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篇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看到王老师发的主题之后,我便想起了《狼国女王》这本书,因为它有趣而惊险的故事。

之所以我喜欢这一段是因为这里面的紫葡萄很勇敢,更是因为他很坚强,他为自己的族群增添了一份光彩,接下来就让我为大家介绍一下里面的故事情节吧,还要讲一下我为何喜欢这一本书的内容。

狼王盔盔为了救自己的女儿葬身虎口,许多公狼都想获得狼王这个位置,而年龄最大的老母狼,为了不让自己的族群继续争吵,便让紫葡萄继任了狼王,因为他在紫葡萄的身上看到了狼王的气势,紫葡萄最初并不想当狼王,但是都不想让自己的狼群发生争吵,就只好做了狼王。

紫葡萄当上狼王之后,酸甜苦辣都尝过,进管早就不想当狼王了,可是他却不想让自己的外祖母伤心。最后紫葡萄带领的狼族就只剩下四五条母狼、六条幼狼和一只公狼了,想知道他们是怎样生活的吗?后面的故事可是更加精彩!

只剩下这十几条狼之后他们又遇见了另一个狼群,紫葡萄记得这一只狼群是他救过的,在冰天雪地他们打败了咬死狼王盔盔的那一只老虎,两只狼群并合为一体,紫葡萄又继续当上了狼国的女王,接下来遭遇到故事我可就不知道了,真的要给你讲一讲这一说我喜欢的地方。

《狼国女王》这一本书是由沈石溪写的,他写的书籍我都特别喜欢大多数都是关于动物类的,可是我却偏偏喜欢这一本书,其中他讲了紫葡萄的传奇故事还讲了母爱的力量,里面不仅讲了紫葡萄带领的狼群的惊险故事,还有紫葡萄对自己五个孩子的关爱和宠爱,虽然自己的宝贝都一个一个的走过他的身边,可是他还是要让自己的狼族生活得更美好,最好不要让自己光想起他们的事情,否则就会对不起自己的一生,紫葡萄就是用这样的事情把自己的狼族壮大的更好。

大家听了我对这一本书的简介,希望大家都可以拥有它或爱护每一本书,因为每一本书都是有他自己最珍贵的地方。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美国作家马克.吐温曾写过一本书《汤姆。索亚历险记》。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因为它给我带来了许多乐趣。

这本书里一个小男孩叫汤姆.索亚。他是一个有趣而又调皮的孩子。他的妈妈和爸爸很早就去世了。现在与他相依为命的只有他的姨妈和弟弟。每当汤姆表现好的时候姨妈就会很开心的表扬他,但他要是敢犯错的话,就会受到严厉的惩罚。

一次,她罚汤姆刷墙。对于别人来说刷墙就是一件普通的工作,但对于汤姆来说却让他烦透了。

于是,他就想出了一个办法。他对一个小男孩说,这刷墙可不是一个普通人想刷就刷的,只有个别人有资格刷这面墙。于是小男孩越听越有兴趣,说:“能让我刷一下吗?”“不行,除非你用什么东西来换。”于是这个小孩用苹果和他换刷墙的机会。后来越来越多的小孩用自己的宝贝换取了刷墙的机会。汤姆什么也没做,而那些小孩辛苦刷墙,却丝毫没有察觉到自己被汤姆骗了。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它不但有趣,而且还告诉我一些哲理。它让我明白了工作是被逼着做的事情,而玩是自由自在不会被逼着做的事。有时候这两种事,其实就是同一件事。比如,书中的刷墙这件事。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妈妈送我的生日礼物是一本书,起初它让我很生气,因为与我期待的礼物不同,于是我就把它堆在书桌的小小角落。在偶然的一个平静午后,我随手一翻,它就此成了我的良师益友,更丰富了我的心灵。

以前的我一遇到挫折,就只会摆一张苦瓜脸,埋怨这个,抱怨那个,成天只想为什么他比我聪明?为什么她成绩那么好?从不去想想他们背后的努力,直到我和 心灵鸡汤”这本书相遇,才知道原来会成功,是因为他们付出自己的心力比别人还多,花的时间比别人还长,所以才会有这么璀灿的成果。

