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取消陕西省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的通知》,正式取消陕西省监理工程师作为职业资格的认定,并停止监理工程师从业人员资格认定工作。以下是通知全文: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陕西省监理工作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陕建发[2015]182号
各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建设环保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神木县、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按照相关要求,决定取消陕西省监理工程师作为职业资格的`认定,并停止监理工程师从业人员资格认定工作。陕西省监理工程师作为建设行业培训水平的认可,在过渡期内,可继续从事监理工作。
陕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