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话题作文600字集锦六篇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作文是由文字组成,经过人的思想考虑,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话题作文600字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华】话题作文600字集锦六篇

话题作文600字 篇1

历史的长河冲刷掉了许多事情,留下的,一定是那刻骨铭心之事。中国,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它崛起的道路崎岖而又漫长,壮丽而又辉煌。它像一位无声的记录者,向后人传送着那来自历史的爱国之心。

“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文天祥在经过零丁洋时,感慨世间真理。人终不免一死,但要死的有价值,有意义,为国尽忠。他用他那一腔热血,在历史的长河中刻下了那份爱国之情。那一座动人的丰碑,让无数来者为之动容,唤醒了无数莘莘学子的爱国之情,

岳飞,一位家喻户晓的抗金战领。他带领着让金军闻风丧胆的岳家军,一路北伐,收复失地。面对着祖国的大好山河,如今却被金军占领,岳飞心绪万千,写下了《满江红》。词中字字无不表达着他那种强烈的爱国精神。背上的“精忠报国”四字更是他一生的缩影。那深入骨髓的品质,被后人广为歌颂。

“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二万五千里的漫漫长路,高耸的雪山,泥泞的草地,都被红军的一双双破草鞋所征服了。他们互相扶持着,团结一心地向目的地挺进。他们来自各个地方,有着不同的出生,说着不同的话语,因为一个共同的理想和信念而走到一起。环境冰冷刺骨,内心却热血沸腾。他们用自己的血肉之躯守卫着祖国,为了人民的解放而做着艰苦卓绝的斗争。他们中的很多人为国捐躯,很多人都没来得及给家人写一封信就永远地倒下了。他们没有在任何地方留下他们的名字,心甘情愿地付出着。“革命烈士永垂不朽。”我们会永远记得你们为国家、为人民所付出的努力,所流下的血水。

历史的长河滚滚地流淌着,炽热的爱国之心熊熊地烧着。许多人做着一些看似渺小、平凡的事,用自己的方式来表达着自己的爱国。先有无数革命烈士为之抛头颅,洒热血,后有无数来者前赴后继。十三亿的人民,十三亿股热血,浇筑起一条通往祖国富强的大道。

我爱我的祖国!

话题作文600字 篇2

很多时候,快乐不仅是成功的喜悦,朋友间的友谊,更是帮助他人后收获的果实。这类的事,我遇上过好几次。

那天,刚补完课的我经过一个拥挤繁华的路口,只见一位金发碧眼的老外正在向别人问路。看他一副很着急的模样,我便缓步地走过去。老外看见我走了过去,和我打了声招呼,就用熟练的英文和生疏的中文与我交流,向我问路。我好心地为他指路,老外很是开心,一脸的感激,忙和我说了好几声“谢谢”,用他生疏的中文,奇怪的语调,说完就离开了。看着老外的背影,回想那句真诚感激的谢谢,那句音调奇怪的谢谢,那句暖人心窝的谢谢。不知为何,我心中有些开心,越走越快,跟随自己轻松的'步伐回到家中。

还曾经有一次,班中有几位同学代表校园出去参加朗读比赛。那日正巧我值日,到了放学时间,他们还没回来。天色有些暗了,我不免有一些焦虑,我叫了几个同学一起帮忙,替那些同学理书包。就在我准备给他们写张便条离开时,“蹬蹬蹬”的脚步声传来。他们回来了,边从我手中接过自己的书包,边向我道谢。“大家都是同学,互帮互助是应该的。”从他们的神色中,我看到了几丝歉意,也看到了感谢,早先的焦虑顿时消失不见,还让我有些莫名的快乐。

其实在帮助与被帮助的时候,我们都会感到很快乐。有时,我的修正带用完了,小A看见了,拿出自己的修正带借给我。她看到我有些不好意思,笑嘻嘻地和我说:“放心用吧,我还有一个。”同时不忘举起拿着另一个修正带的手给我看。

日常生活中的小事,也让我们体会到了帮助他人的快乐。帮助他人的同时,我们自己也收获了快乐,就如那句名言:予人玫瑰,手有余香。快乐是可传递的,这种余香也是可以传递的。如果大家都能收获快乐,也懂得去帮助别人,这不才是这个社会所需要的吗?

