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为确保双节期间食品安全,我镇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以及市政府食品办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大了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检查,认真排查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了全镇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维护了社会稳定,主要做了以下几点:

双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

我镇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召开会议专门进行了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方案,从镇食品办、动物防疫站和中心卫生院抽调人员成立小组具体负责本次监管工作。

二、加强宣传,提高意识

我镇加大了食品安全的宣传,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的重要及执法人员的行动结果,及时暴光违法者危害人民的各种行径、使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深入人心。营造了一个人人参与维护食品安全的有利氛围。

三、突出重点,全面督查

检查组从9月5日至9月15日对镇市场、全镇的副食店、餐饮单位、学校食堂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各成员单位实行分工负责,其中卫生院主要针对食品原料的采购索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加工过程卫生要求落实情况及餐饮具的清洁消毒设施运行情况等进行检查;动物防疫站主要针对市场、餐饮单位、学校食堂的蔬菜、禽畜肉类检疫证明;其他成员主要针对食品保质期进行

检查,特别是村镇小卖铺的麻辣食品。

四、加强监管,限期整改

我镇食品安全检查期间,出动检查人员60人次,检查了小超市副食店30余家,餐饮单位20余间,学校食堂2所。检查情况表明,我镇餐饮单位及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总体秩序良好,大部分受检单位均能建立健全卫生组织机构和卫生制度。市场所有动物检疫证明齐全及蔬菜符合食品卫生要求,餐饮单位及学校食堂食品仓库内物品能分类、离墙、离地存放;未发现“地沟油”及过期变质食品;餐饮经营场所内外整洁,保持良好环境卫生,布局和功能分区合理,初加工分有蔬菜、肉类、水产品等区域;加工流程分初加工、精加工、烹饪,做到生熟分区,餐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齐全,落实到位。

检查人员通过对相关单位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发现主要存在问题表现如下:1、卫生设施不完善。2、管理不到位。检查组对被检查单位共下达限期整改意见书2份。已向被检查单位反馈,要求限期整改。

通过本次监管督查,增强了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管理意识,及时发现和消除了卫生安全隐患,为双节期间的各项活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广大群众对食品消费质量完全放心。

双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篇2]

根据《楚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秋国庆节期间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楚食安办发【2017】4号)文件和楚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学期学校食堂和中秋国庆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为保障秋季学期学校食堂和中秋、国庆节期间餐饮食品安全,让全镇人民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鹿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于节前召开了工作动员会,对中秋国庆期间的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详细地布署,强化监管职能,精心组织实施,圆满地完成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任务。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大检查工作

镇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工作,检查前制定了详细工作方案和工作时间表,共检查了辖区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22家,其中包括2所中心学校,完小12家,小学2家,幼儿园6家。学校、幼儿园检查内容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是否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食品原料索证是否规范,有无建立相关索证台帐资料,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餐具的清洗消

毒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堂营养餐食品留样、生活饮用水等。检查结果统计表明,各食堂卫生许可证持证率100%,健康证持证率100%;培训合格证持证率100%、食品留样率100%。

二、开展中秋节月饼和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

中秋节、国庆节前,鹿城镇人民政府协调组织彝海工商分局和鹿城镇安监办、鹿城镇卫生院等执法部门对辖区各大商场、超市、食品经营摊位的'月饼进行监督管理,确保中秋月饼市场安全稳定、秩序井然。同时,在中秋国庆期间加强了对辖区商场、超市以及零售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做到横到边、竖到底 ,对各经营主体的索证索票、食品备案等食品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仔细检查,严把食品进货关,并做好相关记录;同时加强了对鲜肉、熟肉制品、水发产品、糕点等节日重点食品的抽检检测力度,期间共抽检样本8例,合格8例,合格率100%,有效保障了上市食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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