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读后感的作文集锦7篇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通过作文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后感的作文7篇,欢迎大家分享。

【热门】读后感的作文集锦7篇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我喜欢你,才会告诉自己要高贵一些?还记得一起和同学玩的那些幼稚游戏,你总是借着朋友的各种理由来欺负我,还用我的笔在书上画小强。我平静了一下心情,重新坐回你的身边。然后,慢慢的隐没!寂夜楼月,愁雨断,意未绝。可是,此时,我,只能孤独的飞,孤独的飞。

然而,他也是爱国之人。他写出一系列战争乐曲,是他被视作“欧洲之荣光”。贝多芬生性傲岸而自由不羁,但在我眼中,他是一个有铮铮铁骨、不趋炎附势的真君子。他自卑他与别人的不同-耳聋,他害怕别人的嘲笑,正因如此,他还是在不停地创作乐曲,一生都在演绎着内心最真实的感受。

不同于贝多芬,米开朗琪罗是一个疯狂的人。他干上一天活,就得歇上四五天,但是他依然干活,他内心希望得到别人的认可。他喜欢和头脑简单的人交朋友,他会去欣赏他们的乐趣,而自己也会得到快乐;面对权贵,他丝毫不去畏惧,甚至会违背权贵而受到伤害。

托尔斯泰,拥有冷峻的洞察力,对博爱的梦想以及人与人间的和平梦想。他的童年生活是不幸的,父母双双离世,他曾出版《夫妻间的幸福》《战争与和平》《复活》等书。即使如此,这使我觉得他是没有主心骨的灵魂,永远摇摆不定,不往向前。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这本书里写了两位主要人物,那就是马一左和马一右,有马一左的地方少不了马一右,有马一右的地方呢,肯定也少不了他的存在,谁叫他们是双胞胎呢!

马一左是当中的哥哥,他不敢独立睡觉,喜欢晒太阳,喜欢看各类书籍,是一个文静的小男孩;马一右的性格比较粗野,如果高年级的胡子原欺负马一左,他会和他拼命。他喜欢胡思乱想,想象力很丰富。

有一次,班里来了一位新同学叫龙骨,他的学习成绩很差,于是小乔老师命令马一左去帮助龙骨的学习。一开始龙骨还是很认真的听着,过了一会儿他对马一左说:“我不想学了,你走开。”马一左偏偏不走,于是龙骨推了他一下,没想到撞到了墙,老师把马一左送去了医务室,老师回来之后,把龙骨骂了一顿。放学了,马一左和马一右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却发现后面有一个熟悉的身影,原来他是龙骨。马一右挡着马一左,不让他看,还对他说:“走开,你把我哥哥的脑袋撞痛了,要是严重的话,你就完蛋了,我们不想看见你”。说完,他们走了。龙骨还是跟着他们,到了他们家,马太太留龙骨下来吃饭,在饭桌上,先是一声不响地坐在那里吃,没过多一会儿,马太太说:“男孩子之间未免会有跌跌碰碰是正常的。”后来他们又渐渐地成为了好朋友。这告诉我们友谊是最重要的。

这本书我最大的体会在于不管两个人之间发生多大的矛盾,中间只要有友谊,就会成为朋友。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寒假期间,我读了笑猫日记系列中《那个黑色的下午》,这是一本让人非常感动的书,以至于我读完这本书后,回忆起书里的故事情节始终感慨不已。

20xx年5月12日,一场震惊世界的大地震,让那个黑色的下午永远定格在笑猫的记忆中,地震让笑猫一家失散了,笑猫踏上了艰难的寻亲路程。

笑猫在路上无意中找到了他的女儿二丫。二丫在一个废墟前发现一位母亲正躬着身子跪在残垣断壁间,她的双手却紧紧地将一个七八个月大的婴儿抱在怀里。这位母亲已经停止了呼吸,手里还握着一部手机,手机上有条短信写着“亲爱的孩子,如果你能活着,一定要记住:我爱你!”笑猫和二丫不由自主地掉下眼泪。这位年轻的母亲舍身救她的孩子,表现出伟大的、无私的母爱。所以,将来等我们长大了要孝敬母亲,回报母亲。