话题作文600字 篇3

记得六年级的毕业典礼上,那几颗晶莹剔透的泪,代表着小学生的结束,代表了与小学同学,可敬的老师的分别,饱含着依恋与不舍……

我代表班级,参加了校毕业典礼。每一句深情的话语都叩击着我的心灵,如催泪弹,使我珊然泪下。一颗颗清纯透明的泪水滴在课桌上,“啪啪”的声响,犹如倒计一般,使我觉得与可亲可敬的母校相处的时间所剩无几了。想到这里,我不禁伤感起来。“朋友一生一起走,那些日子不再有……”在众多摄像机下,那些在眼眶里已存储许久的眼泪竟不自觉得掉落。在模糊了的双眼里,似乎又呈现出昔日同学们互帮互助、团结友爱的情景。转头望向窗外,空旷的操场上,好似突然出现了几十个同学,嘻嘻笑笑,打躲避球哩。看!那书呆子,就是那个永远只躲球不接球的同学,正忘乎所以地跑来跑去,似乎在伺机等到一个落在地上的球,然后跑过去,捡起来,传过去。一个永远是躲避球主力选手的同学。没错,就是成天傻笑的那位“十分开心”,手叉腰,双腿弯曲垂直着地,喘着粗所,而脸上不忘挂上笑容,正准备球来时,猛得向上一窜,双手抱紧球。那时,他可真像一张弓。看着看着,泪水又模糊了双眼,这才惊醒:原来操场上一个同学也没有。轻轻地抚摸桌课,两眼盯着它,我茫然了,我自失了,我哭了。

那一刻,我哭了,哭得那么伤心,心如刀绞的滋味我第一次深刻感受到。然而,又那么痛快。汇文一小,百年老校,我的家。你的一个学子即将离开你远航了。我不舍,我哭泣。汇文一小,我的母校,我怀揣梦想,踏入征程,而你,永远都是我的指航标,我的避难所,我的牵挂。“今天我以丁香为荣,明天丁香以我为荣”。我在离开你的那一刻哭了,就像婴儿离开母亲。

话题作文600字 篇4

生活中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美无处不在,它不是表象,而是人们发自内心的感受。美没有极致,只有人们不断的去寻找美的真谛。

黄美廉出生时,脑部神经受到严重的伤害,以致颜面四肢肌肉都失去正常作用,还不能说话。自小落下的疾病并未使她灰心,如今已取得博士学位,成为画家。在一次演讲上,一个学生冒然地问她:“黄女士,你从小就长成这个样貌,你会认为老天不公吗?在人生的旅途上,你有没有怨恨?”

对一位身有残疾的女士来说,这个问题是那样的尖锐而苛刻,大家唯恐黄美廉因此感到难堪,因为,这个问题会刺伤她的心。可是,黄美廉没有这样做,而是微微一笑,转过身来,用粉笔在黑板上写道:我怎样看自我?

1、我很可爱!

2、我的腿很长很美!

3、我的爸爸妈妈很爱我!

4、上帝会公平地对待每一个人!

5、我会画画,我会写稿子!

6、还有很多的生活方式让我热爱

……

黄美廉一下子写出了几十条让她热爱生活的理由,并且,是热爱得那样的理直气壮。看着黑板上写下的理由,整个演讲上鸦雀无声,大家都感动得热泪盈眶。

黄美廉转过身来看了大家一眼,再次转过身去,在黑板上重重写下了她的那句名言:我只看我所有的,不看我所没有的……

自信便是美。

名人如此,我们身边的人亦是如此。

夜,已很深了,窗口的灯却还亮着,手中的红笔不停地跑动,在作业本上画下一个个鲜红的勾叉。老师在灯光下不知疲倦地批改着作业,一道道红色的线条,饱含着老师无言的关怀,在每一面上有力地,重重地划过。翻开教案,一丝丝银白色的发若隐若现,红色、黑色的字错综复杂,衬得白发更加明显。深夜,灯光,老师有些发困,伏在桌上休息片刻,继续为学生的学习操劳。

