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聘用合同书

聘请方: (下称甲方)

法律顾问聘用合同书

受聘方: (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之规定,甲方决定聘请乙方的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乙方接受聘请。为此,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根据甲方聘请乙方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要求,乙方指派律师 担任甲方的常年顾问。

二、法律顾问工作范围:

1、应甲方邀请,参与甲方党政会议,对甲方的重大决定、决策提供法律意见、进行法律论证;

2、参与甲方重大接访,调处甲方涉法民事、经济、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

3、顾问律师不定期上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解答甲方有关法律问题的咨询,提出相关建议;

4、为甲方草拟、审查合同及有关法律事务方面的文书;

5、参与甲方与外单位或个人关于法律事务的协商、谈判;

6、担任甲方代理人,参为诉讼、调解、仲裁等活动;

7、协助甲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解答法律咨询;

8、协助处理甲方招商引资的可能涉及的法律事务。

9、办理甲方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甲、乙方根据工作需要相互主动联系。互相配合,互相沟通。

四、顾问律师代理甲方参加诉讼、调解、仲裁以及办理其他法律事务时的交通、住宿、出差补助、调档费、查询费等费用由甲方

承担。

五、顾问律师在处理有关甲方的事务时,有权了解其认为所需的情况和文件资料、数据、档案,甲方应积极配合和提供。若所提供的情况、资料、档案不真实、不准确所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乙方每一年度(公历连续十二个月整)向甲方收取法律顾问费人民币 元整。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清。顾问律师代理甲方参加仲裁、诉讼、非诉讼活动,应另行办理委托手续,并按诉讼收费标准优惠收取律师代理费。

六、甲方需办理法律事务,应事先与乙方联系,法律顾问工作采取不定期服务方式,但甲方有事相请时,法律顾问律师应及时安排时间。甲方有急事需要律师帮助,遇法律顾问律师出差或其他原因不能及时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临时指定其他律师为甲方服务,并不另行收费。

七、甲方指派 为联系人,协助顾问律师工作。

八、本协议的有效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本协议期满时,如续聘,另行签订协议。

九、本协议如有不明之处或未尽事宜,则另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__年__月__日

法律顾问聘用合同书 [篇2]

甲方:

乙方:XX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业务需要,聘请乙方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原则下,共同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委任

应甲方聘请,乙方指派XXX律师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

第二条 原则及目的

法律顾问依法执行职务,遵循“诚实、守信、尽责”的原则,在“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之前提下,以甲方利益至上,全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服务期间

服务期间由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止。 服务时间为非节假日的 8 时至 17 时。

第四条 工作配合

1、法律顾问每月定期赴甲方处,协助甲方解决日常工作中的法律问题,汇报为甲方工作之进展。特殊原因不能如约前往的,由双方协商解决。遇节假日的顺延。

2、如有非正常情况,急需法律顾问出面解决的,可不受第一款之限制。

3、甲方指定一名职员协助法律顾问做些辅助性工作,给法律顾问提供有关业务资料,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等。

第五条 法律顾问服务范围

(一)工作计划

若甲方能提供具体工作计划的,按双方最后商定之工作计划执行。

(二)服务内容

1、解答甲方法律询问;

2、根据甲方需要,参与甲方有关经济业务洽谈,提供法律帮助; 3、根据甲方要求,对甲方职工进行法律培训,进行必要的法制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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