最让我感动的是一只搜救犬公爵,它救了三十七个人,但是意外的事情却发生了,公爵钻进钢筋交错的缝隙中救人时,不料被一根锋利的钢筋划破了肚子,连医生都没有办法治疗。无奈之下,训导员开枪打死了这只英勇的功勋犬。年轻的训导员心疼得嚎啕大哭,我被公爵和训导员的深厚感情感动得泪流满面,也为公爵的壮烈牺牲感到惋惜。在重大的自然灾害面前,连动物都那么勇敢,为了救人,做出了很多的贡献和牺牲,我们要学习它们那种精神。看到搜救犬的勇敢,想想平时的我,一直在温室中成长,遇到一点困难就当逃兵,真是羞愧啊。

读了《那个黑色的下午》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让我懂得了很多很多……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在读完《周一清晨的领导课》这本书后我感到这本书看似很薄却又很厚,涵盖了作为领导者应具备的知识应明白的道理。他不但提出了领导方式还一一阐明解释了这些方式和道理,管理和自然都是一样的都有他各自的规律,在读了这本书后就我个人而言得到的最大的几方面启发来谈谈我的想法:

一、"要事"第一、坚持就能胜利

我们总有这样的感觉,每天忙忙碌碌,但晚上躺在床上想想今天做了什么;又好像什么也想不起来,作为领导不免会经常遇到像XX救火一样到处救场的遭遇,对此托尼一针见血的解释到——领导的责任就是把要事放在优先考虑的位置。要保持和上级领导有效的沟通,这样你才会清楚你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才可以更有效的制定和完成你的计划,才可以与公司总体目标保持一致。在管理团队时要注意几件事情,那就是要让团队的每一个成员都十分的清楚我们的首要问题是什么,我们的首要工作是什么,这样所有的成员才会为了同一个目标共同的努力。这样我们的注意力就会非常集中,像赛艇运动员一样如果不朝着同一方向划,再努力划也不会取得胜利。一旦下属知道了什么是要事就知道区分事情的轻重缓急,做事效率也会大大提高。接下来作为领导就不断激励提醒员工保持这样的信念,装满"动力"的桶激励,对一个人来说短时间内有效,但持续的时间不长久,像洗澡一样,不是洗一次就能干净很长时间,需要天天洗澡才能保持干净。

二、宁缺毋滥,精挑细选

《雇佣合适的员工》一章讲到合适的员工才是公司的最大财富。团队是活的,是要有人员流动的,既然要补充新鲜血液就得重视新人的挑选。就要认真甄选员工不要为了填补一个职位的空缺而降低标准,若那样你会付出更大的代价。公司中最大的问题是团队由不适合的员工组成,比起团队中都是不合适的员工来说竞争者对我们的危害要小多了,所以我们在选择员工前应该对员工进行全面的了解,招聘前认真准备面试题目,每个职位至少确定3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每人至少面试3次,招聘面试过程中避免感情用事,请其他部门一起做评估。通过评估最后确定最佳人选来加入我们的团队。精挑细选出来的员工管理起来才会轻松。指导每位员工让他们变的更加优秀,调整那些在其位不不谋其政的员工。

三、承担负责、解决问题

《周一清晨的领导课》中司机与乘客的关系,当一个人由普通员工变成领导,权利变大了的同时也失去了作为普通员工享受的一些自由。不能肆意谈论上司。不仅要为自己的时间负责同时还得为别人的时间负责。书中说:"当遇到问题,你横加责备时,你的注意力集中在过去,如果你承担了责任,你才会将眼光投向未来,只有你承担了所有的责任之后,你才能做好计划来达到自己的目标。"假如他是一个组织的经理或领导者,是个负责任的人,能如书中所述这样做,能主动做好管理工作,我想这个组织一定是个很有凝聚力的组织。因为,负责任是一种态度,是一种精神,也是一种品德。同时,负责任的人又必定是一个有大胸怀的人,这样的人,能尊重和信任他人,同时又能赢得别人的尊重和信任,和这种有责任心的人在一起,我们能收获感动,他的行为必定能影响我们,一种对我们产生积极向上的影响,这样的组织怎么会没有战斗力?怎么会没有凝聚力?答案是肯定的:这样的组织一定会有战斗力和凝聚力!领导们的问题又分为两类。

其一,是能力不够,不能意识到本部门的所有问题都是自己的问题,在他们看来,除了自己做错的事情才认为是自己错了,下属的错就应该责任到人,由下属自己负责,这样的领导也许个人能力强,但真不适合做领导,如果要做,就必须好好的学习,提高认识。