这本书提醒了我,不要让自己整天都活在埋怨的世界,这会摧毁自己的信心和勇气,人要往好处想才会有更美好,更光明的未来。这本书在我伤心时安慰我,鼓舞我信心勇往直前;在我失望时告诉我,振奋我精神继续努力。

书中有一篇令我印像很深刻的故事,有个小男孩,每次他遇到困难和挫折,就选择放弃,所以做事从来都没有成功过,但是直到有一天,学校来了位新的自然老 师,那位自然老师陪着他一起克服许多事,即使失败了也没关系,仍笑着帮他加油,从此之后,他就重拾信心,懂得只有重新再来一次,努力的克服它,人生才有进 步的动力。

因为有了这本书,我学会了许多人生的小道理,所以现在的我对未来的每一天都充满了希望,从希望中发现生活处处是美。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由于一个特殊的原因,青铜和葵花走到了一起,他们一起生活,一起成长,虽然贫困,但快乐又美好。生活不可能一帆风顺,在葵花12岁的时候,被命运召回了自己的城市。从那以后,青铜天天坐在大草垛上,遥望着葵花消失的地方……读到这里,我的眼睛湿润了。生活是痛苦而又冷漠的',命运活生生地把两个孩子分开。当青铜遥望着葵花时。我想:葵花也在遥远地回望着大麦地,回望着青铜。

这本书,写尽苦难,把苦难描绘到深刻,写尽美好,把美好描绘到极致,写尽大爱,把大爱描绘到充满生机与活力。这本书写出人性中的真善美,写出了孩子的纯真。人去了,但情还在。这里深得人心的美好悲剧吧。当葵花要被带回城市时,全村都震动了,其中有一段这么描绘‘’门外的人一起喊,你们不能带走孩子!‘’葵花走了,青铜一家人都难过至极,尤其是青铜,呆呆地望着葵花消失的地方……

这本书中,最让我忘不掉的人物是葵花,她是一个纯真善良又懂事的女孩,她的童年充满了曲折,但每次的困难都让她更加坚强。她为给奶奶治病,甚至一个人跑去江南采银杏,要退学。青铜也让我不能忘掉,他和葵花一样,也纯真善良,但他美中不足是一个哑巴,他默默地为葵花奉献。

青铜葵花是两件不同的东西,但合在一起,是一件艺术品;青铜、葵花是两个不同的人,生活在一起就是最好的童年。青铜葵花是一首诗,是一首歌,是一幅美丽的画卷……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读书使人充实,又使人快乐。

小时候是爸爸妈妈读书给我听,后来学会拼音就自己看有拼音的书,到现在认识的字越来越多我就自己看,我最喜欢看《野生动物画报》。在我的要求下,妈妈给我订了一年,它是每月一期,每到10号的时候我就盼它早点到来。每当书拿到手的时候我就迫不急待地读起来。刚拿到书的几天,课间十分钟在操场根本看不见我的身影,我在津津有味味地读书呢!就连在家上厕所的时候,我都要看一会儿。这本书包括奇趣大自然、野性大地、真相实验室、森林故事会、超级冒险家几个部分。其中我最喜欢奇趣大自然和森林故事会。奇趣大自然讲的是一些大自然的奇趣的动物和植物,有一期介绍了隐居在马达加斯加丛林中,古怪又神秘的叶尾壁虎家族七兄弟,让我大开眼界。森林故事会的一则故事《落难公主重返鬣狗国》紧揪着我的心,让我一直期待下一期的故事内容,它运用拟人的手法,写出了鬣狗如何战胜狮子,夺得领地,又如何失去,之后又重新夺回王位的故事,故事内容引人入胜,优美的词句让我看了一遍还想看一遍。

同学们,读书既能丰富我们的课余生活,又能开阔我们的眼界。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同学们,让我们一起来读书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茫茫书海中,要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欢的,实在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要我说出一本中意的书,那就非《淘气包马小跳》莫属了。

《淘气包马小跳》再本书在我上一年级时候看见四年级的大姐姐在上阅读课时借给她弟弟看的,当我看见这本书书面上的一个小男孩时,我就开始丰富地想象了:这小男孩是不是很淘气?为什么他头上要戴一个鸭舌帽?他叫什么名字……总总问题让我不经想看看这本书里面到底写了什么?放学后,我就一直缠在妈妈身边,向她要这本书,妈妈为了让我更好的用功学习便说:“宝贝妈妈答应你,但是你必须要连续考四个一百分,我就帮你买全套,而且每天唤上都读给你听。”这时我的心情又高兴,又失望。之后的几天,我认真完成作业。每天都学习到八点钟。

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考到四个一百分。在放学时,我的心情不知用什么词语来形容了。

现在我已经是五年级这本书中马小跳虽然淘气,但他是个正直,勇敢,内心充满爱心的人,我相信世界上很少有人是这样的,更让人羡慕的是他有一个天真老爸,和宝贝妈妈,他们是多么的善良,天真!

