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读后感的作文合集8篇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的作文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推荐】读后感的作文合集8篇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在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小香咕和飞来的伤心梅》。

这本书主要讲了:小香咕在外婆家同表姐表妹小猫小狗一同生活以及后来与小毛充(一个爱哭的男孩)玩耍所发生的一些事情。读完这本书,觉得小香咕很开朗,爸爸妈妈不在身边,没人庇护她、和表姐表妹住在一起,间或会生一些矛盾,但小香咕都能用一颗宽容的心去看待,化解陈见,大家在一起相处很和睦,始终充满欢乐和笑语,从中我学到了,待人接物要学会宽容,学会用欣赏的目光看周围的事情,这样你就可以获得友情、快乐!那么这个世界一定会是一个充满阳光!

小香咕很喜欢动物,每次吃东西都要给小猫小狗分一点,我真希望那些不爱护动物的人好好向小香咕学习学习。动物也是地球上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如果没有鱼类,那现在航海一定还很困难,如果没有鸟,那么飞机也一定不能学会飞,总之:没有动物、生态就不会平衡,人类就会越来越孤立,为了人类自己,大家赶快爱护动物吧!

向小香咕学习,做一个热爱生活、快乐的、珍惜生命,人见人爱的“小香咕”。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当一个二十几岁的青年人兴高采烈地对别人说:“我会玩魔方啦!”,有人会投以鄙夷之意,因为博尔赫斯在这个时候已经开始不动声色地准备制造迷宫了。恕我冒昧臆断:谁要是真正对小说抱有兴趣,不可能不知道博尔赫斯——他的模仿者与崇拜者如此之多。而了解博尔赫斯的人不可能不认识《小径分岔的花园》。

在论述博尔赫斯这位伟大小说家的作品的时候,“迷宫”常常是一个不可或缺的关键词。在这位天才小说家的叙事之笔下,现实的时空旋转、变形甚至遁迹。外在的时空消融于小说构建的世界中,就像水消融于水一样。漫步在他的小说世界中,我们往往会惊叹于他娴熟的笔法和优美的辞章(而令我们惊奇的是他绝不滥用形容词,这也为他赢得了“精炼”的美誉)。诗人的气质渲染了文本,让整个小说世界浑然一体,流动着一股清新的空气。文本内部精雕细琢,结构严谨,使得人们在欣赏它们的美妙的时候又无法不驻足思考。我试图猜想:一个诗人与一个哲学家在逻辑面前合二为一,他就是博尔赫斯。人们总是会不自觉地在他的小说中感受到一股甜蜜与神秘的玄学之思。《小径分岔的的花园》——这部曾经让博尔赫斯扬名的短篇小说集,当然也不例外。

表面看,博尔赫斯放佛又在制造侦探小说,如同柯南道尔一样力图将故事写得耐人寻味。然而事实并非如此。这是一个诱人的外壳,故事的灵魂早已溢出故事的框架,它抵达的深度绝非一般的侦探小说所能企及——这需要读者的苦苦的追寻与精微的体悟。博尔赫斯式的哲学总是在操纵着文本的走向。博尔赫斯也许更愿意用他神奇的时间创造术来麻痹读者智力上的自卑感——空间的错综复杂已经让人眼花缭乱了。博尔赫斯对时间近乎着迷,他说:“时间永远分岔,通向无数的将来。”(参见《小径分岔的花园》)他往往在短小精悍的小说里出其不意,好比他在我们面临黑夜之时将白天送到我们面前,在我们感慨瞬间将逝之时将时间的永恒之光照射给我们。在这种魔术中,他兴致盎然,并试图将他的微妙难言的体验传达给广大的读者。在《小径分岔的花园》中,作者精心制造了一个叙事的骗局:从一开始的极具真实感的细节雕刻到后来的方向感的迷失,阅读者的鼻子往往被隐形的作者牵着向前走。一个个叙述的通道交叉、分叉,绚丽多姿、不可思议,让人匪夷所思而又欲罢不能。也许只有到了最后,读者才可以恍然大悟,然后松一口气——而在这个阅读的旅途中我们已经饱览风景。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我感到难过,有这么多幽灵在这里,说明他们都有没干完的事情,所以不能离开这个世界,去往天蓝色的`彼岸!”

