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考改革方案落定:2021年高考不再分文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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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考改革方案落定:2021年高考不再分文理科

【统一高考实行“3+3”模式,本科院校招生不分文理科设置考试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考外语科目有两次考试机会……】

经教育部备案同意,广东省人民政府正式颁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考试招生制度单项改革从2016年陆续展开,2018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2021年高考实行新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这意味着,2018年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实行新的高考方案。

  统一高考

  实行“3+3”考试模式

据了解,此次改革的最大亮点是统一高考实行“3+3”的考试模式,本科院校招生不分文理科设置考试科目,实行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和3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考试方式,3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所报考高校的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

省教育厅表示,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分值不变,每科满分150分。考生高考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门科目成绩组成。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可考两次

这次改革也改变了以往“一考定终生”的格局。《意见》提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考外语科目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同一科目参加两次考试机会,学生选择最好成绩使用,以减轻学生集中应考压力。

那么从现在到实行新的高考方案期间,广东高考将实行什么方案?省教育厅强调,广东省2018年出台高考综合改革方案,2021年高考实行新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即2018年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实行新的高考方案,现在在读的'高中学生以及2016年、2017年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仍执行目前的高考方案,考试科目、内容和方式不变,从2016年起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统一高考科目使用全国卷。

  高职院校实行“文化素质

  +职业技能”评价方式

《意见》提出,高职院校考试招生逐步实现考试的内容、形式、时间安排和录取与普通本科院校相对分开,本科院校实行统一考试,高职院校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

省教育厅解释: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是指从统一高考中分离出来的实行单独招生的考试方式,目前主要包括:“3+技能证书”考试、五年一贯制、中高职三二分段、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等考试招生形式。2017年广东省将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增加语文、数学、英语3门考试科目,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自愿选择报考,并以此成绩作为报考高职院校“文化素质”的成绩;2018年启动新的高考方案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招生改革。

  探索基于高考基础的综合评价招生模式

《意见》提出,普通本科院校招生录取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即可概括为“两依据、一参考”,实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同时积极探索基于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改革,按照统一高考成绩、高校测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占一定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由高校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更好地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和高校科学选拔各类人才。

记者了解到,2012年,南方科技大学已经试点进行基于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模式招生改革。近几年,上海交通大学、中国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西交利物浦大学、北师大—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等高校先后参与了这项改革。

  全省统一 取消公办普高招收择校生

《意见》提出,对中小学招生制度进行系统设计、统筹规划,通过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办法、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积极推进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为依据录取高中阶段学校新生等有力措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依据,覆盖高中所有学习科目,引导学生全面学习所有课程,促进中学全面落实国家课程要求,努力提高教育质量。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同时也为高校录取提供参考。

省教育厅表示,广东将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推进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为依据录取高中阶段学校新生;全省统一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招生办法,逐步扩大优质高中指标到校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