其二,有些领导专业知识过硬,但心胸狭小,且任性,自己不能接受批评,但自己又可以随意的批评别人,对别人责全求备,不顾及别人的感受,没有一个领导应有的包容心。正如《周一清晨的领导课》中所云,有些优秀员工的离去实际是他们炒了上司的鱿鱼,而不是对公司有意见,如果他们的上司能够积极的改变自己,他们对公司是有感情的,还会回来的。

四、退出舒适区,进入进步区

变化就像呼吸一样自然,但很多人也包括我会拒绝这样的自然。托尼总结了几点:

1)变化超出了我们的控制,每当失去控制的时候我们就会变得焦躁不安。

2)不明白何以要变化

3)觉得自己无法成功应对变化,缺乏自信。

4)感觉付出的代价会高于回报。终其原因人天性是喜欢稳定和舒适的,而变化意味着要走出舒适区,迎接很多的不确定性。但变化对于进步又是不可或缺的,纵观历史长卷,莫不是一次次的技术革新,我们现代人的生活又怎能如此缤纷绚烂。我现在也真正认同要进步就要积极改变,而一个优秀的领导者必然是能带领下属适应各种变化并积极做出反应的人。

学习本是人的天性,每个人天生就是积极而出色的学习者,人的很多行为,知识和能力并非天生,都是后天学习得来的。我们有很多很会读书,很能学习的同事,公司这次又营造了这么好的学习氛围,让我感觉很庆幸。立足当今社会,就应该不断的学习,终身的学习,除了学习我们所从事的专业知识,还要通过不断的学习,渐渐深入到哲学的方法论层次,使组织中形成整体坚实而统一的价值观,让我们的同事对公司目标产生高度的认同。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赌徒有什么自信?你一定不知道吧!我也是读了这篇文章才知道,赌徒也有一些不为人知的秘籍,才造成这个自信的呢。不过,这个秘籍有没有用呢?就让我们一起来探索一下吧!

虽然赌徒们在赌桌上吆五喝六的,那就是因为他们有自信。他们信心十足,总是坚信自己会赢钱。他们容易陶醉在错误的判断中。

为什么说是错误的判断呢?那是因为愚蠢的赌徒们是这样思考的。比如说,前几把轮盘上出现的都是红色,他们就会认为红色出现的概率会比较大,一直把钱押在红色上。或者有些人自以为懂得一些概率知识,认为红色出现过几次,也就意味着黑色要出现。即使这次不出现,下次也会出现。看他们的理解,你认为对了吗?我认为是错的,作者也是这样认为的。赌盘上,这种“概率知识”,是不可有的。你因为这个就变得十分自信,未免可笑了一些。

可笑就在于,赌盘又不是人,它没有记忆,更不会理你是谁。你只能碰碰巧,押哪个,不像还有概率,现在是红,下次是黑。这样,干赌场这活儿的干脆别干了,干下去照样是破产。所以,这种概率绝对不可能。

另一种人,就更可笑的认为,人家中了我肯定也能中一回。老兄,我问问你,你是不是太过自信啦?就算报纸上报道,XX人因为中了彩票一夜暴富这些信息。那你觉得自己也能中吗?大家蜂拥而去,在赌桌上倾其所有,虽然两手空空,但总觉得自己离发财一步之遥。你这样想,那就错了,你怎么知道是你?人家赢了是他好运,可那并不代表你也会赢。

对这些“倒霉蛋”赌徒,我只能对他们说,你们就像傻子一样,满怀信心地进入赌场,直到输掉你们口袋中的最后一枚硬币。

读后感的作文 篇6

最近,我读了一部小说——《荒野的呼唤》。这部小说由两部分组成,其中一部分是《荒野的呼唤》。我读后深有感触,可谓百感交集。作者杰克·伦敦带我走进动物的内心世界,让我能以动物的独特视角去审视这个世界。

小说记叙了一只名叫巴克的大狗,从小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终于有一天,巴克不小心被狗贩子卖到了加拿大,开始与弱肉强食的恶劣环境抗衡。它被卖给了一支雪橇队,与队里的雪橇狗们同担风雨,共历坎坷。但是,残酷的环境还是把巴克击垮了。它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正当它奄奄一息时,却被好心的约翰·桑顿收留,并感受到爱的力量,在约翰·桑顿遇害后,巴克知恩图报,挣断了与人类社会的最终纽带,在荒野的声声感召下,汇入狼群。

