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新农合工作计划

2010年是我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关键之年、全面推广的第三年。全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抓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时代主题,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盛市、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会议精神,以加强基金运行管理、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提高合作医疗补助效益为重点,努力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提高农民群众的互助共济的参与度,真正实现政府得民心、农民得实惠、医院得发展的三赢局面,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顺利发展。

乡镇新农合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一次性报帐率达90%以上。

1、总体上实现对参合农民住院费用补助率达到35%以上。

2、实现2010年农民参合率达到95%以上。

3、农民受益率达到18。2%以上。

二、工作重点为实现上述目标,2010年,着重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加强管理能力建设,健全合作医疗管理体系。

1、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能力建设。结合区农医中心的要求,认真抓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能力建设项目,确保项目任务顺利完成。一是制定项目事实方案,规划项目实施计划,制定监督和考核办法。二是组织完成各类培训任务。根据区级的培训教材逐期新农合工作人员和定点医疗机构人员培训。

、进一步抓好机构建设,逐步建立健全合作医疗管理体系。根据区人事、编制、财政等部门调研情况,制定全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体系建设的意见,确定机构设置的原则,规范编制和人员配置标准,建立全镇统一、高效的合作医疗管理体系。加快我镇新农合管理所建设,落实各类工作人员。争取上级支持,重点解决经办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到位等问题。

3、抓好农医所规范运行。参合农民原始资料的整理归档、参合人员登记表的核实汇总录入、家庭台帐建立和合作医疗证的发放。农医所工作人员健全办事规则、管理制度和各类人员岗位职责

(二)围绕基金运行效益,加大规范运行监管力度。

1、进一步完善合作医疗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区农医中心制定的{湘东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的有关规定},规范合作医疗工作流程,完善补助模式和补助核算、审核、审批、登记、兑付的程序。认真落实{湘东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切实加强基金财政专户和支出户管理,严格实行基金封闭运行。督促落实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确保基金安全。

2、协助区农医中心进一步健全基金运行监测制度。继续完善基金运行统计情况月报制,详细掌握每月基金的支出情况、参合对象住院人数和总住院费用、次均住院费用、受益面、补偿率等基本情况,及时评估基金运行的效益和安全性。

3、建立监督和约束机制。接受区农医中心对合作医疗工作开展的督查,基金运行管理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了解新型农村而后做医疗政策的执行情况。落实“三级”公示和举保制度。

4、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督促各定点医疗机构落实{江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品目录{试行}},定期组织对各定点医疗机构执行{目录}情况的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定点医疗机构是否遵循用药规定,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乡(镇)定点医疗机构目录外自费药品费用占总用药费用的比例要控制在15%以内;总体上努力实现对参合农民住院费用补助率达大批35%以上。定期组织对定点医疗机构的费用和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审核督查。逐步实行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合同管理和考核制度,并与定点医疗机构准入资格的`动态管理挂钩,对有严重违规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要进行通报、整改、取消定点资格。

(三)切实抓好宣传发动,巩固提高农民参合比例。

1、继续组织做好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指导各村、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宣传发动工作。抓好日常宣传与重点时期的宣传相结合;指导各村在认真总结已有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努力抓好今年的宣传发动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农民的参合率,努力实现农民参合率达到95%以上的目标。

2、认真执行筹资政策。督促各村农民个人缴费资金及时归集到合作医疗基金专户;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财政补助资金足额拨入合作医疗的基金帐户,协调上级财政补助资金落实到位;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衔接工作;积极探索和逐步完善参合农民个人缴费的收缴办法,坚持农民自愿、手续健全、资金安全、责任清楚,确保不出现农民未同意的垫资代缴和强迫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违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