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的四个基本假设的相关知识

四大会计基本假设是有一定顺序的。

会计的四个基本假设的相关知识

首先是会计主体,有了会计主体的前提,会计核算才有了明确的空间范围,使会计核算和监督有针对性地进行,从而避免了将企业财产和职工自己财产相混淆,而且也区分了本企业和其他企业的业务;

其次是明确会计核算和监督的时间范围,会计核算和监督是在企业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的,但持续经营假设界定了一个首尾相连永无停止的时间范围,所以为便于定期算账、结账、报账,才有了会计分期的假设,会计分期假设确定了会计核算的时间范围;

最后,在会计核算和监督的过程中为便于统一计量提出了货币计量前提。

至此,会计的四个基本假设前提是相互依存相互补充,没有会计主体,就不会有持续经营,没有持续经营,就不会有会计分期,没有货币计量就不会有现代会计。

 还需要注意的是:

(1)一般来讲,法律主体必然是一个会计主体,但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会计主体可能是法律主体的一部分,也可能是几个法律主体的综合体。例如,在企业集团的情况下,一个母公司拥有若干个子公司,企业集团在母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经营活动。母、子公司虽然是不同的法律主体(母、子公司分别也是会计主体),但为了全面地反映企业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就有必要将这个企业集团作为一个会计主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此处的企业集团不是一个法律主体)。又如,独立核算的生产车间、销售部门等也可以作为一个会计主体来反映其财务状况,但它们都不是法律主体。

(2)会计分期是以持续经营为前提的,会计分期假设是持续经营假设的一个必要的补充。如果一个会计主体持续经营而无期限,在逻辑上就要为会计信息的提供规定期限,这是会计信息系统发挥作用的前提。有了持续经营和会计分期这两项假设,既把会计主体的经营活动看成是逝水不断的长河,又人为把它隔断以测定其流量,于是产生了会计一系列基本原则、特有的程序和方法,以便既立足于继续经营,而又可能分清各个会计期间的经营业绩,为一个会计主体连续提供各个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和期初、期末财务状况及其变动的信息。

(3)由于会计分期的存在,才有了权责发生制这个会计基础。如果没有会计分期假设,会计上就无所谓“收入实现”、“费用分配”,无所谓“折旧”和“摊销”,也就不存在本期和非本期,不存在“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不存在“预收”、“预付”、“应收”、“应付”,因而也就不可能定期编制会计报表,为会计主体提供会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