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一级建造师成绩公布证书领取详解

2016一级建造师成绩公布,证书领取详解。1月17日,2016年一建考试合格标准公布。过线的朋友们可以松口气了,暂时没有通过的朋友们不要放弃,继续努力!考试通过,接下来就是等着一级建造师证书领证和注册了。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准备哪些材料?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带大家一起看看吧!

2016一级建造师成绩公布证书领取详解

  一、证书注册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第五条: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第三条: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1、申请注册期限

自建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还需提供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证明

2、符合以下条件

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受聘于一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或造价咨询单位

无犯罪记录

身体健康

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

3、注册流程

2016年9月3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修订了《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大大缩短了一建注册时间。取消省市级住建部门的初审环节,从提出申请到结果公示,最多不超过2个月。

通过受聘单位提出注册申请,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地方住建部门收到申请后,5日内将相关材料上报住建部。

如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住建部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公告审批结果。

涉及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的,需要报送有关部门审核,有关部门在10日内审核完毕,并给出审核意见。

准予注册的申请人,由住建部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核定执业印章编号。

4、需提交材料

初始注册申请表;

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明复印件;

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

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二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

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三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二份。

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增项注册的',每增加一个专业应当增加申请表一式一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

5、初始注册有效期

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注册建造师的执业凭证,有效期是3年。3年之后可以办理延期注册,一直到65岁为止就不允许注册了。

6、变更、延续注册

根据修订后的《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申请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的,住建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公告审批结果。

需要报送其他部门审核的,应于5日内审核完毕,将审核意见送住建部。

这样算下来,从提出变更、延续申请,到正式公告,应当在1月之内。

申请延续注册的,需提交下列材料:

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原注册证书;

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申请变更注册的,需提交下列材料:

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工作调动证明(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7、证书失效

聘用单位破产、被吊销资质或营业执照、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将失效。

另外,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也将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