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均镇2017年生活饮用水专项监督检查总结

为切实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力度,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按照省卫生厅《2011年安徽省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及涉水产品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要求,严防介水传染病及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卫生安全,我所制定了《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从6月14日至8月31日对辖区内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和采样检测。

流均镇2017年生活饮用水专项监督检查总结

此次行动共检查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55家,持有卫生许可证47户,持证率88.68%;均采取混凝、沉淀、过滤、消毒的完全处理方式。此次检查对53家水厂全分析监督采集水源水样12份、出厂水样53份,经区疾控中心检测,12份水源水样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合格率100%;53份出厂水样合格34份,合格率64.15%。对水质检测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19家供水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金额44400元。

截止10月20日,共受理举报投诉案件17起,采集出厂水样16份,合格11份,合格率68.75%;采集末梢水水样10份,合格6份,合格率60.00%。立案查处3起,罚款金额7000元。

检查的主要内容为:供水单位是否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直接从事管、供水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水源防护措施是否得当;水处理工艺是否符合卫生规范和要求;是否规范投加消毒剂;使用的涉水产品是否取得相关卫生许可批件;是否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及水质检测情况等。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主要有:1、所查供水单位包括农村改水项目单位,无论新建、改建或扩建均未经预防性审查验收。2、部分供水单位未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供水,或者许可证未及时年审校验。3、水源污染情况有愈发严重的趋势。由于经济发展和城市规模扩大,化工企业、养殖企业增多,致使部分水源受工业废水、城市垃圾等污染,而农村水厂无力进行净化处理。4、各水厂普遍存在无水质自检能力,少数水厂甚至无余氯监测设备或不按监测结果调整加氯量,仅凭经验加氯消毒。5、未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及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等。6、全区农村水厂规划布局混乱,小型水厂建设过多,管理者素质参差不齐,供水区域界定不清,存在诸多安全隐患。 7、政府各部门信息沟通不够。有些小型改水项目所建饮水工程,卫生部门不了解信息成为卫生监督的空白点,致使水源防护、制水工艺、卫生设施、供水能力、卫生许可、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只能实施事后监督。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均现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其立即整改。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大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的执法力度,要求各乡镇自来水厂加强水源防护,严防污染;严格遵守制水工艺规范,加强水质净化消毒处理。要求其按照水源水浊度、污染程度等确定制水混凝剂、消毒剂的投加剂量,确保所制供水各项指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流均镇2017年生活饮用水专项监督检查总结 [篇2]

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式作在市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在市卫生监督局领导的统一指导下,在全科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2011年全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总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集中式供水单位18家,仅有市水厂、江北水厂等6家水厂持卫生许可证,供水持证率达33%,做作业人员61人,持健康证61人,持证率为100%。

二、水质监测情况

全市监测水厂18家,采样85份,合格69份,合格率为81.18%,其中市水厂采样64份,合格62份,合格率为96.88%;乡镇水厂采样21份,合格6份,合格率为28.57%,其中乡镇持卫生许可证供水4家,采样8份,合格4份,合格率为50%,未持卫生许可证供水12家,采样12份,合格2份,合格率为16.67%.

三、监督检查情况

现场卫生监督检查水厂18家,6家持卫生许可证供水,持证率达33%,从业人员61,持有效健康证明61人,持证率为100%,组织与管理合格6家,合格率为33.33%,工作档案合格3家,合格率为33%,水质净化、消毒、检验等设施合格3家,合格率为33.33%;涉水产品、消毒产品合格6家,合格率为33.33%.

四、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宣传情况

此次宣传活动本着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采取群众见闻乐观的'形式进行宣传、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宣传场数达8次,出动车辆12次、开辟专栏宣传3个、广播冲座8期、专家访谈1期、宣传履盖面达到90%以上,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五存在的问题

1、饮用水水源防护存在安全隐患

大多数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的水单位的水源处未设臵水源卫生防护带,无警示标牌,如县水厂,江北水厂,江南水厂等。

2、无必需的制水净水工艺,饮用水水质存在卫生安全隐患。 在我市的集中式供水单位中,除百龙家水电服务公司取地下水处理供应特殊情况外,其它95%水厂均未按照混凝、沉淀、过滤和消毒的程序进行制水(包括市水厂),甚至大部分乡镇水厂抽取源水后未经任何处理直接供应,造成每年5-8月份丰水期水质浑浊度时有超标,微生物超标。

3、大部分集中式供水单位涉水产品未出示卫生许可批件,合格证等相应的资料,多数情况是票据作为报销凭据入账,无从查超。

六、今后工作打算

1、加大对生活饮用水的执法力度,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2、加大对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宣传力度,证、卫生标准到社区,宣传手册进万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