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工作管理制度

离退休工作管理制度 [篇1]

离退休工作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离退休职工服务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政策及有关规定,结合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力资源部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配备离退休职工服务人员(简称专管人员),设置专项经费。

二、加强日常联系。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学习、生活、身体状况与家庭情况,并向中心领导反映他们的诉求。每季度集中1次,向离退休职工通报中心大项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

三、开展走访慰问。采取分级负责的办法:离休干部、处级干部因病住院后,由中心领导看望慰问。其他退休干部职工因病住院后,由专管人员看望慰问。离退休职工生命垂危(病危通知书)的,由中心领导或分管人事领导看望慰问。

四、帮助解决困难。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积极帮助离退休职工解决实际困难。离退休职工申请困难及特殊情况补助,一般由本人向中心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离退休职工困难及特殊情况补助申请表》,经中心领导批准后发放。

五、离退休职工过世,由人力资源部起草讣告,组织离退休及在职职工参加吊唁(由本人决定),中心领导或分管领导前往吊唁。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费、慰问金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增设离退休党小组。在中心党支部领导下,定期组织离退休党员过组织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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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工作管理制度 [篇2]

为更好的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切实做好老干部工作,本着妥善安置,帮助照顾好老干部,努力发挥好老干部余热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第一条 老干部是党的宝贵财富,是不能忽视的一支力量,关心照顾好老干部是我们的出发点、落脚点,老干部工作人员的标准是:“三心,四负责,二到位,一满意”即:三心:解决问题要有诚心,听取意见要有耐心,对待老干部要有孝心。四负责:政治负责,生活负责,生命负责,家属负责。二到位:政策到位,服务到位。一满意:让老干部满意。。

第二条 要教育好广大干部对老干部充分尊重,多做敬老工作。树立敬老、爱老的风尚。妥善照顾好老干部,使他们愉快的安度晚年。

二、政治待遇

第三条 建立离退老干部党支部,每月组织党支部活动一次。

第四条 为保证离退休干部享受同级在职干部的政治待遇,对有关重要文件,原则上每月组织一次老干部阅读,对年老多病不能参加学习的老同志,应提供相应的便利条件。

第五条 按照有关规定,为不同级别的老干部订阅报刊、杂志。

第六条 必要的会议和报告要组织老干部参加,县上组织的各项活动,视老干部的身体状况,吸收老干部参加。

第七条 逢重大节日,县上领导及老干部管理人员要看望和慰问老干部。

三、生活待遇

第八条 医疗保健,老干部住院期间老干部局领导要去探望。

第九条 文娱活动,购置老干部活动器械,如扑克、象等放在活动室中供老干部娱乐之用,购置日常生活用书,供老干部阅读。

第十条 生活困难补助,离休老干部生活确有困难的,经研究批准后予以补助。

四、参观、考察、学习

第十一条 老干部参观、考察坚持个人自愿,出发前应进行体检,集体外出时,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有医务人员前往。

五、加强领导

第十二条 要把老干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抓,县委、县政府领导每季听取一次老干部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十三条 老干部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由老干局负责。其它部门也要给予支持,共同做好老干部工作。

离退休工作管理制度 [篇3]

为更好的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切实做好老干部工作,本着妥善安置,帮助照顾好老干部,努力发挥好老干部余热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第一条、 老干部是党的宝贵财富,是不能忽视的.一支力量,关心照顾好老干部是我党的一贯传统,是四化建设的需要,也是实现安定团结、新老交替的重要一环。

第二条、要教育好广大干部职工对老干部充分尊重,多做敬老工作。树立敬老、爱老的风尚。妥善照顾好老干部,使他们愉快的安度晚年。

二、政治待遇:

