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控系统资料管理制度

一、建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资料管理档案,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资料,进行分类管理、存档。

安全监控系统资料管理制度

二、监测监控系统的所有技术资料应及时收集、整理归档。监测监控系统资料有以下几种,分别是:系统技术资料、系统设备管理资料、系统运行报告、系统管理资料以及上级文件通知和传真电文。其中:系统技术资料包括系统设备控制断电线路图、系统设备布置图、系统设计方案和系统设置布置图;系统设备管理资料包括系统设备仪表台账、系统维护登记表、甲烷传感器校验登记表和甲烷传感器使用登记表;系统运行报告包括系统操作员工作日志、系统监测日报表和瓦斯日报表、异常情况及处理报告和系统定期测试报告;系统管理资料包括系统各工种人员上岗资格证书、系统管理制度、系统作业规程、系统验收合格文件、系统年检申请报告和市局监测中心年检意见书。

三、各类资料保存时间的规定

1、系统技术资料和设备管理资料保存五年以上;

2、系统运行报告永久保存;

3、系统管理资料及上级文件通知和传真电文保存两年以上。

四、资料保密规定:监测监控系统各类资料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复印和外传,对报废的资料要及时销毁。

安全监控系统资料管理制度 [篇2]

1、安全监控机构必须绘制安全监控设备布置图和断电控制接线图,图上标明传感器断电器、分站等设备的位置、断电范围、传输电缆,该图应按季绘制,及时修改,与现场一致。-

2、安全监控机构应统一规范以下记录:

(1)设备、仪表台帐;

(2)监控设备故障登记表;

(3)检修记录;

(4)巡检记录;

(5)中心站运行日志;

(6)传感器调校记录;

(7)断电试验记录;

(8)监控瓦斯报警记录;

(9)测点定义配置表。

3 、各类记录操作和填写标准:

(1)主机运行日志:该日志必须由机房值班监控员填写,填写内容为观察到的监控系统所有设备运行状况、故障情况,设备包括主机、分站、各类传感器、分站等。机房值班员时刻观察机房内设备运行状况和显示屏各测点的变化,发现不正常及时通知值班人员安排处理。

(2)断电试验记录:监控断电功能要求不超过 7 天进行断电试验一次,确保瓦斯超限能切断被控设备电源。断电试验应在被控开关负荷有电时进行,出现断电失灵必须立即通知区队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3)监控瓦斯报警记录:填写内容为日期、报警探头名称及地点、测点号、报警起始时间、报警值、终止时间、最大值、通知有关人员、报警原因、追查情况等。瓦斯报警时监控操作员应通知的.有关人员包括通风组和有关领导。

(4)测点定义配置表:监控场所的定义,要严格按照规程措施和有关规定如实进行定义,对删除或变更的测点应及时在该定义配置表修改。当一个传感器控制多个断电器时,所有测点要全部填齐。

(5)传感器调校记录:传感器调校记录分为地面维修室和井下传感器调校记录。

(6)以上记录必须按照样表格式进行填写,此外的如设备台帐、设备故障登记表、监控日报和月报等记录,可根据监控系统情况自行填写。资料保存期不低于 1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