《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犹如一杯水中的巧克力,看起来就像在细细地品尝这美味的茶一样。

《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在我孤独的时候,让我走进一个童话世界,在我迷茫时,让我无比的依赖。

《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很多快乐,让我的人生有了一个快乐的成长。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因为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的到了一本书——《小王子》,这个简简单单的故事,让我思考了很久很久。

一位生活在遥远星球的小王子,因为与他心爱的花儿闹别扭,同时也在好奇心和探索精神的驱使下,离开了他心爱的花儿,独自一人去其他星球冒险。在各个星球,小王子也见到了各种各样的人。高高在上的国王,爱慕虚荣的先生,嗜酒如命的醉汉,稀奇古怪的商人,忙碌的点灯人......他们都让小王子感到好奇怪。

最后,他降落到地球,与一位失事飞行员成为了好朋友。孤独的旅行,让小王子对人生有了新的理解,年幼的他道出了许多人生秘密,让飞行员大吃一惊,这些秘密,即神奇,又有着深刻的道理,就像译者在序言中所说的,《小王子》是一本适合孩子,又适合大人阅读的书。

小王子的天真,与文中的大人们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些大人们应该都忘了,自己也曾是个孩子。我想,这一点等我长大后,我肯定不会忘记。小王子最后选择了在毒蛇的帮助下,以灵魂的形式,离开了不属于他的地球,回到了花儿的身边,回到了属于他的B—612号小行星,过回了他以前的生活。在小王子临走前,他还劝飞行员不要来送他,因为他担心毒蛇会攻击飞行员。在地球上生活的最后一刻,他还在用自己稚嫩的心为别人着想。结局有点儿悲伤,但我认为小王子选择得对,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对于小王子来说,他需要B—612号小行星上的一切。

“只有用心才能看到本质——最重要的东西眼睛是无法看到的。”这个被大人忽略的真理,由老狐狸说出口,被小王子所发现。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德国大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我非常喜欢读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小故事,大道理》。

这本书的内容十分丰富,它用一个个令人回味无穷的故事向人们阐述了很多道理。我觉得它像一位无声的老师,在潜移默化中,告诉我们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教育我们该怎样做人做事;我又觉得它像一场温暖的春雨,轻柔地冲刷掉我心灵上的污渍,使我成为一个品格纯洁的人。总而言之,读了《小故事,大道理》这本书,我真是受益非浅。

其中一个小故事讲的是美国前总统罗斯福家失盗,被偷去了许多东西,当朋友安慰他时,他却说:“谢谢你的关心,我很好,感谢上帝:因为第一贼偷去的是我的东西,而没有伤害我的生命;第二,贼只偷去我的部分东西,而不是全部;第三,最值得庆幸的是,做贼的是他,而不是我”。对任何人来说,失窃是件不幸的事,而罗斯福却找出三条感恩的理由。看了这个小故事,我感到非常汗颜。在这之前,我常常为自己过重的学习负担而烦恼,羡慕爸爸妈妈小时侯作业少,学习轻松,没有没完没了的考试,不用 弹琴唱歌。甚至当爸爸妈妈告诉我,他们小时侯放学后要出去割草,洗衣,农忙时要下田帮大人干活时,我都满不在乎地说,我不愿意现在这么辛苦地学习,宁愿和你们小时侯一样干活。可当我看完这个故事,换一种思路再来看待两代人的学习和生活时,我却为自己是生长在这个时代而感到幸福。现在的我虽然学习任务重了一点,可我想吃什么都有,想穿什么都有,出门有汽车,天热有空调,无聊可以看电视,和同学打电话。弹琴唱歌虽然辛苦了,可我学到了很多本领,当同学们羡慕我歌唱得好时,我不都应该感谢父母培养了我,给了我机会吗?从此以后,我也要学罗斯福一样感恩社会,知足自己的现状,笑迎充满希望的明天。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读书可以帮助我们增长见识,开阔眼界,提高写作能力。在众多的书籍中,中国四大名著可是中外闻名。平时喜欢读书的我无意间捧起一本四大名著中的《水浒传》。没想到这本书使我越看越爱看。