读完这部小说后,我心情感到格外的沉重,有一种类似饥饿,却又不能用食物填饱的感觉,特别是读到最后一段,约翰和所有营地成员被土著人杀害后,巴克愤怒地报了仇,并坐在埋没约翰的水塘边静静地愣神,惨白的月光洒泼到湖面,使得一切都是那么朦胧,那么凄惨,到处弥漫着血腥的气息。我好像身临其境,不禁升起一丝对巴克的怜悯之情,想起它与约翰结识后所经历的快乐和忧愁……点点滴滴流露出他们彼此之间互相的关爱。现如今,在这个世界上惟一爱着它的人死了,巴克没有了精神寄托和牵挂,怎能不让人惋惜呢?看到这儿,我不禁潸然泪下。

回忆巴克的生活经历,我深切地感受到环境对于性格的塑造作用。像巴克,从小养尊处优,以至于它变得娇孝柔弱,容易被击垮,但是,当它被贩卖到北国之后,适者生存的恶劣环境使得它不得不为了生存而磨炼自己、考验自己,逐渐成为生存的强者,颇具王者风范。这都是环境对于性格的影响。在现代社会中,环境的感染以及生活的影响同样对于我们十分重要,环境决定了我们成长的轨迹和道路。现代社会竞争激烈,同样有着优胜劣汰的规则,如若我们像原来的巴克那样,必定不能迅速适应风云莫测的社会而遭遇淘汰。因此,我们只有自力更生,学会各种生存技能,才能在社会立足生存。

当然书中讲到的关于环境激发内心世界的野性也很重要。如若巴克一直呆在家里,或许永远都是一条帮助人类,与人类早夕相处,只会乖乖索取食物普通狗,而巴克却被贩卖到了北国的荒蛮之地,从此命运被改变。为了适应环境而生存,对于巴克来说,生存就得杀戮,它在生存中学会了杀戮,杀戮让它取得了令所有雪橇狗都敬而远之的地位,杀戮让它在为约翰报仇后获得了极大的成就感,这一切的一切都在逐渐激发着它内心的野性。对自然的认识,对自然渴望在它的心里产生共鸣,荒野的呼唤唤醒它尘封的野性,虽然,约翰的爱冻结住了巴克对自然的向往,但是,这只是短暂的,约翰成为最后一根套在巴克脖颈上的纽带,这是它与人类社会最后的维系,是爱的纽带。最终还是断了,巴克挣脱了束缚,获得了自由,遁入森林,汇入狼群,成为一只真正的狼。正像书中那首诗:

热望本已在,

蓬勃脱尘埃。

沉沉长眠后,

野性重归来。

巴克带给我的启示是巨大的,内涵也是丰富的。现在我正在阅读《荒野的呼唤》的第二部分----《白牙》,它与上一个故事完全相反,相信它也能给我带来不小的收获。

读后感的作文 篇7

他大学毕业后来到山区教书。在一次火灾事故中,用草泥做成的教室已经不堪一击。老师把学生们一个一个地背了出来。三十多人呀!他最后冲进去的时候,火场里只有两个学生了。他犹豫了一下,抱起其中一个孩子就跑。安全带出后,老师拖着被火烧伤的身子,又跑进去。可他再也没出来······事后,那个最后被救出来的孩子说,没被救出来的那个孩子,是孩子的老师······看完这篇故事,我的心中充满了对那个老师的钦佩。希望他和他的孩子,能在天堂生活得幸福。

我记得上小学二三年级时,发生了四川的特大地震。其中有不少感人的故事:

一个老师和他的学生们正在上课,地震忽然开始了。大家争先恐后地跑出去。在楼梯上,一个弱小的女孩子被落下的石块划伤了腿。老师急忙扑上去,把女孩安全地罩在了自己的身体下······

这样的故事有很多很多,可一直让我不解的是,在第一篇故事里,为什么那个男老师不救自己女儿,却救一个和他没有任何关系的人呢?我想,这就是一个身为老师应该做的吧。(逗说:想不明白,那个老师为什么不救自己的孩子?所以把问题留给了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