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人大主席工作岗位职责

乡镇人大主席是乡镇人大的主心骨,是乡镇人大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天小编为你整理了乡镇人大主席岗位职责,希望对你有用。

乡镇人大主席工作岗位职责

  乡镇人大主席工作职责篇1

当前,不少乡镇人大主席的工作好似人们常说的“共产党员是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一样,主要精力和心思都用在人大工作以外的其它党政工作上。笔者认为,乡镇人大主席主要精力应用在法律法规赋予的人大工作职责之上。

从法律规定来看,人大主席应依法去“行政化”。地方组织法第十四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如果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必须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辞去主席、副主席职务。” 也就是说,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不仅不能担任本级政府职务,而且也不适宜去分管政府的某些具体工作。从现实情况看,虽说乡镇人大主席没有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的相关职务,但却分管着政府相关方面的工作,有所错位。

从法定职责来看,人大主席应成为代表的“主心骨”。地方组织法规定:“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并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从人大主席、副主席的上述职责来看,法律规定的非常明确,并不是无事可做。倘若人大主席、副主席不把主要精力放在放在履行法定职责上,闭会期间的人大工作就有可能处于瘫痪状态,人大代表的作用也难以得到充分发挥。

从法律地位来看,人大主席应防权力的“边缘化”。乡镇人大与同级政府是“产生与被产生、决定与执行、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而不是相互替代的关系。在工作原则上,乡镇人大主席本应坚持依法办事,不直接处理问题。在处理乡镇人大与同级政府的关系上本应做到,“监督不指责、支持不代替、过问不干预”。而乡镇人大主席分管政府工作后,不得不越权直接处理具体问题。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使监督流于形式。

  乡镇人大主席工作职责篇2

一、检查、督促宪法、法律、法规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

二、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社会治安等工作情况的报告,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三、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

四、检查、督促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

五、组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对本级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评议和视察。

六、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接受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联系本行政区域内的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小组开展活动。

七、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申述和意见。

八、受理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乡(镇)长、副乡(镇)长的辞职;决定接受辞职的,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九、在人大主席辞职被接受或者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主席团成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在乡(镇)长辞职被接受或者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副乡(镇)长中决定代理的人选。

十、受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辞职;决定接受辞职的,通告该代表的原选区选民,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十一、主持选区罢免和补选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工作。

十二、根据本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报告,确认下届当选代表和本届补选代表的资格,予以公告,分别向下属和本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

十三、决定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时间和列席会议的人员名单。

十四、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付的其他工作。

  乡镇人大主席工作职责篇3

(1)做好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具体准备工作;

(2)负责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总结交流代表小组活动经验;

(3)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4)参加本级人民政府的重要会议;

(5)督促办理代表和人民代表的来信来访;

(6)组织实施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主席团决定的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