《水浒传》共有一百零四回,书中写了一百零八位好汉陆续被逼上梁山,宋江领导农民起义的故事。这本书写于元末明初,作者是我国著名作家施耐庵,它形象的反映了封建社会的现实。书中对人物的描写栩栩如生,着力刻画了广纳贤士的及时雨宋江;足智多谋的智多星吴用;勇武刚烈的山东好汉武松;见义勇为的花和尚鲁智深;鲁莽可爱的黑旋风李逵等等鲜活生动的英雄形象十分吸引人,书中的故事个个也使我印象深刻。

最精彩的要算武松打虎了。那天武松和宋江、柴进告别后,走到景阳冈上喝了十八碗酒,听说山岗上有一只恶虎,已经害了三四十人,武松便想帮百姓除掉老虎。他趁着酒力,踉踉跄跄的穿过树林,躺在一块光溜溜的大石头休息。就在这时,老虎猛的扑过来,武松一跃而起手拿哨棒拼命打向老虎,老虎一跳,棒子打在松枝上断成了两截。老虎发怒了,连续几次扑向武松,都被武松巧妙的闪开了。说时迟,那时快。武松瞅准时机翻身跳到老虎的背上,双手揪住老虎后颈,一阵拳打脚踢,不一会儿老虎就断了气。从武松打虎这件事中,我不仅被他的豪爽和勇猛所震撼,还被他为民除害的精神所感动

《水浒传》这本书里的每个故事都会让人回味无穷,也会被其中人物的勇敢、坚忍、友爱、自强等品质所感染。并从中受到教育,这正是我喜欢《水浒传》的原因,也正是这部名著的魅力所在。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如同灯盏般照亮我前进的道路,如同一把钥匙,为我开启智慧的门窗,书,如同……书是我们生活中的启明星,书是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朋友。

长这么大了,我也读了许许多多的书,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格林童话》,里面的内容都是一篇篇精彩的故事,读这本书时,与其他书不同,读别的书总是不想读,读了也是心不在焉,可读这本书的时候却全神贯注,百读不厌。读的时候有我对狠毒的王后的恨痛,也有我为卖火柴的小女孩的可怜而忧伤,里面的故事有趣又让人深受启发,也让我和这本书一起活动,我仿佛自己就是这本书的人物。

有一次自己竟读书读的着迷,被妈妈骂了一顿。那天下午我帮妈妈做完家务又如约地坐在自己的学习桌上全神贯注的读那本书,当读到恶毒的王后给白雪公主吃了半个有有毒的苹果就立刻昏倒在地时自己心里就特别担心,心想:白雪公主是这个故事的主角,她怎么能死呢?我还安慰自己,她是这本书的主人公,一定会因为什么阴阳差错,公主又活过来果然不出我所料,他又活过来了,原来用苹果卡到喉咙里了。时间很快过去了,妈妈也做好了晚餐,和自己仍沉浸在这本书中,妈妈喊我吃饭,自己也没听见,也不知妈妈什么时候过来把我的书拿走了,我只好过去吃饭了。

吃完饭自己什么也不干,拿起书又开始看了。白雪公主也特别善良,养了许许多多的小动物,那些小动物受伤了,是白雪公主给它们包扎;饿了是白雪公主给它们食物;冬天冷了,是白雪公主给他们温暖。我被白雪公主的善良深深打动。

在书的海洋里,我们收获了知识,长了见识,懂得了人生的道理,让我也从中受到了启发。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

古人讲:“布衣暖,菜根香,还是读书滋味长。”阅读是每个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也是对人类心灵的净化和捍卫。

我曾拜读过沈石溪的动物小说集,也曾迷恋过曹文轩的《青铜葵花》《草房子》等文学作品。但我最喜欢的是高士其爷爷写的《细菌世界历险记》。阅读这本书,犹如享受美酒加酿,回味无穷。在这书中,我们可以穿梭时空,遨游天下,领略别具一格的风景。