这段文字,是哈里回到人间坐在电影厅里时,发现电影厅里也有许多跟他一样的幽灵的想法。这些幽灵中,可能有像哈里一样因为意外事故而突然去世的,可能有病死的,也可能有自认为生活毫无希望自杀的。

像哈里这样的幽灵自然是对世间充满留恋的,他们多数还没能享受这短暂的一生,没成就什么事业,怀着对世间一切事物的热爱意外离世了。出于“爱”——对事物的爱使得他们回到世间,带着执念去看看自己曾熟悉如今却不能再见的一切,他们死得令人可惜。

另一批淡然接受生老病死而去的幽灵,可能是整个电影厅中最超脱、释然的存在吧,没暴毙,只是好好地走完了一生,抵达了终点站——已知的终点站而已。那他们为何还在这里?或许是因为这一生还不够长,他们中的一批人不喜欢这公平的命运,总觉得还要再于世间停留的,或许是放心不下家人,像哈里一样回来见家人一面,途中来看电影的。出于“爱”——对时间和亲人的爱,使他们停留于此。

而死得最遗憾的,是只因一时冲动或是长时间压抑而去的幽灵,停留的原因则最直白——为了这一切他们曾以为不再有意义却是他们所热爱的一切。如果没有那个决定,他们肯定还活着。作为自己了结自己生命的这批幽灵,定是最后悔、最难过的有深刻执念的幽灵吧。

事实上,在现实生活中,没有幽灵停留一说,死了便死了,不能返世。而我想到此总是难过,难过已逝的祖辈,担心我的身边总喊着“不再有希望”的朋友,这些年自残的、想自杀的甚至真的自杀但没成功的人很多,我身边关系好的朋友也有几个。但这只是冲动,还未去爱这世间的一切便去了,实在不值,皆是遗憾,希望我在远方的朋友能看到这段文字,去爱这世间,不留遗憾!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杂交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并卖掉,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狡猾与欺诈发挥到了让人望尘莫及的地步。经过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它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狗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主人几经调换,巴克与最后的一位主人桑顿结下了难分难舍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他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它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并且成为了狼群之首。

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并没有将它的遭遇讲得如何惊险离奇,只将它摆在一个多样的狗的群体中,在那个群体中它品尝到了真正的狗的生活,而作者便适时地在其中插入了巴克内心的野性的呼唤及逐步复苏,愈加清晰直到暴发。在它刚被拐卖时,它总是渴望回到原来的家,它的第一个主义用棍子教会了它如何服从,巴克选择了承认失败但不垮下,这也只是本性告诉他的适者生存而已;跟随第二个主人,它来到北方,它努力学会了许多生存的方式,开始退化,具备了最原始的狗的特征,“长期潜伏在他身上的自然本性又复苏了”祖先们把“古老的生活注在他体内”旧有的习性重又回到他身上,野性已基本回来了,这是生活使然,接着,巴克的统治欲上升,它的狡猾、奸诈,使它成为狗队的首领,从而满足了它原始的欲望,它的记忆中,“它更为清晰的是因遗传而来的记忆”……已经退化的原始天性。虽然巴克只是一条狗,但是它艰苦卓绝的生存道路,反映了作家所生活的时代中的个人奋斗的真谛。

在《野性的呼唤》中,我们发现狗与人之间关系的变化是随着人对待狗的态度的变化而贯穿整个故事始终的。但综观巴克的一生,它自始至终都没有得到过人类平等的尊重和爱。作家正是通过狗来折射人类的生活和行为,通过人对狗的善恶来揭示人性的美丑。作品表面是动物的悲鸣,实质是人性的呼喊,蕴含着人与动物之间的深情。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最近,我看了《笑猫日记—保姆狗的阴谋》这本书。

这本书讲的是:一天,笑猫和京巴狗地包天到翠湖公园游玩,他们遇见了一个女主人带着牧羊犬帅仔和它的保姆狗老头儿——一只腊肠狗,在野山上赛跑,一看保姆狗那条短短的四条腿就知道一定跑不过高大威猛的帅仔,第一轮回,帅仔赢,女主人高兴的把一根大火腿塞进了帅仔的嘴里,那时,保姆狗露出了忌奴的眼神。整个冬天,保姆狗想尽毒点子想要害死帅仔,但是帅仔对保姆狗有太多太多的爱了,他永远都不相信她最爱的保姆狗会害他,再一次雪花飞舞的清晨,保姆高决定要让摔仔被高大的货车撞到,而矮小的它,会在车子底下安安全全的生存,但他始终不敢想到车上的司机来了一个急刹车,帅仔安然无恙的活了下去,它自己却丢失了性命,到它要窒息的时候,它才领悟它一直都做错了。