这,也是美,是老师对学生的关爱。

美无处不在,只要你用心去看,就会发现,原先美一向在我们身边,没有最美,只有用美创造的和谐的世界。

话题作文600字 篇5

我早已习惯了孤独的感觉,那感觉非常苦涩,但却不能一口吞下,非要你慢慢的品味,感受那孤独的苦涩。

总是傻傻的嘲笑自己,笑自己傻,笑自己蠢。为什么会觉得自己傻,其实自己也不清楚。我习惯了孤独的滋味,习惯了回忆。我总是会被落单,在旁边扯出一个最完美的微笑,而在内心默默流泪。我遇到事情时总会逃避,就像我遇到一个真心想要做朋友的一个人一样;我强迫自己去面对而不是去逃避。但我做不到……

我总是静静的守护着定格在时光里的记忆。那些微如毫发的细节,仍清晰地保留着最初的姿态。比如,记忆中的某些人,某些事。闭上眼,还是彼此稚嫩的脸,抬起头,望着天,她们便像清风一样散在天边。我曾在夜里醒来,满心是忧伤,窗外的月光依然明亮,却再也找不回真挚的友谊。我该如何去面对这个真实的世界,这个没有童话的世界。

深夜,我总是躲在被窝里静静地哭泣,品尝这苦涩的孤独的滋味……

从前的我我还天真地认为,这个世界只要付出了就一定会有回报,世界是不会冷落你的,不一定。就算你对人家再好,对人家掏心掏肺,可他会嫌弃你那股血腥味。打你一巴掌,再给你揉几下——这就是人心。可是有的时候,不一定会有人给你揉几下。我一直想做一个遇到任何事都会微笑的女孩子,可是总有人在背后说你矫揉造作。为什么?为什么世界会变成这样?原来小学里的那些人情味都去哪了?

孤独的滋味,太苦涩……

一些事情随时间流转匿沉过去,新的齿轮再次划过,一些撕心裂肺的苦涩也不想重提,提多了,再多的都是难受。

话题作文600字 篇6

说起读书,目前为止在这个家中我排第二还是有人会排第一的,呵呵,开个玩笑。虽然老爸让了我让我当上了家中读书第一的称号,但我心中总是有些不快,因为毕竟我在读书上我还是没有超过老爸唉为什麽呢?所以我发誓要赶超老爸。

从小学的时候说起吧,一二年级的时候那是啥也不懂斗大字不识两个,但是偶特别喜欢看图书,一看就看到天昏地暗,而且有时为了显示自己的“学识渊博”还会去找几本父母的书装装样子,但其实啥也看不懂!每次父母回来说,呦,我们家出了个小博士了,我特别高兴,书一丢便又跑去玩了。这应该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读书。

到了三四年级,认识的字多了,读得书也多了起来,但是后来我渐渐的发现读书真是太没有趣味了,每次写完作业后我还是像小时候一样把书一丢就又跑出去玩了.(可能是小孩子爱玩的天性)每每老师让多多读课外读物的时候,我也就是随手翻翻应付一下,读书真是太无聊了.

但是过渡到五六年级的时候,说也奇怪,刚进入五年级我便一发不可收拾的爱上了看书,总是一放学便抱着个书看,弄的父母都惊讶的说,这孩子变了,因为读书实在是太有趣了,真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还好,亡羊补牢,为时未晚.)我从书中懂得了许多知识,还交到了很多的朋友,在五年级下学期的时候,放暑假后我在天中晚报上发表了第一篇作文《书的魔力》本文便是书的魔力一文的后感。

进入初中后,我才发现这跟小学的读书实在不是一个档次上的书也更多了,在无论是语文,数学,历史,生物。。。。。。都离不开语文知识。我才发现书我真是读的太少了、太少了!于是我发疯似的读书,一有空闲时间就读,那可当真是如饥似渴啊!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时刻谨记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