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青岛社保缴费比例基数

近日,青岛市将启动2016年度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差额补收工作。今年以2015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3715元为依据,自6月份当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执行新标准,3个档次的月缴费金额,分别调整为1387.56元、1110.11元、832.66元,1-5月份社保基数调整差额要予以补缴。

2017年青岛社保缴费比例基数

补缴人群

1、企业在职职工

2、全市灵活就业人员

3、今年1-5月份已经办理退休的人员

对于以在职职工身份补缴的:根据统计部门公布数据,2015年度我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3715元(4476元/月)。按照相关政策规定,2016年个人月缴费基数低于2015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2686元/月)和高于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12114元/月)的参保人员在本次调整补收范围内。企业在职职工随用人单位进行差额补收,无需个人办理。

缴费标准有什么规定?

全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 (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同时予以调整,按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80%及60%三档为基数缴费,月缴费金额分别调整为1387.56元、1110.11元、832.66元,每月缴费额分别较去年同档次缴费额增加135.78元、108.81元、81.53元。

特别提醒

青岛市人社部门提醒,为保障个人社会保险权益,青岛市灵活就业人员须在扣款日前,将今年1-5月份的基数补收差额以及6月份当期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存入本人代扣代缴银行卡或存折上,避免因存款余额不足造成缴费中断。

据了解,此次缴费数额的变化,共涉及灵活就业人员约50万人。另外,今年1-5月份已经办理退休的人员须尽快到原参保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缴基数差额,重新计发养老待遇。

相关链接

参保人需要了解本人社保缴费基数差额补收等事宜,可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拨打12333电话咨询。

青岛历年社平工资

年份年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比上年增长幅度
19902400200--
199125532136.38%
1992297024816.33%
1993369430824.38%
1994545545547.67%
1995616451413.00%
199666465547.82%
199770305865.78%
199875186276.94%
1999840570011.80%
20001007283919.83%
20011142695213.44%
200212839107012.37%
200314162118010.30%
200415950132912.63%
200517940149512.48%
200620244168712.84%
20072142017855.81%
20082329619418.76%
20092539621169.01%
201028549237912.36%
201132763273014.80%
201237399311714.20%
201342688355714.12%
201448453403813.52%
20155371544761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