作者把自己当作是恶毒的细菌,为自己辩白。又承认自己的罪过,使我详细了解细菌的习性。小小的菌儿神秘地告诉我,它是世界上最小最轻的一种生物。它小得让我们的眼睛看得见灰尘纷飞,却看不见它们夹在里面漂游。好几十万个它挂在苍蝇的脚下,轻的连苍蝇也不觉得重。因为菌儿的身体比苍蝇的眼睛还小1000倍,比最小的灰尘还轻100倍。小小的菌儿自豪地告诉我,虽然它们和蘑菇同样是菌类,但是它们却不像蘑菇一样被人类称为山珍,随时都有变成盘中餐的危险。小小的菌儿又偷偷告诉我,人类的肚肠是它的天堂。在那儿没有干焦冻饿的恐慌,那儿有吃不尽的粮食。它们心狠手辣,无恶不作,趁人不备,溜入人的体内,使人类患上可怕的肺炎,疾病,癌症等。

人类时时刻刻都受到细菌的威胁,有无数人在它的魔爪下丧生。高士其爷爷在二十三岁时也遭到了它的突然袭击,导致全身瘫痪。但他并不屈服,他坐在轮椅上坚持为传播科学知识而奋斗着,成为世界上著名的科学家。科学没有国界,世界上还有许许多多的像高士其爷爷一样的科学家在忘我的工作。他们告诉我们,病菌虽然可怕,但是随着科学事业的发展,人们渐渐地病菌的真面目,找到了它们的魔窟,及时地用消毒手段消灭他们。

《细菌世界历险记》让我在妙趣横生的语言中进行了一次科学之旅,得到了意想不到的收获,感到了细菌世界的风采,更对科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

“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是啊!书,像一座灯塔,指引你前进的方向;书,像一个热气球,带你在知识的天空中自由翱翔;书,向一架望远镜,让你看到外面精彩的世界……

我读过许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便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那本《第七条猎狗》。书中主要讲述了这样一个感人的故事:

有一个老猎人,名叫召盘巴,他先后养过六条猎狗,可都被他淘汰了。然后他又养了第七条猎狗,也就是我们的主人公——赤利。赤利非常健壮,令召盘巴十分满意。可是有一次,召盘巴带着赤利去打猎,不小心踩到了眼镜蛇的窝,眼镜蛇张着血盆大口,准备去咬召盘巴。而召盘巴这时正在和野猪搏斗,没有注意到自己的危险,赤利看见了,立刻扑过去咬眼镜蛇。

但召盘巴却误以为赤利是因为惧怕野猪而退缩了,他甚至想要杀死赤利。最后,赤利在召盘巴的孙子——艾苏苏的帮助下逃出生天了。

有一天召盘巴和艾苏苏去放牛,不幸遭遇了一群豺狗攻击,这时,赤利出现了!它咬死了所有的豺狗,自己却受了重伤,更令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赤利还是这群豺狗的首领!

故事写到这里就结束了,我想,赤利可真是一只忠诚的狗啊!

在我们身边,也有像赤利这样不忘初心、懂得感恩的狗。有一次我在电梯里碰见了一位叔叔牵着一只小泰迪,我羡慕地说:“叔叔,你这只小狗好可爱呀!”“这只小狗呀,是我捡到的。”叔叔说,接着他给我讲述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一天晚上,叔叔在小区附近散步,看见一只没有主人的小泰迪,浑身脏兮兮、饿得骨瘦如柴。叔叔见它可怜,于是买了一袋狗粮给它吃。从此,小狗每天都形影不离地跟着叔叔,就像叔叔身边的小保镖一样。这只小狗可真是像赤利一样懂得感恩啊!

