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科技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省外)

江苏科技大学是一所省部共建、以工为主、特色鲜明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坐落在风景秀丽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镇江市,是江苏省重点建设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被教育部批准为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

江苏科技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省外)

学校办学历史悠久,源自1933年诞生于黄浦江畔的上海大公职业学校,经历了上海市机电工业学校、上海船舶工业学校等时期,1970年迁至镇江,更名为镇江船舶工业学校,1978年升格为镇江船舶学院,1993年更名为华东船舶工业学院。1999年江苏省江海贸易学校并入,2000年中国农科院蚕业研究所与学校合并。2004年学校更名为江苏科技大学。2012年江苏省人民政府与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签署共建江苏科技大学协议。2012年江苏省政府与中国船舶工业集团、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共建江苏科技大学。

学校名称:江苏科技大学

学校代码:10289

学校性质:省属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

培养层次:本科

学校地址:东校区 江苏省镇江市梦溪路2号

西校区 江苏省镇江市南徐大道西段

南校区 江苏省镇江市南徐大道中段

张家港校区 张家港市长兴中路8号

  录取规则:

1.院校志愿:院校志愿采用志愿清方式;平行志愿视为同一志愿。

2.进档考生专业确定方法:考生进档后,按专业志愿采用分数级差确定考生专业录取 (内蒙古自治区采用专业志愿清) 。

3.加、降分投档考生处理办法:按当地省(市)招办规定执行,将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参考分。

4.男女生比例:不限。

5.招收外语语种:学生入校后实行英语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报。报考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的英语成绩原则上要求80分以上。

6.社会体育专业招生:进档考生以文化分为录取分。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对录取分数相同时,比较体育专业分数确定考生录取与否。

7.关于身体要求:体检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身体异常者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

8.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的招生政策。

9.本章程由江苏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收费标准:

1、普通本科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新生入学第一学年按文科5200元、理科5500元、工科5800元(优势学科上浮10%)、农林类2500元、体育类5300元预收,每学年结束后,根据学年实际修读的课程学分数计算年度学费,于下学年开学初结清。

2、以下专业实行学年制收费:

软件工程(嵌入式培养)专业收费,标准为7800元/生.年

中澳(澳大利亚)合作办学:19200元/生.年

中乌(乌克兰)合作办学:19200元/生.年

3、住宿费标准:1200元/年

  招生咨询方式:

1.咨询电话:0511-84401065,传真:0511-84428179

2.咨询地址:镇江市梦溪路2号江苏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3.邮政编码:21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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