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业务工作通

一、充分认识新形式下做好工会工作的重要意义

工会业务工作通

工人阶级是我们国家的领导阶级,是先进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代表,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工会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职工利益的表达者和维护者。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的作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赤水”的重要举措,对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我市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支持工会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不断增强依法支持工会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二、建立健全民主参与机制,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

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按照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的要求,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不断拓宽民主渠道。凡研究制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要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研究制定劳动就业、工资福利、职业安全卫生保障等与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政策措施,要邀请工会代表参加并认真听取相关意见;召开涉及职工利益和权益保障方面的会议,以及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要请工会组织参加,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评癣表彰劳动模范等有关工作,要与工会共同研究并组织实施。

三、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市总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共同协商解决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要定期分析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改制对劳动关系的影响,会同工会组织积极指导和推动企业建立和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依法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认真查处工会反映的`涉及职工劳动权益的侵权行为,把劳动争议解决在基层,努力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

四、建立健全经常性的沟通交流机制

市发改、财政、经贸、劳动保障、民政、税务、工商和安全监管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市总工会的信息沟通,逐步建立起与工会组织的经常性沟通交流机制,进一步做好有关工作信息的收集、综合和交流工作,保证信息交流渠道畅通。对工会提出的政策性建议和有关重大问题对策及所反映的重要情况、信息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并将研究处理结果反馈工会。特别是对工会反映和依法提请处理的侵犯职工权益的事件,各有关部门要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工会通报。

五、切实为工会组织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要在人员配置、办公设备及职工活动场所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切实为工会依法履行职责、有效开展工作创造条件,不断提高工会为职工群众搞好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对擅自取消或撤并工会组织、阻挠工会组织依法履行职责的要坚决予以纠正,依法严肃处理;要积极支持工会依法做好工会经费收缴工作;支持基层工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支持工会组织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职工经济技术创新、职工技能培训和送温暖活动,建立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和加强职业安全健康、劳动保护工作;支持工会兴办为职工服务的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职工互助保障以及各种丰富职工精神生活的文化体育事业等。对那些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又有利于发挥工会优势的工作,要更多地委托工会组织去做,不断增强工会的服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