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喜欢的字作文400字集锦9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你写作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喜欢的字作文400字9篇,欢迎大家分享。

关于我喜欢的字作文400字集锦9篇

我喜欢的字作文400字 篇1

书是人类的朋友,是我们的老师。在我的书柜里有很多书,有科幻书,有童话书,有工具书……其中,那本《细菌世界历险记》是我最喜欢的书。那是去年过年时我自已挑选的新年礼物。

这是一本描写细菌各种习性的书。它是由我国著名科学家和科普作家高士其爷爷写的。书的封面上画着各种各样的细菌,有圆的,有多边形的,有红的,有蓝的,有绿的,还有的全身长满纤毛,真叫人毛骨耸然。

读完《细菌世界历险记》,我才知道原来我们生活中还存在一群人类肉眼看不见的生物——细菌。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小细菌,名叫“菌儿”,它通过一个个科普故事向我们介绍了自已的生活习惯和家庭成员,以及人体里的分布和致病性,提醒我们要讲卫生,不然会得病的。

在众多科普故事中,我喜欢“菌儿”的自我介绍:“我是菌族里最小最小,最轻最轻的一种,小得使你们的肉眼能看得见灰尘纷飞,看不见我们也夹在里飘荡。我比灰尘轻100倍,比苍蝇的眼睛小1000倍。”一下子就引起了我的好奇,迫不及待地看下去。好了我就不多说了,大家要想弄清处“菌儿”是什么,就自己看吧!

我很喜欢《细菌世界历险记》这本书,我要好读书,读好书,读更多更好的书,学习更多更新的知识,才能成为有用的人才。

我喜欢的字作文400字 篇2

汉字是我们祖先智慧的结晶,在生活中,到处都有它们的身影。在成千上万个汉字中,我最喜欢的要属‘众’字了虽然它的笔画只有简简单单的六画,但却包涵了深刻的意义。在我身边不就遇到过这样的事。

那次体育课上,我兴致勃勃地去操场上踢足球,我想:凭我现在的实力,当一个守门员是轻而易举。可没想到却落了个后卫的位置。我沮丧极了,去找当了守门员的沈飞昊诉起苦来,我认为这场比赛对我来说毫无意义,我甚至想退出这场比赛。在足球赛刚开始时,我无精打采,不配合队员们踢球,又一次,因为我的过失,让对手白白踢进一球。中场休息时,沈飞昊鼓励我说:“打起精神来,只要我们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就能反败为胜。”我顿时明白过来。我太自私了,只想着自己,是整个球队失去了很多进球的机会。我在下半场时,打起精神,积极配合队员们踢球,不知是我的表现,还是队员们默契的配合,我们竟赢了这场比赛。

我喜欢‘众’字,因为他告诉我一个道理:众人拾柴火焰高,只有齐心协力,团结一致,才能获得最后的成功。

我喜欢的字作文400字 篇3

我生日那天,外婆送给我两只活泼可爱的小金鱼。我给它们取名叫红红和晶晶

两只小金鱼有着金灿灿的鳞片,那鳞片上金色的光芒通过阳光的照耀反射在鱼缸上。小金鱼的腮上鼓着两个又大又圆的小泡泡。可爱极了,但是,它们有这截然不同的两种性格。红红很害羞,又胆小,晶晶既大方也胆大心细。每当我把鱼食洒进鱼缸时,晶晶总会游过来,把鱼食吃个精光,儿红红却总是躲在一个角落看着晶晶吃,口水都快滴下来了,刻还不敢过去吃东西,好像晶晶会欺负它似的,为此,我还得特地在角落里为它准备一顿午餐。

一次,我在洒鱼食的时候,一不小心把鱼食全倒进了鱼缸,晶晶一看马上冲过去大口大口地吃起来,连平时最胆小的金金也忍不住游过来狼吞虎咽地大吃起来,儿时的我,还不懂事,看到这种状况便高兴地走开了,没想到,地二天,我看到小金鱼肚皮翻上来,它的尸体浮在了水面上。

我知道小金鱼死了,心中伤心不已,十分自责,这件事虽然过去了很久,但我却依然记忆忧新。

我喜欢的字作文400字 篇4

有人喜欢科学家,因为他们拥有广博的知识;有人喜欢老师,因为他们可以教书育人;还有人喜欢警察,因为他们可以给社会带来安宁。而我,最喜欢我的妈妈。

我的妈妈长着瓜子脸,一双大眼睛,两只小耳朵,一张大嘴和个大鼻子,看上去显得亭亭玉立。

我的妈妈很关心我。有一次晚上,我住在婆婆家里,然而不巧的是,到了半夜,我发烧了,婆婆急忙走到电话前,打通了电话,对我妈妈说:“快点过来,你儿子发烧了!”不到5分钟,妈妈急忙赶到婆婆家,帮我穿好衣服。又骑着电瓶车,把我送到了医院。

