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16高考加分政策公布:最高加10分

2016年福建省有哪些高考加分政策?《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通知》已经出台,对录取照顾政策进行了详细说明。下面yjbys为大家带来的是福建省2016最新的高考加分政策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高考有帮助!

福建省2016高考加分政策公布:最高加10分

  一、申报对象

一、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且符合《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通知》(闽招委〔2015〕3号)规定的考生,均可享受相应的录取照顾政策。

  (一)下列考生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5分的政策

1.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2.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者。

3.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

4.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5.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者。

  (二)下列考生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10分的政策

1.宁德市,罗源县,连江县,晋安区的北峰山区(日溪乡、宦溪镇),漳浦县湖西乡、赤岭乡,龙海市隆教乡,永安市青水乡,上杭县官庄乡、庐丰乡,宁化县治平乡的畲族考生;晋江市陈埭镇、泉州台商投资区百崎乡的回族考生;华安县高山族聚居点的高山族考生。生活在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的少数民族考生。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烈士子女。

4.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三)下列考生报考在闽高校时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3分的政策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按研究学科分为数学、计算机科学、物理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工程学、动物学、植物学、微生物学、医学与健康学、化学、生物化学、环境科学、行为与社会科学等13 个学科)创新成果竞赛获一等奖者。

  (四)下列考生报考在闽高校时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5分的政策

1.设区市及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

2.全国和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

  (五)下列考生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

1.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者。

2.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3.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4.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二、考生若同时享有多项加分项目的,在录取时,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

  二、申报办法

按照要求,符合条件的考生已于2016年5月5日前,向本人报名现场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目前正在审核阶段。

  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照顾政策资格申报须知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

考生持《登记表》和县(市、区)民政局出具的证明原件,到报名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验证并办理登记手续。

  2.2015年1月1日前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获得者、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者、省青少年创新大赛创新成果竞赛获一等奖

考生持《登记表》和获奖证书(奖状)原件、复印件,向所在学校申报。学校审查盖章(须附证书复印件,复印件上学校应注明“原件复印”并加盖公章),并派人统一报送县(市、区)教育局审查盖章后,到考生报名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验证并办理登记手续。

  3.少数民族考生

考生持《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少数民族考生资格审核申请表》、《登记表》、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经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审查盖章后,到报名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验证并办理登记手续。

  4.台湾省籍考生

台湾省籍考生指祖籍台湾省的我省户籍考生。考生持《登记表》、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原件到户籍所在地设区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盖章后,到报名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验证并办理登记手续。

  5.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

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其子女称为归侨子女。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其子女称为华侨子女。