴异动是对符合津贴给付或取消条件的某个员工,由总经办或员工所在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并填写《员工工资异动单》,呈执行总经理批准。调薪于批准之实施日期起执行。

9、工龄异动是对符合工龄工资给付条件的某个员工,由其所属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填写《员工工资异动单》,呈执行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二条员工所领工资包括以下项目:

1、无论外聘、特聘、正常聘用的员工均为税后工资。

2、社会保险中个人缴纳部分

3、员工所领工资应扣除符合酒店规定的各类扣款。

第二十三条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单上签字(盖章)确认。

1、每次领取现金工资时应当面点清,如发现金额不符,应当场提出纠正要求,否则不予受理。

第二十四条员工工资体系的改变

酒店可根据实际经营、管理情况的需要,需求对某部门的员工采取“计件/计时制”工资计算方式。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附表:《员工薪资确定表》《工龄工资确定表》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的解释权、修改权属于酒店总经办,并报请董事会办公会议审核,经董事长批准后颁布执行,修改时亦同。

薪酬管理暂行办法 篇13

第一条本公司行政管理及专业技术从业人员的薪给实行职务给与制,按其所派职位及责任的轻重给与不同职等的薪给。

第二条本公司从业人员薪给由基本工资和职务工资两部分组成,分为5职等,每职等分为三级,具体见表。

第三条薪组的薪点,本公司在适当期内予以调整。

第四条新派任各等职位人员,原则上均自所派任职位第一等级起薪,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提高其支薪薪级1至2级。

1、具工作经验已超过该等所需专业工作3年以上。

2、具能力特别优异,且为本公司甚难罗列的人才。

第五条各职位派任的资格,应符合该职位“最低资格条件”的规定,其因工作需要,致派任者的资格未能完全符合规定者,应予权任。权任期间,支给职位最低职等低一等薪给。权任以1年为原则,权任期满成绩合格者,可免除权任,并改支该职位职等的薪给。

第六条由低职等职位调任高职等职位工作,应改支所调任职位薪级;如原支薪已超过调任职位职等的第一级薪给,可改支较原一级的薪级。

第七条由高职等职位调任低职等职位工作,应改支该低职等与原支薪点最接近的等级。

第八条职务待遇项目为:

1、基本工资;

2、职务工资;

3、加班费;

4、奖金;

5、补助费。

第九条下列款项得从待遇项目中扣缴:

1、薪金所得税;

2、产业工会会费;

3、职工福利金及福利社的欠款;

4、员工保险费或人寿保险费;

5、食堂伙食费;

第十条下列情况的薪金不予扣减:

1、依职员管理办法规定请假者;

2、因公出差者;

3、奉调受训者;

4、奉派考察者。

第十一条新进试用人员工发薪标准如下:(含基本工资和职务工资)

1、无社会经验者:

①高中(中专)毕业者:600

②大学专科毕业:700

③大学本科毕业:800

④硕士研究生毕业:1200

2、有工作经验者:

①具备一般工作经验,高中(中专)文化程度:700—1000

②具备本公司需要的工作经验,大学专科文化,具备初级职称:800—1200

③具备专业技能,大学本科以上文化,具备中级以上职称:1500—2400

第十二条每月十日为职员薪金发放日。

第十三条每年元月一日为职员年度政绩晋级基准日。

第十四条职员加班依标准支付加班费,按月累计,于翌月发放。

第十五条职员年终奖金发放对象以12月15日在职人员为准。服务未满1个月者不予发给。

第十六条职员主动申请辞职或因犯错误被公司辞退者,不享受年终奖金。

第十七条职工于年度中请假或旷职者,其当年奖金依下列标准计扣:

1、事假、病假累计每积满1日者,扣发半日薪金额的奖金;

2、旷积累计每积满1日者,扣发三日薪金额的奖金。

第十八条职员初婚者,经本人申请发给一定的薪金补助;职员的父母、配偶或子孙死亡时,经本人申请发给一定的补助费,其补助标准另定。

第十九条职员家庭特别困难或遇到意外重大事故,本人可以申请特殊困难补助,公司将视其困难程度,由工会给予相应困难补助。

第二十条公司根据每年终赢利状况,经董事会核定,发给从业人员特别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