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如果你善待它,它就会回报你更多,甚至像赤利那样付出自己的生命!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

我看过许许多多的书,也许你会问我:“你最喜欢一本什么样的书?”你可能会继续:“文学?科学?……”,而我会说都不对,我喜欢看的书是科幻类的——《果核战记》。

《果核战记》一书,是发生在三零一二年的一个故事,那时全球变暖,海平面上升了两百米,一部分陆地被海水侵占,地球资源就要用完,促使科技飞速发展。为了保持地球在各星球中的王者地位,所以要找到更多的能源,无奈之下,人类只好将目光放到了外太空。

在炎光与苏丽儿还只有六岁的时候,他们的父母已经成为了到外太空寻找新能源的——寻能者。然而在这两个小孩不知情的情况下,他们的父母就被派到了Z星系去寻找供给地球的新能源。令他们不可接受的是:他们已经快五年没有见到自己的父母了!更无法接受的是:他们已经快三年没有接收到父母的任何消息了,只要这个三年的期限一到,他们的父母就会被定为叛离者,那他们俩将永远见不到他们了!所以,炎光与苏丽儿必须找到父母的信息或者想办法逃出地球……

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一会儿高兴,一会儿失落,真可谓是一波三折呀!

在我买回这本书的第一时间,我就打开书,看了起来,没过多久,妈妈提醒我:“该睡觉了!”,我只得无奈上了床,可是过了一、两个小时,我还没睡着,心里老是想着炎光与苏丽儿……

终于,爸爸妈妈都睡了,我轻轻地起床,打开台灯,像一只小老鼠一样偷偷摸摸地翻开了书,一直看到深夜两点半,终于看完了它,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为了这本书,我还跟妈妈吵了一架呢!妈妈说我要多看一些文学作品,像《根鸟》啊、《狼王梦》啊,它们里面有很多好词好句,而科幻类的书对写作的帮助几乎没有。

虽然现在,我也开始看文学作品,但是,不得不说《果核战记》的情节最牵动我的心,所以它依旧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4

我有一本《成语故事》,我很喜欢它。它的封面是一幅描写春天美丽风景的图画,画面上有绿树和绿油油的草地,以及连绵起伏的群山,就像一片绿色的海洋。

这本书上每个字都加注了拼音,而且每篇故事都配有精美的插图,以便读者小朋友可以一边读,一边联想,在轻松自然的状态下更加直观地体味故事情节的奥妙,从而更好地吸收书中的知识哲理。

这本书上收录着很多著名的童话故事,如:《拔苗助长》、《叶公好龙》、《掩耳盗铃》、《守株待兔》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守株待兔》,主要讲的是一天,一个农夫在田里中天,突然有一只兔子飞奔而来,不小心一头撞到了一棵大树上,农夫连忙跑过去一看,是一只兔子。农夫把它拎回了家里,第二天,农夫来只坐在大树下等兔子来撞,什么也不干,可是一天过去了,农夫什么也没看见,就这样一天又一天地过去了,农夫不但再也没有见到兔子,而且麦田也枯黄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人不能不劳而获,心存侥幸,做事要脚踏实地,实事求是。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

书是一位朋友,充实了我们的生活,带我们遨游知识世界,让我们活得有意义。我是个小书虫,爱看形形色色的书。

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本书,那就是《托莱摩斯的面包房》。这本书的作者是日本作家小仓明,绘图者是日本人石仓欣二,翻译者是侯鹏图。封面上画着主人公博鲁特,手里捧着一袋面包,似乎要给别人送面包。

故事内容有很大的吸引力,令人感慨万千:两家面包店老板的技术都差不多,为什么最终的结果不一样呢?原来博鲁特做面包只是为了得到“面包王”大赛的冠军。他太在乎做面包的技巧与烘焙的手法,认为自己的面包不需要再改良了,从而忽略了水的选材是面包口感改良的关键。博鲁特当初选择面包师这个职业是因为做面包让他感到快乐,如今的他被荣誉与虚名蒙蔽了双眼,只为冠军能带给他满足感而做面包。而对面面包房的老板用充满爱与真诚的双手去做面包,用心去体会面包给自己带来的快乐,认真研究面包的选材,做出了香甜可口的面包,从而得到“面包王”比赛的冠军。我为博鲁特感到深深的遗憾。博鲁特原来是个优秀的面点师,因为缺乏创新精神,最终被赤路德先生击败了。

我推荐这本书是因为它让我懂得了:用心地去做每一件事情,你会感到很快乐的,最朴素的东西才是最可贵的。学习和生活不能墨守成规,要不断去学习新的知识,不断地创新,不断地进取,才能不断地进步。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这本书让我学到了知识和人生道理。希望大家也能用心去读一读这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