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省2015年高考招生政策变化汇总

教育部: 要求进一步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确保考试招生公平公正,提出高校招生"26个不得"禁令,划定红线、严肃纪律。

全国各省2015年高考招生政策变化汇总

  北京: 2015年北京市实行考后知分报志愿,志愿填报时间确定为6月25日8时至29日20时,且本科一、二、三批次志愿填报采取大平行方式。同时,今年大幅缩减和调整了高考加分项,体育特长生、市级三好生等7类加分项取消,少数民族考生加分适用范围调整为仅适用于市属高校。

  上海: 3+3模式,不分文理。高考只考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不分文理;外语一年两考并加入口语测试,另一次在每年1月,学生可以选择两次考试中较好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高考成绩将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学生自主选择的3门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此外,从2016年起,上海就将取消本科第一、第二批次之分,按照学生的高考总分和院校志愿,分学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和录取。

  浙江: 3+3模式,外语和选考均可考两次。考试科目分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分别均为3门。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和外语。语文、数学考试于每年6月进行。外语每年安排2次考试,一次在6月与语文、数学同期进行,考试对象限于当年高考考生;1次在10月与选考科目同期进行。选考科目每年安排2次考试,分别在4月及10月进行。外语和选考科目考生每科可报考2次,选用其中1次成绩。选考科目由学生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等7门高中学考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

  山东: 从2015年起,山东省夏季高考外语(含听力)科目使用全国试卷,英语科目恢复听力考试。5类全国性鼓励性加分项目将取消,5类扶持性加分项目保留。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各高校要认真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格招生计划管理,严禁无计划或擅自突破计划规模招生,严禁擅自招收任何形式的预科生,严禁通过混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的方式进行欺诈招生,严禁违规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天津: 从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奥赛等7项鼓励类加分项目,但保留“烈士子女”、“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及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等4项全国性扶持类加分项目,加分分值不变。天津市完善了“少数民族考生”1项地方性扶持类加分政策,2015年1月1日起,只适用于天津市属院校在本市招生时使用,加分分值为5分。该市“少数民族考生”照顾政策属于地方性政策。

  黑龙江: 从2015年起,我省普通高考外语(课程)听力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提供给院校作为录取参考。1、外语科试卷仍分为听力和笔试两部分,听力分值为30分,笔试分值为120分。2、外语听力考试仍安排在该科考试开始时进行。外语听力考试结束后,考生方可作答笔试部分试题。3、外语听力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提供给院校作为录取参考。4、考生笔试成绩(满分120分)×1.25后的成绩作为考生高考外语科成绩(满分150分),计入总分。即外语科成绩换算公式:考生的分数(成绩)=考生笔试项目分数(成绩)×1.25。

  内蒙古: 体育专业考试中的专项测试成绩不计入体育专业考试成绩总分。高职录取办法将做部分调整。按照国家要求,2015年高职高专统一考试以外录取学生总数将达到50%。已经被区内院校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将不再参加2015年6月7日至9日举行的高考,避免因再次参加高考引发退档等遗留问题。 自主招生在高考后进行。2015年,相关高校面向内蒙古考生开展的自主招生都将挪至高考之后,有意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需及时留意高校发布的`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等相关规定。本科减少一个录取批次。2015年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减少一个本科批次,即将本科二批和本科二批C合并为一个批次。

  新疆: 自2015年起,实行知分(知道高考分数)知位(知道全疆排名)知线(知道各语种各批次分数线)后填报高考志愿。实行分段填报(修改)志愿,即在高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可填报从本科零批次至高职(专科)二批次志愿。在录取期间,从本科三批次开始,可同时进行上一批次的征集志愿和下一批次的志愿填报(修改),以有效减少志愿周转时间,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减少志愿填报风险,增加考生被高校录取的机会。自2015年,民语言高职(专科)层次不再实行数学单科限分,高职(专科)院校可根据自身专业培养目标提出数学单科成绩要求。

  福建: 从2015年1月1日起,取消“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填报省内高校部分农林类专业考生投档时加10分”2项地方性加分项目。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创新成果竞赛一等奖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保留加分资格,加分分值调整为3分。保留“全国和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设区市及以上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2项,加分分值调整为5分。2018年1月1日起,取消上述2项地方性加分项目。

  江西: 从2015年起,江西省普通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统一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命制的全国命题卷,不再进行江西省语文、数学、英语科目的自行命题。报考高职(专科)层次的技术科目和“三校生”对口招生的考试科目仍由江西省单独命题。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必须具有江西省高中阶段一年以上学习经历并取得江西省学籍,学籍证明必须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加盖公章,才能在江西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考生必须在高考报名时或报名信息复核期限内,在报名点通过机读二代身份证采集基本信息。同时,江西还将取消煤炭企业优秀青年定向报考单独招生。

  广西: 2015年普通高考方案保持“3+小综合”的统考科目设置不变,试题继续采用教育部统一命制的试题、使用原始分录取、本专科招生统考合一、外语科目包括听力和笔试两个必考部分、所有笔试科目实行网上评卷、公布成绩后填报志愿、安排部分批次征集志愿、进行网上远程录取。录取批次的改革体现为“二本、三本高校合并录取”,即:本科第二批与本科第三批合并为本科第二批;本科提前批与独立学院提前批合并为本科提前批;本科第二批预科B类与本科第三批预科合并为本科第二批预科B类,执行同一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时录取。

  海南: 从2015年开始取消五项全国性、两项省定高考加分项目。五项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分别为:体育特长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科技类竞赛获奖者、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者。这五项加分项目在往年高考中,取得奖项的考生在报考省内外高校时加10分投档。

  湖北: 2015年,我省选择艺术类、高职高专进行批次合并试点,将艺术本科(二)和艺术本科(三)合并、将高职高专(一)和高职高专(二)合并。2016年将第一、二、三批本科三个批次调整为两个批次(2015年维持三个本科录取批次不变);明年起即从2016年起,我省实行本、专科分段填报志愿。即考生先填报本科批次志愿,本科批次录取结束后,再填报专科批次志愿。同时,从2016年起,我省普通高考使用国家统一命题试卷,不再自主组织语、数、外高考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