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导致工程变更产生的原因

一般而言,工程建设项目中引起变更的原因众多。工程条件、外部环境等客观因素会导致变更发生,除此外,包括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不同参与方的主观因素也可能引起施工条件的改变,导致工程变更发生,进而影响工程造价。从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分析工程变更产生原因。工程建设项目发生工程变更会对项目的工期、质量产生一系列影响,增加项目造价,甚至导致投资失控。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下导致工程变更产生的原因:建设、勘察设计、施工都有份。

建筑业导致工程变更产生的原因

  1.主观因素

1.1建设单位的原因

尽管项目可行性研究深度不够、决策依据不充分,但建设单位为满足项目特殊要求边设计边施工边修改。或功能需求调研不到位,实施过程中新增需求修改原工程目标、内容或原定方案,以及实施过程中提高或改变技术标准、扩大功能或追求施工进度,抢工赶工等主观原因提出需求的改变,引起变更。

同时,招标阶段招标文件商务条款欠缺或资格审查过程缺失,技术标准、施工技术要求不完善、施工范围和界面不清,清单工程量计算不准确,清单特征描述不完整或与设计图纸不一致,将导致中标后工程变更。评标办法欠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对投标报价审查不到位,存在不平衡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现象,对投标文件施工方案的审查缺失,中标施工方案难以施工,中标后调整合同文本,增加谈判签署难度,合同条款存在表述不清、理解歧义,在实施过程中难以界定,上述评标和中标阶段的缺失同样会造成实施阶段的工程变更。

建设单位项目现场人力投入不足,现场工程师缺乏造价管理意识,重技术轻合同,导致签署的变更签证与合同或清单内容重复。建设单位自身变更管理的制度性和时效性差,未经审批先施工或审批周期过长。同时,建设单位疏于反索赔管理,忽视减项变更或因过程资料不完整无法核减,增加了价款结算的难度。

1.2勘察设计单位的原因

勘察设计单位的'成果文件质量是引起变更主要因素之一,如勘察报告的结论与现场实际地质不符,设计阶段深度不够或设计节点达不到施工要求,设计经验不足、施工可行性差。设计师市场调研不充分,设计使用的材料设备与市场供应存在差异等都会在施工过程中引起变更。同时,施工图设计与专业深化设计脱节,各专业之间未及时协调、配合、衔接,出现交叉碰撞、互相矛盾现象导致工程变更,以及设计师的服务意识和配合程度影响设计质量,项目实施前设计师未能将设计阁纸进行完善交底,也是引起工程变更发生的要因素之一。

1.3施工单位原因

施工单位未提出合理化施工方案建议,或建议使用新技术、新衬料、新工艺,以方便施工或加快施工进度,但同时也会增加费用投入。

  2.客观因素

从自然环境方面,未能预见的施工地质条件或自然环境等方面原因引起的变更,是不可预见、不可抗力事件。如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工作条件的改变,土方施工中遇到地下管网或文物,施工过程中遭遇恶劣的天气、暴雨等延缓了项目实施,引发变更同时造成经济损失。从政策、政治及社会环境方面,国家政局动荡、学潮、罢工、战争或是国家政策、法规的变化等原因,项目所在地市政配套设施以及相关配合等社会环境因素都会对项目建设产生影响。在经济环境方面,项目所在地市场因素引起人工费波动、建筑材料价格变化,项目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以及项目垫资施工,涉外项目汇率的变动等经济环境因素同样会引起工程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