这本书告诉我们:我们不要去忌奴比我们好的人或东西,要自己去努力,然而取得成功。

读后感的作文 篇6

我读了《爱的教育》一书中《扫烟囱的孩子》。这是一个充满爱心的故事:扫烟囱的孩子小小年纪就得工作,好不容易挣的钱却又弄丢了。女学生们纷纷拿出自己买本子和买花的钱捐给他,没带钱的女生也把自己的鲜花送给了他。

这个故事让我非常感动,它让我看到了美丽的心灵,使我明白了要做一个有爱心的人。记得有一次,我和妈妈去百货大楼,路上看见一位盲人爷爷在树下拉二胡,身边放着一只破茶缸,里面放了些硬币。天气虽然很冷,但他拉得很认真。我连忙向妈妈要钱,妈妈把所有的硬币都给了我。我跑到盲人爷爷跟前说:“爷爷,给您钱。”然后就把硬币放在了茶缸里。爷爷感动地说:“谢谢你,孩子。”生活中,只要遇到类似的残疾人卖唱乞讨,我都会毫不犹豫地跑上前,献出一份小爱心。平时在学校里,我也经常帮助别人。有时借东西给同学们,有时把生病的同学送到老师办公室,有时还帮老师拿东西。

我希望同学们能团结友爱、互相帮助,都做一个有爱心的人,让我们的校园、让我们的社会变成一个温暖的家。

读后感的作文 篇7

今天我看完了《你是我的妹这本书》,这本书里讲述了“我”和妹妹老扁随母亲“下放”到苗族桃花寨的一段经历。

书中讲了许多感人的事,最令我感动的一件事是:有一年夏天“我”、三桃、四桃等一些小朋友们一起到“耳朵湾”去玩,三桃为了气四桃故意教我们游泳。接着四桃就自己慢慢地往深水区这边靠,想自学成才。谁知浅水区和深水区中间的那一部分长满了许多水草,很少人会去那里的,可四桃很不好运地踩到了水草,可是四桃不会游泳,再加上被水草勾住了脚,使得整个人又起不来又潜不下去,在水里喝了好些水。

等我们把去岸上吃野果子的三桃找回来的时候,四桃已经快要死了!这时三桃很着急,四处找牛——想让四桃躺在牛背上,让牛慢慢地走,把四桃肚子里的水吐出来。可是这附近都没有牛,会寨子牵牛也来不及了,于是三桃四肢着地,叫我们把四桃放在她的背上,她来做牛。此时正是夕阳,岸边那些被晒了一天的鹅卵石滚烫滚烫的,把膝盖放到上面肯定不会舒服。过了一会,我们发现在三桃爬过的地方有一道浅浅的血迹——三桃的膝盖被滚烫的鹅卵石烫破了,有好些人都去劝三桃,叫她不要勉强了,可三桃依然坚持着。三桃、四桃的父母来了,母亲抱过四桃流下了眼泪,父亲刚要举手打三桃却发现了三桃膝盖上的两团血迹,不由得手慢了下来。

就这样,三桃为了救四桃在自己的膝盖上留下了永久的疤痕,要知道只有亲情的力量可以让人有这个信念。

读后感的作文 篇8

不久前,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叫《雾都孤儿》,这本书的作者是查尔斯。狄更斯。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小男孩叫奥立弗。退斯特出生在济贫院,生下来妈妈就去世了。他的幼年是阴暗的,他是在济贫院里长大的,每天都吃不饱,直到九岁他还是一个苍白瘦弱的孩子,个子矮矮的,腰细得不得了,可就在他九岁那年他被送进一家棺材店当学徒。

经过一段时间,奥立弗慢慢的长大了,在他成长的过程中他曾竟被人收养过,被人陷害过,被人搭救过,他遇到了很多很多的事情。但最后奥立弗找着了,他这一生唯一的亲人:罗斯。罗斯是奥立弗的亲姨妈,但是奥立弗从来都不知道,罗斯也从不知道奥立弗是自己的外甥。

看了这个故事后,让我有所感触。命运是上帝安排的,自己有时无法掌握。我对奥立弗感到怜惜,对他的命运感到悲痛。我觉得自己跟他比起来要幸福得多,我要好好珍惜我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