第三条、建立离退休老干部党支部,根据具体工作情况随时安排活动。

第四条、为保证离退休干部享受同级在职干部的政治待遇,对有关重要文件,按要求组织老干部阅读,对年老多病不能参加学习的老同志,应提供相应的便利条件。

第五条、按照有关规定,为不同级别的老干部订阅报刊、杂志。

第六条、必要的会议和报告要组织老干部参加,市里组织的各项活动,视老干部的身体状况,吸收老干部参加。

第七条、逢重大节日,领导及老干部管理人员要看望和慰问老干部。

第八条、每年由委领导向全体老干部通报一次工作情况,听取老干部的意见和建议。

三、生活待遇:

第九条、医疗保健,老干部住院期间委领导和老干部科要去探望。

第十条、文娱活动,购置老干部活动器械,如扑克、象棋等放在活动室中供老干部娱乐之用,购置日常生活用书,供老干部阅读。

第十一条、生活困难补助,离退休老干部生活确有困难的,经研究批准后予以补助。

第十二条、福利待遇,按有关国家文件规定,“政治待遇不变,福利待遇从优”的原则,发给老干部的各种福利物品由我委负责分发。

四、参观、考察、学习:

第十三条、老干部参观考察,原则上就近安排,省外隔年一次。

第十四条、参观、考察坚持个人自愿,集体外出时,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有医务人员前往。

五、经费开支:

第十五条、老干部特需费,应按规定统一掌握,主要用

于解决老干部困难补助。

第十六条、活动经费用于老干部办公用品、文体、学习费、参观、考察、工具费及其它开支。

六、加强领导:

第十七条、要把老干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抓,委领导每年最少听取一到二次老干部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十八条、老干部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由老干局负责。其它部门也要给予支持,共同做好老干部工作。

离退休工作管理制度 [篇4]

一、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负责组织老干部学习,原则每月一次,次数、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要适时适量。

二、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法律等各方面知识的学习。

三、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结合党员远程教育工作准备学习材料,作好学习计划,切实保证学习效果。

四、学习方法、方式要灵活多样,通过集中学习,组织讨论、座谈等方法达到学习的目的。

五、严格遵守学习时间,不迟到,早退,学习时间一般不随意走动,交头接耳,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要向党支部请假。

六、学习期间保持室内卫生,禁止吸烟。

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联系会议制度

一、每半年召开一次离退休干部座谈会,通报情况,倾听意见,沟通思想,排忧解难。

二、针对离退休干部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邀请有关部门进行专题情况通报。

三、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或研究重大问题时,领导干部应主动征求离退休干部的意见,并邀请离退休干部参镇上的重要会议和活动。

四、做好沟通反馈,对于离退休干部提出的意见、要求、建议,应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做好汇报。

五、领导干部联系离退休干部要坚持经常化,每月过问一次所联系的老干部的身体及生活情况,有条件的帮助解决困难。

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走访慰问制度

一、坚持经常性的走访活动,深入老同志中间,主动听取老同志对全镇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对老同志遇到的实际困难,应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想办法妥善解决。

二、在春节、老人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对离退休老同志进行走访慰问。其主要对像是:离休干部、老红军和长期病号。

三、凡老同志因病住院,镇领导都要进行走访慰问;对个别病重在家的老同志,要进行家访;对异地安置和异地住院治病的老同志,经请示有关领导同意后将到驻地探望慰问。

四、松柏镇应把走访慰问老同志当作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

五、坚持做到五必访。即逢年过节必访;患病期间必访;重病住院必访;家庭生活困难必访;家有重大事情必访。

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管理制度

一、坚持定期召开党小组会、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上好党课。

二、每年开展一次以党员自我教育为主的民主评议活动。

三、每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党员向党支部(党小组)汇报自己的学习、思想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党员因病因事不能参加支部(党小组)活动,应主动向组织请假。

五、离退休老干部外出时间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及时把组织关系转到临时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或由所在单位机关党组织出具有关证明,委托所接收单位党组织负责管理。

六、离退休干部党费原则上每月一次,缴费金额为当月工资额度的0.5%,支部收齐之后应立即上缴镇党委,由镇党委代为上缴组织部,由组织部确定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党费留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