我坐在椅子上,医生给我挂上了水,妈妈也坐了下来,说:“我帮你焐手吧!”她用那温暖的手焐住我的小手,问我:“冷不冷?”“不冷”。虽然我全身冰凉,但我的心很温暖。我喜欢我的妈妈。

还有一次,妈妈烧了一盘鸡肉。吃饭时,妈妈不停地给我夹鸡肉,说:“多吃点!”而她自己却没吃。“妈,你怎么不吃呀?”我问妈妈。“我不想吃,你吃吧!”妈妈对我说。我心想:这么好吃的鸡肉,妈妈都不吃。当我吃得差不多时,我对妈妈说:“妈,你也吃点吧!”这时妈妈才拿起筷子,夹了一块小的肉放在嘴里。“真好吃!”妈妈说。我又夹了块大的放在妈妈碗里。妈妈对我说:“我不吃,给你吃。”我心里又想:妈妈自己不吃,留给我吃。我太喜欢妈妈了。

这就是我的妈妈。

我喜欢的字作文400字 篇5

我喜欢的小动物它姓“黄”,不要误会,不是“黄飞鸿”,而是小鸟“黄鹂”。它从头到脚一身黄,从远处看特显眼!一双小眼睛炯炯有神的东望西望,好像在说:我还要熟悉熟悉环境呢!毛绒绒的羽毛下面,缩着两个小红爪子。它呀,连睡觉都跟别的鸟两样儿。嘿!真可爱!

黄色的羽毛最令人惊奇。一般的鸟羽毛的颜色都是咖啡色的,显的很普通。可黄鹂的羽毛的颜色却是金黄色的`,真奇怪!我想,它可能是去染过毛赶流行吧!

一双黑色的小眼睛嵌在那小小的头里,一眨一眨的。好像在说:“你们不要再伤害鸟类了!”说的那么凄惨与肯定!

小红爪子从那黄色的羽毛里伸了出来,一伸一曲,好像在领着大家做体操呢!“来,一二三四,二二三四……”红色的爪子在黄色羽毛的衬托下更加突出了黄鹂的美丽。

黄鹂鸟的歌声也是远近驰名的。每天早晨,人家从不睡懒觉,早早的起床,还“叽叽喳喳”的把我也叫了起来。“叽叽喳喳”好像是在说“一年之计在于春,一天之际在于晨”呢!每当我放广播的时候,小鸟也争着说、唱,把整个家都搞得鸡飞狗跳的。

我喜欢的小动物—黄鹂鸟儿有特点吧!其实只要你细心观察,就会发现每一个动物都有它的特点和可爱之处。

我喜欢的字作文400字 篇6

我喜欢的玩具是一把狙击枪,它是我9岁时妈妈送我的礼物。每次我拿起这把威风凛凛的狙击枪,就感到自豪和珍惜。

这把枪全身乌黑发亮,枪身很大很威风;而且有一个狙击镜,就像猎人的眼睛时刻注视着远方的敌人;它还附带着红外线功能,增加了这把枪的射击精确性;枪口黑洞洞的,给人一种威严的感觉,似乎在提醒敌人,时刻都会有子弹从它嘴里喷出;它的胃口可大了,一下就可以装下十几发子弹,威力也很大,可以打下一只小鸟。

想知道怎么玩吗?只要把子弹放入弹夹,再拉一下枪栓,用狙击镜瞄准敌人,动一动机板,子弹就打出去了。怎么样,好玩吗?

有一次,我和朋友打狙击战。我淘气地向他的屁股点了一枪,他发毛了,用枪向我的头打过来,我灵活地一躲,不甘示弱地来了个声东击西,哈哈,我又开了一枪,子弹居然打在他的枪上。他立刻换了一把枪同时上阵,怎么办呢?我想:我先躲起来,等他的子弹费光了,再杀他个片甲不留。呵呵,这可是我刚刚看过的三十六计中的以逸待劳计谋哟。我躲了起来,等他只剩下不多的子弹后,偷偷地露出头,用红外线瞄准他的肚子,嗖嗖的两发子弹,向他打来,子弹打到了他的肚子,然后他只好举手投降了。

每次打完仗,我都会拿帕子擦擦我的狙击枪,给他清洗,我很爱护我的它。我希望着自己有一天真的成为一名狙击手。

我喜欢的字作文400字 篇7

我最喜欢的动物是小兔子。它很可爱,头上长着两只小耳朵,耳朵下面长着像一对红宝石一样的眼睛,身上的毛像雪花一样白白的。

它有时很可爱,有时不可爱。可爱时,我走到哪里它都要跟上。不过很调皮,不时地跑过来跳过去,害得我没法走快。

可是,小兔子有时候很会干坏事。

记得有一次,我到楼下买来一袋萝卜放到桌子上,就去看书了。过了一会儿爸爸过来问,你买来的胡萝卜呢?我说:“不是放在桌子上了吗?”爸爸说没有。于是我就去找,找了半天都找不到,忽然头一转,看见我那淘气的小兔子在桌子下吃胡萝卜。我赶紧走过去,兔子看到我来了,撒腿就跑,跑得比谁都快。

我一看胡萝卜只剩下一个了,而且还是吃了一半的,我笑骂道:“这个淘气的小兔子,真是一头猪,吃了这么多,我一个人都吃不了这么多。”于是,我又向爸爸要了5块钱,去楼下买了些胡萝卜,这回,我一定要放到高处,放到小兔子吃不到的地方。这只小兔子虽然干了错事,但我还是很喜欢它,你不觉得它可爱吗?

我喜欢的字作文400字 篇8

童年似梦,多姿多彩的梦。童年又像小星星,眼睛眨着眨着就躲藏得无影无踪。在茫茫的记忆中,我寻觅着童年的足迹。

对了,那时候,我喜欢鸟儿。它们那自由欢快的歌声常常使我入迷,矫健敏捷的飞翔令我向往。清晨和傍晚,我会坐在家门口,静静地仰望着那些可爱的小精灵:时而停在枝头唱歌,时而又展翅飞翔。我总幻想着,有一天我也可以像它们那样,在蔚蓝的天空中尽情歌唱,尽情飞翔。我总希望着,我也能拥有它们所拥有的那种快乐。

然而,随着人类的成长,随着科技水平的提高、社会经济的发展,现在,鸟儿已经是少见的了。有些地方,甚至难寻它们的踪迹,真是荒无鸟烟了。天,没有以前的蓝。空气,没有以前的清新。虽然条条宽敞的柏油路代替了一下雨就泥泞不堪的田间小路,可股股黑烟也毫不客气地取代了灵动飞翔的小鸟……在这飞速发展令人眼花缭乱的现代社会,美丽的鸟儿失去了它们的家了吗?我所喜欢的那些小生灵将一去不复返了吗?

也许吧。我已经很久没有看见过鸟儿了。

但是,我的梦却始终没有改变。

人们啊,请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也善待我们的家园,保护我们的环境吧。我多么希望仍能像小时候一样,每当清晨起床打开家门时,还会有小鸟从我面前边哼着歌儿边潇洒飞过,每当夕阳西下之时,还会有小鸟停在高高或矮矮的枝头,放心休憩,安然享受。让我们别忘记我们的童年,继续追寻我们童年的梦吧。

简而言之,统而言之。我喜欢鸟,我喜欢鸟语花香的家园。

我喜欢的字作文400字 篇9

“耳朵长,尾巴短,红眼睛,白毛衫,三瓣嘴儿胆子小,青菜萝卜吃个饱。”你们猜这是什么动物?

它穿着雪白的婚纱,美丽极了。它的耳朵长长的,眼睛红红的,像对小樱桃似的,每次只要有人到我家来做客,它都会用它那胖胖的、毛绒绒的身体去蹭客人的腿,好像在说:“欢迎你到我家做客。”

有一次,妈妈看我和姐姐闲着没事干,便严厉命令我们:“你们等会儿给“小金宝”洗个澡,我做完饭来检查。”我和姐姐都挺害怕妈妈的,所以不敢不答应。我们把它从笼子里放出来,它像发疯似的拼命地跳,我们就算怎么跑,也捉不到它。突然,我想到一条妙计,把冰箱里的萝卜拿出来,跑到院子里,用萝卜把它引到水龙头边,就在这时,我给姐姐做了一个“OK”的手势,姐姐虽然开始给它洗澡了,但是它却毫不在意,一双眼睛一直盯着萝卜转。我把萝卜丢给它的时候,姐姐正好洗完,我们俩配合得真好。

它不仅贪吃,而且十分贪玩。有一次,我出去为弟弟过生日,临走时,我给了它一个乒乓球,它刚开始连正眼也不瞧它,但后来,它觉得有点儿无聊,就用手摸了摸它。我回家的时候看到它玩得正嗨呢!

你们知道它是谁了吗?它就是我的小兔子小金宝。我的喜、怒、哀、乐都会与它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